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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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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8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2.5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业绩比较基准=25%×摩根斯坦利世界能源指数(MSCI World Energy Index)+75%×摩根斯坦利世界材料指数(MSCI World Material Index),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以人民币计价。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9月24日,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1亿元人民币,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45%。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76只共同基金,具体如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做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无境外投资顾问。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4.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在某指数型投资组合与某主动型投资组合之间发生过两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为满足指数复制比例要求的投资策略需要。报告期内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受世界经济持续低迷、英国脱欧公投以及发达国家货币政策持续分化等因素影响,全球市场继续跌宕起伏。

美国方面,经济基本面上半年总体上表现强劲,就业状况继续保持相对良好的态势。5月份美国新增就业人数大幅低于市场预期,一度引发市场下行担忧,美联储加息预期大幅下降,6月份美国新增就业岗位比5月份大幅增加,增速创去年10月份以来新高。由于有更多人口加入求职队伍,就业数据的大幅改善说明美国就业市场或接近充分就业水平,同时,制造业及服务业数据在6月份也强劲反弹,经济总体上仍保持稳健势头。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6月份货币政策会议纪要显示,由于美国就业市场不确定性增加,同时英国“脱欧”公投等国际因素也加大了经济不确定性,美联储决定在6月份的货币政策例会上暂不加息。

6月底,英国全民公投正式宣布脱离欧盟,成为上半年世界最大的黑天鹅事件,一度引发全球市场恐慌和剧烈动荡。在经历短暂恐慌后,全球金融系统在两周内平稳度过了英国“脱欧”公投带来的首波冲击,但是目前尚难判断英国“脱欧”对美国经济后续发展带来的影响。虽然6月份就业数据好转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对美国经济前景的担忧,这并不足以让美联储暂停加息进程。通胀率何时达到美联储目标,英国“脱欧”公投结果会对美国经济带来何种影响,这些因素都尚待观察。考虑到美国通胀率持续维持低位以及英国“脱欧”后续发酵等不确定因素,预计美联储在下半年的加息过程中将维持谨慎的态度。

欧洲方面,欧洲经济状况在上半年继续弱势复苏,欧央行进一步扩大了量化宽松政策。总体看上半年欧洲经济复苏缓慢且脆弱,低增长、低通胀、高失业依然并存,债务风险隐忧仍在。其中,英国“脱欧”是不折不扣的“黑天鹅”事件,在极短时间内引发了国际金融市场“惊涛骇浪”,其后续不确定性所引发的政经乱局势必拖累下半年的欧洲经济。

此外,英国“脱欧”也加剧了欧洲银行业的紧张局势,其中,意大利银行17%的贷款属于坏账,现已堆积至超过3600亿欧元。如果经济增长放缓,欧元区银行业尤其是意大利银行业将产生更多坏账,进一步侵蚀银行利润和已然不多的缓冲资本。预计未来欧洲经济面临的最严峻挑战来自政治方面的不确定性:英国“脱欧”谈判何时启动、欧盟改革何去何从、民粹主义和极右翼政党是否会问鼎成员国大选等等,重重挑战将打乱欧洲经济的复苏步伐,而欧洲经济中短期的主要支撑动力——欧洲央行的量化宽松政策以及“欧洲投资计划”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上半年,国际大宗商品在经历了“黑色系”风暴之后逐步趋于企稳回升,原油、铁矿石、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叠加季节性因素,使得大宗商品市场在今年上半年表现出色,反映全球商品期货价格的主导指数CRB指数在二季度以来上涨近10%,但整体看,目前大宗商品市场供给端仍然严重过剩,以中国为代表的国际主要需求也没有根本性改善,供应过剩及需求低迷依然存在。石油价格方面,2季度供应方面的短期扰动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油价,但国际原油的供需平衡尚未完成,国际油价在50美元上下反复震荡。受美联储加息节奏放缓、英国脱欧避险等因素,国际金价在上半年继续大幅反弹,表现持续强势。

