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44 公司简称:乐山电力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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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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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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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建设“三优两型”优秀上市公司,坚持一主两翼、两轮驱动,改革创新、夯实基础、提质增效、协调发展,实现精益转型,确保公司业绩增长,可持续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落实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对内加大改革力度,制定提质增效工作措施,夯实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基础工作,对外努力开展增供扩销,加大电气水资源整合力度;针对电力设施陈旧、气水管网老化现象,未来将继续加大基建技改投入,改善电气水硬件设施,着重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公司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信系统设备;公司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电能计量装置的检定、校准;电力工程勘察设计;限分公司经营住宿、中餐、卡拉OK歌舞、工艺美术品销售、干洗、糖、烟、酒零售。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2.77亿千瓦时,同口径比较比去年同期增长30.35%,完成售电量13.15千瓦时 ,同口径比较比去年同期增长8.09%;完成售气量6340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5720万立方米增长10.84%;完成售水量1333.17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1274.87万立方米增长4.57%;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751.41万元,比去年同期77243.51万元增长18.78%,营业利润15552.19万元,比去年同期4937.66增长214.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521.38万元,比去年同期3708.80万元增长345.46%。全资子公司犍为县政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于2015年5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月-4月发电量3168万千瓦时,售电量21474万千瓦时。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生产和运营成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犍为县政信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政信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公司将直接持有乐山川犍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截至目前,吸收合并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2014年12月3日,乐山电力以债权人身份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17日受理乐山电力对乐电天威的破产清算申请。2015年3月27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5乐民破字第1-1号),正式宣告乐电天威破产。
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于2016年5月6日在乐山产权交易中心对破产财产进行第六次整体拍卖,竞买人乐山高新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18,753.95万元竞得该标的。乐电天威公司破产财产中的渣场资产在第五次竞拍中以800万元成交。
乐电天威公司管理人召集债权人于2016年5月31日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5)乐民破字第1-5号,对乐电天威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
201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8月28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解散并向其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并向其提供委托贷款用于支付员工安置等费用。目前,沫江煤电已完成了人员安置工作,相关资产处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公司参股公司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与Apple(通过其运营的子公司之一)协商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报告期内,经四川省商务厅批复同意,Apple已完成向阿坝州红原环聚生态能源有限公司、阿坝州若尔盖环聚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并取得各44%股权;同时,阿坝州红原环聚生态能源有限公司、阿坝州若尔盖环聚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阿坝州红原环聚生态能源有限公司所属花海20MW光伏发电站、阿坝州若尔盖环聚生态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卓坤30MW光伏发电站已并网发电。晟天新能源公司其他光伏发电项目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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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政信公司于2015年5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使得售电量同比增加、售电收入同比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政信公司于2015年5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使得购电量同比增加、购电成本同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政信公司于2015年5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使得销售费用同比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政信公司于2015年5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使得管理费用同比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减少使得财务费用同比减少,以及确认对保变电气的债权利息收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冻结银行账户使用受限资金减少、收回乐电天威管理人借款以及收到政府补助资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出资1.16亿元投资晟天新能源,本报告期无此项投资。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252.64%,主要是:
1)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判决及乐电天威破产裁定,公司转回预计负债;公司诉保变电气终审胜诉确认债权及利息。
2) 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因完成人员安置、部分资产处置而同比大幅减亏。
3)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天然气、自来水业务利润稳定,略有增长。
以上因素使得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同比大幅增长。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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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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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供电业务发生在乐山市和眉山市范围内,供气、供水业务发生在乐山市范围内。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绿色能源”优势
水能资源是非常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好水能资源是增加能源供给,调整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减排温室气体,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侯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优先发展水电,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要方针。公司自有及并网电站装机容量54.2735万千瓦,其中并网水电站装机容量45.0235万千瓦,占装机总容量的82.96%,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2.主要业务经营稳定的优势
电力业务方面,2007年3月起公司电网与国家电网并网运行,公司电网内电量富余时可销售给四川省电力公司,在电量不足时可从四川省电力公司电网内购买,能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负荷发展需求。公司骨干电网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电网拥有110千伏变电站17座(含4座升压变电站),主变25台,总容量79.85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27条,总长度585.19公里;电网拥有35千伏变电站37座(含8座升压变电站),主变58台,总容量38.1万千伏安;35千伏线路77条,总长度681公里。公司电力业务取得了四川省经济及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具有独立的供电营业区;取得了四川省能源监管办公室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依法从事电力业务;报告期内电力用户38.6万户。
