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5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上午10:00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邦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关于修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2016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因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部分事项进行了修订,同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了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详见2016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根据以上授权,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三项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修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及《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6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1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关于修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8。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因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部分事项进行了修订,同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现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世伟集团”)投资设立子公司的情况作若干补充说明。
一、汉世伟集团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淮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淮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江苏淮安
5、经营范围:猪肉制品加工、销售;畜禽全价饲料、水产全价饲料、浓缩饲料、预混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生猪养殖、屠宰、销售及技术服务;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为现金出资。
7、补充说明: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淮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淮北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淮北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安徽濉溪
5、经营范围:猪肉制品加工、销售;生猪养殖、繁育、屠宰、销售及饲养技术服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为现金出资。
7、补充说明: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淮北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繁昌县汉世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繁昌县汉世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安徽繁昌
5、经营范围:生猪养殖及销售、饲料生产、销售,养殖技术服务,农副产品收购,苗木培育、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为现金出资。
7、补充说明: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繁昌县汉世伟畜牧养殖有限公司100%股权,委托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管理。
(四)泰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泰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山东泰安
5、经营范围:猪肉制品加工、销售;畜禽全价饲料、水产全价饲料、浓缩饲料、预混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生猪养殖、屠宰、销售及技术服务;水产养殖、销售;水产加工、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为现金出资。
7、补充说明: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泰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五)岑溪市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岑溪市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广西岑溪
5、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生猪养殖技术服务;农副产品销售(仅限初级农产品)。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为现金出资。
7、补充说明: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岑溪市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六)武邑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武邑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河北武邑
5、经营范围:猪肉制品加工、销售;畜禽饲料的加工、生产、销售;生猪养殖、屠宰、销售及技术服务;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为现金出资。
7、补充说明: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河北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武邑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七)河北福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北福航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河北衡水
5、经营范围: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畜禽养殖、内陆水产养殖及销售;畜禽屠宰及加工;谷物、蔬菜、豆类、油料、薯类、水果、食用菌、园艺作物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新材料技术、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自有房屋、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现金出资1200万元。
(八)河北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北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河北石家庄
5、经营范围:食品生产及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畜禽养殖及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为现金出资。
7、补充说明: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河北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九) 芜湖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拟注册,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芜湖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安徽芜湖
4、拟定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及技术服务,肉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5、补充说明:已于2016年6月27日完成公司工商设立登记。
工商注册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芜湖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安徽芜湖无为
5、经营范围:肉制品加工、销售;生猪养殖、销售;生猪养殖技术服务;农副产品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芜湖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为现金出资,委托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管理。
(十) 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明光公猪站(拟注册,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明光公猪站(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安徽明光
4、拟定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及技术服务,肉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5、补充说明:已于2016年6月28日完成公司工商设立登记。
工商注册信息更新如下:
1、公司名称:明光天邦猪人工授精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安徽明光
5、经营范围:种公猪精液生产销售,生猪养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明光天邦猪人工授精有限公司100%股权,为现金出资。
(十一) 冀州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拟注册,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冀州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河北冀州
4、拟定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及技术服务,肉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5、补充说明:公司设立预备阶段
(十二) 景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拟注册,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景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河北景县
4、拟定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及技术服务,肉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5、补充说明:公司设立预备阶段
(十三) 故城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拟注册,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故城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河北故城
4、拟定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及技术服务,肉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5、补充说明:已于2016年6月27日完成公司工商设立登记。
工商注册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故城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河北故城
5、经营范围: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及销售;生猪养殖、屠宰、销售及技术服务;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河北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故城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为现金出资。
