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95 证券简称:鄂尔多斯 公告编号:2016-037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8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羊绒工业园区行政中心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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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王臻女士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副董事长赵魁先生、董事张梅荣女士、独立董事钟志伟先生、独立董事李驰先生均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财务总监王贵生先生、董事会秘书曾广春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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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3、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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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2.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2.06、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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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2.07、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2.08、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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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2.0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2.10、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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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2.11、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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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3、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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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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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5、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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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6、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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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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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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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议案名称:9、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 议案名称:10.01、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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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议案名称:10.02、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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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议案名称:10.0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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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议案名称:10.0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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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议案名称:10.05、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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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议案名称:10.06、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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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议案名称:10.0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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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议案名称:10.08、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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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议案名称:10.09、上市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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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议案名称:10.10、本次发行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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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议案名称: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或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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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议案名称:12、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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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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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建中律师和刘怀宽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是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的宋建中律师和刘怀宽律师,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大会人员的主体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故大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