上半年,本基金在行业配置上继续对原油、大宗原材料等行业维持相对中性仓位,大幅加仓了黄金类个股,同时,少量配置了一些成长性较好、长期看好的新能源类、新兴科技个股以及新兴消费类个股,但出于对各种不确定风险的谨慎性考虑,保持了较多的现金仓位。

4.5.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1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1.34%,基金净值表现落后于业绩比较基准,幅度为4.55%。主要原因是本基金上半年出于对国际大宗商品反弹的谨慎态度,相对低配了部分大宗原材料股票的仓位,保持了较多的现金仓位。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对于2016年下半年走势,预计全球经济整体上很可能继续保持弱势复苏的态势,中国经济的企稳、美联储加息节奏等依然是全球经济的核心变量。

预计美国经济将延续扩张周期,并根据就业状况、核心通胀情况以及海外的风险因素等,延续缓慢加息的节奏,市场预期美联储最早会在年底12月份进行本年度首次加息;基于财政宽松、货币加码宽松,下半年欧元区经济增长有望继续改善。但是基于英国脱欧、欧洲银行业经营困难、难民问题等一系列不确定因素,欧洲经济在下半年将经受较大的考验。

在全球大宗商品方面,尽管上半年总体上出现了较大的反弹,但整体低迷的全球经济使得国际大宗需求缺乏坚实的基础,尤其是国际原油供大于求的局面短期内仍无法根本性逆转,因此,整体上国际大宗商品后市的表现不容乐观。

本基金会继续保持相对中性的策略,稳健操作,并适时配置较为确定的、有较高成长性的新兴能源等领域个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业务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管理制度》进行。基金核算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另外,公司设立由投资和研究部门、风险管理部、基金核算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和基金经理代表组成的估值委员会 。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投资和研究部门以及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投资和研究部门定期审核公允价值的确认和计量;研究部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并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核算部定期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风险管理部负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法律合规部负责日常的基金估值调整结果的事后复核监督工作;法律合规部与基金核算部共同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经理代表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估值委员会集体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核算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报告期无需进行利润分配。本基金已实现尚未分配的可供分配收益部分,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适时向投资者予以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根据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12元,基金份额总额42,130,815.56份;

2、本报告期内股票投资中包含存托凭证投资。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 至 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金旭______ ______欧志明______ ____何剑萍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500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552,992,972.23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0)第0020号验资报告。《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5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境外托管人为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最新公告的《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普通股、优先股、存托凭证等权益类证券;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基金、金融衍生品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金融工具。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其中,至少将股票等权益类证券资产的80%投资于全球资源类相关产业的上市公司,主要包括(1)能源,如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加工、销售及运输等;能源设备及服务;(2)材料,如金属非金属及采矿、化工、建材、林产品及造纸、容器及包装等;(3)新能源及替代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其他环保能源及可再生能源;(4)公用事业,如电力、燃气、水务等;(5)农产品等行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25%×摩根斯坦利世界能源指数(MSCI World Energy Index)+75%×摩根斯坦利世界材料指数(MSCI World Material Index)。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

3)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4)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收到相关扣收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中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前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后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5) 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6) 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自2008年9月19日起,出让方按0.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7)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收入,涉及境外所得税的,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法律和法规执行,在中国境内,暂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8)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涉及境外所得税的,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基金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基金交易。

6.4.8.1.5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6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0%/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和渣打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9 期末(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期末估值单价为交易币种单价按当日估值汇率折算后的人民币单价。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有助于理解和分析财务报表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2、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mfchina.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7.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本基金对以上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7.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注:“买入成本”、“卖出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7.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股票。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交易佣金根据券商季度综合评分结果给予分配,券商综合评分根据研究报告质量、路演质量、联合调研质量以及销售服务质量打分,从多家服务券商中选取符合法律规范经营的综合能力靠前的券商给与佣金分配,季度评分和佣金分配分别由专人负责。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