水气业务方面,公司拥有三座水厂,供水生产能力10.5万立方米/日,75毫米以上管道约324公里,自来水经营业务依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乐山市中心城区供水区域划分方案》进行,报告期内自来水用户15.8万户;公司拥有天然气管储备站1座,φ57—φ370管线 600公里, 2座1000立方米的高压球罐,天然气经营业务依据乐山市规划和建设局准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乐山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供气区域的批复进行,报告期内燃气用户27.19万户。
3.专业化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具有丰富的电气水经营、安装和管理经验,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是公司业务管理和拓展的强大保证。
4.规范的公司治理优势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持续加强内控建设,公司各个层面能够独立运作,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规范运作,能够有效地控制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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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投资额为18,772.16万元,较期初减少57.48%,主要是:根据法院破产裁定,报告期内核销对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5500万元。
被投资的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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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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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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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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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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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含分公司金海棠酒店),报告期内实现售气量6340万立方米,营业收入16,034.37万元,营业利润1,883.67万元,净利润1,636.22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4.27万元。
2)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售水量1333万立方米,营业收入5,010.58万元,营业利润1,526.71万元,净利润1,308.83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2.32万元。
3)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370.42万元,营业利润381.12万元,净利润330.69万元。
4)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346.40万元,营业利润272.68万元,净利润200.30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62万元。
5)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停产关闭,仅有矿区居民供电收入,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57.01万元,营业利润-698.97万元,净利润-573.31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1.13万元。
6)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3,332.60万元,营业利润1,079.53万元,净利润797.25万元。
7)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314.82万元,营业利润68.84万元,净利润50.81万元。
8)犍为县政信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20,326.76万元,营业利润1,371.85万元,净利润964.85万元。
9)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11亿元,由投资各方以现金分期缴纳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报告期内投资各方共缴纳注册资本5.37亿元,其中,公司缴纳1.16亿元,参股比例21.60%。报告期内晟天公司净利润591.74万元,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127.82万元。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036,530.8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5,516,687.73元,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5,516,687.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18,850,024.29元,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3,333,336.56元。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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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给予确定。报告期合并范围详见半年度报告全文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第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之(1)企业集团构成”。
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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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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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廖政权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6-04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出席现场会议董事5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5名(副董事长李琦、董事张太金、马骏,独立董事李伟、王全喜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委托出席会议董事1名,董事曾毅委托董事郭利锋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乐山电力资产减值与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原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和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262,231,109.45元。其中核销对乐电天威投资25,500.00万元对当期利润无影响;对部分应收账款的核销减少当期利润253,720.29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峨边大堡水电公司增效扩容拆除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为94.67%,以下简称“峨边大堡水电公司”)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从2014年10月起对所属大堡电站全停水进行增效扩容技术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技术改造。增效扩容技术改造完成后,大堡电站发电机组装机容量由原来的1.6万千瓦增加至1.9万千瓦,增加发电装机容量0.3万千瓦。增效扩容技术改造后,峨边大堡水电公司拟按照依法合规,公平、公开、公正,收益最大化的原则对增效扩容技改拆除的废旧资产进行处置。
拟处置的废旧资产主要包括82项设备、配件及材料等,账面原值16,352,804.75元,账面净值为1,327,018.93元。处置方式为,对无利用价值的资产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置;对尚有利用价值的资产按相关程序审批后,采取拍卖、公开竞买、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处置。
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按照以上处置方式和相关交易规则对控股子公司峨边大堡水电公司增效扩容拆除资产进行处置。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本次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管理办法》。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6-04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在乐山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召开,公司4名监事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安艳清女士因公出差不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监事凌先富先生代行职权。会议由监事凌先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峨边大堡水电公司增效扩容拆除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6-04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8月23日收到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发来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程敏敏先生因工作变动的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西证券决定委派周晗先生(周晗先生简历附后)接替程敏敏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8月24日
周晗先生简历
周晗,保荐代表人,经济学学士,曾参与或主持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