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16-048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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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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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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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虽然经济运行中呈现出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新动能不断积累等若干积极特点,但是,目前经济运行仍面临一些困难,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计划,大力开发市场新客户,探索新的市场营销模式;继续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理念来加强公司内部管控,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公司于2016年5月完成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及上市流通工作,募集资金总额6.075亿元用于收购伟徽新材94%的股权和补充流动资金,使公司硬质合金产业链得到丰富、公司的资产结构得到完善、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得到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推进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加强团队建设和管理,培养和提升团队管理能力,努力完成既定的生产经营任务。母公司本期已实施完成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对伟徽新材94%股权的收购,并实现了财务报表的合并,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该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提升了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公司继续推进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鑫航机轮刹车系统研制基地的建设工作和炭/炭305吨科研项目的组织验收工作。子公司博云汽车本期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在不断巩固民族品牌汽车整车厂主机配套市场份额的同时,国际贸易和售后市场较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加,为后续销售收入的进一步提升打好了基础。子公司博云东方调整营销战略,坚持高端领域、高标准要求,高附加值产品的营销策略,本期销售收入同比实现了25%上涨;博云东方所研发的高性能纳米硬质合金,性能超过了863项目各项技术指标,同时“高性能纳米硬质合金工业化制备技术”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与会专家认为整体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晶粒度、抗弯强度等部分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模具标准件产品也在逐步进入新型领域。子公司长沙鑫航全力落实军品各型号和民品的批量生产,各型号军品生产任务正按计划有序推进;某型号飞机机轮和电子防滑刹车系统已进入样机试制阶段;某型号教练机主机轮及电子防滑刹车系统已完成转阶段工作并交付主机厂,完成地面试滑,即将试飞;某两型号质量车机轮已按合同要求节点进行生产和交付;相关型号的预研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C919大飞机的机轮研发工作在按计划开展。子公司伟徽新材在实体经济增速日益放缓的环境下,通过积极创新、开源节流,使公司经营业务保持着稳定增长的态势;通过自主技术创新和严格的质量控制程序,不断改进、完善生产工艺,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使得成本及质量控制方面达到良好的效果;以“高端产品争利润、中端产品打市场、低端产品争流量、国际市场靠技术”的理念全面提高市场份额,不断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84.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6.27%;实现营业利润-2,435.19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有所减少;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5.20万元 ,较上年同期上升22.44%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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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6-046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文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6-047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全体监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