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63 公司简称:内蒙华电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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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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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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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面临的经营形势依然严峻,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结构调整等综合影响,区域电力市场需求不足,加之自备电厂、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电量增长,进一步挤压了以直调公用火电为主的公司发电市场份额,使公司电量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2016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179.3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7.94亿千瓦时,同比降低13.48%;完成售电量16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6.91亿千瓦时,下降14.1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73亿元,同比下降21.14%;实现营业收入42.66亿元,同比降低22.17%,其中:电力产品销售收入实现39.05亿元,同比降低24.11%;供热产品销售收入实现1.12亿元,同比增长44.06%;煤炭销售收入2.44亿元,同比降低2.31%。
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1.14%。主要由以下原因共同影响所致: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精神,自2016年1月起对燃煤电厂电价进行调整,报告期,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完成238.09元/kkwh(不含税),同比降低31.49元/kkwh,影响电力销售收入同比减少5.17亿元。
2、报告期,公司平均发电利用小时同比下降13.48%,售电量同比下降14.10%;
3、公司煤炭企业则由于煤炭销售价格下降使得煤炭产品继续亏损;
4、报告期,由于煤炭销售价格下降,使燃料成本同比降低33%;
5、报告期,公司实现投资收益4.52亿元,比上年减少0.21亿元,下降4.37%;
6、报告期,公司采取各种措施,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04亿元,下降21.93%;
7、报告期,公司所属乌海发电厂新增供热业务,致使报告期售热量比上年同期增长53.01%。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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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受外部电力市场萎缩、区域用电量需求不足及电价连续下调等因素的共同影响,致使公司上网电量和电价均下降,导致营业收入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受发电量下降及煤炭价格低迷的影响,导致营业成本下降。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压缩费用开支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带息负债结构调整及利率水平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取得借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不适用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由于受到国家经济结构转型、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回落的影响,2016年上半年,公司平均发电利用小时1,926小时,同比降低13.48%,完成发电量179.3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7.94亿千瓦时,降低13.48%。但是,公司抓住电改及煤炭市场价格低迷的有利形势,一方面努力抢抓电量,另一方面抓住煤炭价格低迷的有利契机,通过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燃料等成本费用支出, 2016年上半年,公司火电发电成本有所下降,燃料成本同比下降33%。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下降4.57%,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1.93%。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内控管理,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抢发电量,力争实现全年目标。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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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电力产品营业收入实现39.05亿元,同比降低了24.11%,主要是由于以下两个方面原因影响:
(1)公司售电量完成164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26.91亿千瓦时,下降14.10%。
(2)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精神,自2016年1月起对燃煤电厂电价进行调整,报告期,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完成238.09元/kkwh(不含税),同比降低31.49元/kkwh,影响电力销售收入同比减少5.17亿元。
报告期,公司电力产品营业成本实现31.49亿元,同比降低20.40%,主要由于报告期电量下滑以及煤炭市场持续低迷,煤炭价格持续走低所致。
报告期,公司热力产品营业收入实现1.12亿元,同比增加44.0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所属乌海发电厂新增供热业务,售热量增加所致。
报告期,公司所属魏家峁煤电公司实现商品煤销售256.5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44亿元,同比下降2.31%,实现营业成本3.07亿元,同比降低9.6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魏家峁煤电公司煤炭销量虽增加,但是受煤炭市场价格低迷影响,煤炭外销价格下降导致收入减少;同时该公司加强成本管控致使营业成本较上年降低。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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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公司向内蒙古西部电网(内蒙古电网地区)送电比上年减少了17.67亿千瓦时,利用小时数减少了332小时,同时受电价下调影响,使得内蒙古西部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7.23%;
(2)本报告期公司直送华北电网电量比上年同期减少了9.07亿千瓦时,利用小时数减少了256小时,同时受电价下调影响,使得华北电网地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8.92%;
(3)报告期由于魏家峁煤电公司煤炭受煤炭市场价格低迷影响,煤炭外销价格下降,魏家峁公司煤炭收入同比降低2.31%;
(4)报告期,公司向内蒙古东部电网(东北电网地区)送电比上年减少了0.17亿千瓦时,利用小时数减少了166小时,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0.51%。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区位优势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重要的发电和能源基地,资源储备丰富,具有较明显的发电区域优势。公司电源结构以火力发电为主,电厂布局主要在煤炭资源丰富、电力负荷较大区域,凭借央企管理与地方政策结合的优势,推进公司发展。随着内蒙古西部电网改革的推进,将使公司面临更加开放的市场格局和竞争态势,公司将积极开发内在潜力,优化电力结构,增强企业竞争力。
2、发电规模优势
随着2012年非公开发行的成功,公司成为煤电一体化的以电力外送以及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发电机组为主的综合性能源公司。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设备改造,建设先进机组,淘汰落后机组,提高运行水平,600MW以上的大型发电机组成为公司主力发电机组。公司在建的魏家峁电厂和和林电厂均为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的600MW级以上发电机组。截至报告期,公司可控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30.84万千瓦,在内蒙古电力市场保持了较高的份额。随着已核准的魏家峁电厂一期2台600MW级火电项目及和林电厂一期2台600MW级火电项目的稳步推进,公司装机规模将突破千万千瓦,规模优势还将进一步凸显。
3、电力外送通道优势
201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提出规划建设蒙西至天津南、锡盟-山东、宁东-浙江、准东-华东等12条电力外输通道,提高跨省区电力输送能力。其中涉及内蒙古的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将有效缓解内蒙古电力外送问题,加快内蒙古重点煤电基地建设,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2014年8月,锡盟至山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获得核准,2015年1月16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了蒙西至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为公司外送电提供了条件。
4、结构调整优势
根据国家的政策导向,清洁能源是未来的发展方向,虽然目前公司业务以火力发电为主,但内蒙古自治区无论风资源或是光资源条件均很优越,为公司的转型发展和结构调整提供了便利条件。2015年,公司与中船海装新能源公司、龙源风力发电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拟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宝格丁高勒风资源进行开发利用(详见公司临 2015-018号公告)。同时,公司先后两次增资参股的龙源风力发电公司,以实现该公司对乌拉特后旗乌力吉风电场4.95万风力发电项目、锡林浩特20MWP风光同场光伏发电项目、乌拉特前旗沙德格风电场4.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详见公司临2015-004和临 2015-023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增加新能源占比,公司拟与粤电集团公司对内蒙古粤电蒙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该项增资款用于投资建设粤蒙新能源公司白云鄂博风电供热项目。 2016年8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具体详见2016年8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2016-022号公告。
5、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工程师和技术人员队伍,其中大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年丰富的发电经营管理经验,管理团队稳定。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公司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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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证券代码:600863 编号:临2016-025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于8月22日形成决议。
(四)公司监事6人,参加表决6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