(十四)寿阳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拟注册,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拟定名称:寿阳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山西寿阳
4、拟定经营范围:生猪养殖、销售及技术服务,肉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5、补充说明:已于2016年6月24日完成公司工商设立登记。
工商注册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寿阳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山西寿阳
5、经营范围:猪肉制品加工、销售;畜禽饲料的加工生产、生猪养殖、销售及技术服务;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需经批注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河北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寿阳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为现金出资。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天邦股份 证券简称:002124 公告编号:2016-058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修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6年5月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考虑到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进展等因素,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完善及修订,并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和修订。修订后的文件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的修订
(一)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有剩余,则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置换前期投入。
(二)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将按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投入。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运作,则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的修订
(一)修订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已经公司 2016 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修订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已经公司 2016 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6年5月3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的修订
(一)修订前
(1)淮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黄花塘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淮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江苏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魏宝磊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确认收购魏宝磊持有淮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将尽快办理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手续。
(2)泰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黄徐庄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中套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泰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3)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4)岑溪市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拟由天邦股份全资孙公司广西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新设立子公司岑溪市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目前正在办理设立工商登记,暂未完成。
(二)修订后
(1)淮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黄花塘循环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淮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2)泰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黄徐庄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中套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泰安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3)汉世伟集团安徽分公司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汉世伟集团安徽分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4)岑溪市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岑溪市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的修订
(一)修订前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42.79%。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后续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修订后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39.49%。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后续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加强。
五、“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补充内容
5、本次募投项目采用“公司+家庭农场”的规模化养殖模式
与一点式的自繁自养模式相比,“公司+家庭农场”模式具有以下显著优势:
(1)生物安全风险是生猪养殖中重要的风险因素,确保生猪安全对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极其重要。通过物理隔离,“公司+家庭农场”模式有利于显著降低生物安全风险,此模式在欧美属于主流模式,我国的温氏也是采用这种模式。我们此前试行了这种模式,显著提高了哺乳仔猪存活率、仔猪断奶后育成率。
(2)“公司+家庭农场”模式有利于公司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迅速扩大规模,同时以规范、科学的养殖技术标准及猪舍设计建设标准,一体化的饲料、疫苗供给,大大提升散养户的生猪养殖效率和效益、降低料肉比,并改善出栏生猪品质。
(3)“公司+家庭农场”模式有利于盘活散养农户的闲置资产。国内有大量养猪的散户由于缺少技术和资金,猪舍环保条件难以达到监管要求,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正逐步退出养猪行业,因此有大量的猪舍处于闲置状态。公司与资金实力较弱的农户签订合作协议的时候,由公司先行出资将猪舍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改造,配备标准化的喂料设备、温控系统和环保设施。“公司+家庭农场”模式不仅盘活了养户的闲置资产,也减少了公司的固定资产投入,有利于节约选址建场的时间,实现生猪养殖产能的快速扩张。在家庭农场改扩建验收合格后,公司向农户提供猪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仍属于公司),并派技术员全程指导,当农户将养大的成品肥猪交付公司收回时,公司向农户支付一定金额的托管费。对养户来说,只需要投入人力并按照公司的指导饲养仔猪,收入就能得到保障,无需承担市场风险,不用投入资金。而对公司来说,通过与这种类型的农户合作,公司也可节约大量的人力、场地、资金,用较低的成本投入换得生猪养殖规模的迅速扩大。
上述“公司+家庭农场”模式真正实现了优势互补,公司不仅实现了经济效益,还能够通过精准扶贫的方式带动养户致富,实现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六、 “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的完成情况”的修订
(一)修订前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上述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立项、环评、用地等手续的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修订后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上述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所涉及的立项、环评、用地等手续的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七、“流动性风险”的修订
(一)修订前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76、0.67、1.06,公司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41、0.29、0.54。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3年末、2014年末以及2015年,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在95.00%以上。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但未来若发生银行紧缩银根,紧缩的金融环境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压力。
(二)修订后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76、0.67、1.06、1.09,公司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41、0.29、0.54、0.61。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以及2016年6月30日,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在95.00%以上。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但未来若发生银行紧缩银根,紧缩的金融环境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压力。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6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问询,对公司进行了审慎核查后,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本次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经营战略目标,增强主营业务配套保障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发展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本次修订后的《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修订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同意对《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相应调整。并将监督公司合法有序地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以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许萍 施炜 尉安宁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