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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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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28 公司简称:昌九生化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除公司控股子公司昌九农科在正常生产经营外,公司下属其他分、子公司继续处于停产状态。目前公司主要业务为昌九农科丙烯酰胺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6年国内经济增速继续放缓,下行压力增大,丙烯酰胺原料丙烯腈价格受原油价格影响波动较大,同时,作为化工类的丙烯酰胺行业的下游需求增长趋缓,装置开工率不足,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对昌九农科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造成昌九农科本报告期内实现的销售收入、产量、销量及利润等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88.66万元,较上年同期30,244.56万元,减少11,255.9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1,057.65万元,较上年同期-228.79万元,增亏828.8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1.80万元,较上年同期-577.68万元,增亏994.12万元。

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公司已停产的闲置资产的处置。公司股票因实际控制人赣州市国资委讨论涉及公司的重要事项,自2016年3月14日起连续停牌。2016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昌九生化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6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相关的其他议案,并于2016年5月6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和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文件。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资产是公司持有的昌九青苑100%股权,昌九化肥100%股权,昌九昌昱50%股权及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等闲置资产,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

2016年5月26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对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文件进行了补充修订,并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2016年7月28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以资产评估价5,434万元为底价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整体转让,挂牌期限为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26日17时止。

3、2016年7月11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赣州工投与中国农批签署了《关于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赣州工投将所持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昌九集团85.40%股权转让给中国农批或其指定关联方。赣州工投已经组织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对昌九集团进行清产核资、全面审计及资产评估,同时赣州工投也在配合中国农批对昌九集团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双方签订正式的转让协议以及得到相关有权部门批准,还存在不确定性。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8户,主要包括: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户,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姚伟彪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昌九生化 公告编号:2016-064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丽燕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4日

附:朱丽燕简历

朱丽燕,女,197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干事、证券部副部长、证券部经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现任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昌九生化 公告编号:2016-065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6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s.com.cn)披露了《昌九生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人是周勇、赵平、赵海月,三人为一致行动人。2016年8月23日公司收到周勇、赵平、赵海月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具体修订事项如下: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三节第二条原文为: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现修订为: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如下:

1、减持期间: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1日。

2、减持股份来源:周勇,赵平,赵海月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周勇、赵平、赵海月所持有的上市公司766.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价格:按照每股不低于12元的市场价格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二级市场减持等合法合规的方式。

6、无法减持的风险:如遇上市公司停牌,或股价无法达到最低减持价格时,有无法减持的风险。”

除上述内容外,2016年8月13日披露的《昌九生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详见2016年8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昌九生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昌九生化 公告编号:2016-066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周勇及其一致行动人赵平、赵海月共计持有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1,533.233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53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周勇、赵平、赵海月计划于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二级市场等方式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766.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周勇、赵平、赵海月发来的《关于拟减持股份的通知函》,周勇、赵平、赵海月计划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周勇、赵平、赵海月,三人为一致行动人。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止目前,周勇、赵平、赵海月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533.233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535%。周勇、赵平、赵海月持有的股份来源于二级市场的购买。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 减持期间: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1日。

2. 减持股份来源:周勇,赵平,赵海月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周勇,赵平,赵海月所持有的上市公司766.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 减持价格:按照每股不低于12元的市场价格减持。

5.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二级市场减持等合法合规的方式。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的情况: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拟减持的原因:生活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无法减持的风险:如遇上市公司停牌,或股价无法达到最低减持价格时,有无法减持的风险。

(二)周勇、赵平、赵海月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周勇、赵平、赵海月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周勇、赵平、赵海月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4日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版)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昌九生化

股票代码:6002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勇,赵平,赵海月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持

签署日期:2016 年 8月 2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生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昌九生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周勇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7072819600702006x

通讯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兴华东路金盆巷67号

邮编:262200

一致行动人姓名:赵平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70728196005070215

通讯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兴华东路金盆巷67号

邮编:262200

一致行动人姓名:赵海月

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70782198509280221

通讯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兴华东路金盆巷67号

邮编:2622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周勇,赵平,赵海月因个人资金需求和投资需要。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具体如下:

1. 减持期间: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1日

2. 减持股份来源:周勇,赵平,赵海月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周勇,赵平,赵海月所持有的上市公司766.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 减持价格:按照每股不低于12元的市场价格减持。

5.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二级市场减持等合法合规的方式。

6. 无法减持的风险:如遇上市公司停牌,或股价无法达到最低减持价格时,有无法减持的风险。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

1533.2339万份股,占本次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353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5年8月份、9月份、10月份及 2016年 1 月份、2月份、3月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勇及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周勇、赵平、赵海月将持有公司股份1533.23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535%,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股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前计算依据为公司总股本 24,132万股,本次变动和本次变动后计算依据为公司总股份 24,132 万股。

第五节 前十二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十二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交易所系统增持股份情况如下表:

备注:2016 年2月 之前减持比例计算依据为公司总股本24132万股,之后减持比例计算依据为公司总股本 24132 万股。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以其他方式购买昌九生化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周勇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三、备置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勇

一致行动人:赵平

一致行动人:赵海月

日 期:2016 年 8 月23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