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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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另设美元份额,基金代码002287,与人民币份额并表披露。
2、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净值1.037元,人民币总份额447,788,036.44份;本基金美元份额净值0.1564美元,美元总份额527,416,463.5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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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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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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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目前不设境外投资顾问。基金管理人有权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告。
2.5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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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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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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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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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美元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2日正式成立,由中银国际和美林投资管理合资组建(2006年9月29日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后新公司名称为“贝莱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控股中银基金。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银行拥有83.5%的股权,贝莱德投资管理拥有16.5%的股权。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管理人共管理六十六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持续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全球策略证券投资基金(FOF)、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60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美丽中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惠利纯债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优秀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薪钱包货币市场基金、中银产业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中银稳进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宝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益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裕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腾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永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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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境外投资顾问为本基金提供投资建议的主要成员简介
本基金目前不设境外投资顾问。基金管理人有权选择、更换或撤销境外投资顾问,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公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4.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理办法》、《债券询价申购管理办法》、《集中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4.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5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5.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 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全球经济步入较为稳定但缓慢的复苏通道,美国仍是表现相对较好的经济体。从领先指标来看,美国ISM制造业PMI指数缓慢回升至53.2水平,就业市场持续改善,失业率下行至4.7%左右。欧元区经济保持弱势复苏态势,制造业PMI指数小幅回升至52.8,CPI同比增速小幅上行至0.1%左右。不过,受英国公投脱欧的负面冲击,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6月份的服务业、零售业和建筑业信心明显恶化,消费者也变得更为悲观。综合来看,美国仍是全球复苏前景最好的经济体,受美联储加息预期反复影响,美元指数在94-96左右的区间窄幅波动。
国内经济方面,在前期“稳增长”政策刺激及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阶段性上行的内外因素影响下,经济领先指标整体震荡走弱,下行压力并未消除。具体来看,领先指标制造业PMI缓慢下行至50.0的荣枯线附近,同步指标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1-5月累计增长5.9%,仍处于较低水平。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以下滑为主:1-5月消费增速小幅回落至10.2%,5月出口增速继续进一步下滑至-4.1%左右,1-5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小幅下降至9.6%的水平。通胀方面,CPI通缩预期有所修正,5月小幅下行于2.0%的水平,PPI环比跌幅有所收窄,5月同比跌幅缩小至-2.8%左右。
2. 市场回顾
截止2016年6月末,亚洲美元债市场总体表现良好,高收益债券利差收敛较多,投资资债券利差小幅扩大。其中,亚洲JACI总体美元债指数,其持有到期收益率为4.3%,久期为5.13,Z-spread利差从293下降到280;JACI投资级债券其持有到期收益率为3.9%,久期为5.40,Z-spread利差从234上升到240,;JACI高收益债券其持有到期收益率为7.5%,久期为3.16,Z-spread利差从659下降到622。
从发行上看,亚洲地区今年上半年美元债券发行量大幅下降24%至770亿美元,这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历年同期首次出现下滑。伴随人民币的贬值,加之境内相对较低的收益率水平使得中国的发行人不愿到海外发债筹资,身为地区内美元债券最大发行主体的中国企业的1-6月美元债券发行量同比减少了21%。虽然印尼和马来西亚还会有少量美元债发行,但总体而言,发行量与即将到期的债券规模相比会显得微不足道。
去年8月人民币的意外贬值,以及2016年初的又一轮汇率波动,使得中国企业纷纷回归国内寻求融资。日本以外亚洲区公司今年底到期债券总量高达254亿美元,其中韩国企业的债券最多,占32%,其次是中国企业,占22%,印度、香港企业分别占16%和12%,东南亚企业占18%。
3. 运行分析
半年度债券市场小幅震荡,人民币汇率波动上升。策略上,我们保持合适的久期,积极参与新债发行的投资机会,优化配置结构,重点配置中短期限、合理分配类属资产比例。
4.5.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6月30日为止,本基金的单位净值为1.037元,本基金的累计单位净值为1.037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3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0.63%。
4.6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全球经济有望在美国经济的拉动下维持缓慢复苏的态势,但受制于美联储货币政策加息预期反复叠加英国公投脱欧冲击,国际资本流出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压力可能抬升,新兴市场金融体系稳定性面临考验。鉴于对当前经济和通胀增速的判断,经济增速下滑压力仍未消退,但财政政策放松有望继续,加之货币政策转向稳健偏松,或将对下半年经济形成一定程度的托底效应。
房地产方面,一线城市房价继续强劲上涨,但环比涨势略有放缓。4 个一线城市房价连续第4 个月全部实现同比两位数上涨。涨幅最大的城市是深圳,4 月份平均房价同比上涨63.4%,其次为上海,上涨34.2%。同时,广州和北京的同比涨幅超过10%。平均而言,4 个一线城市4 月份房价同比上涨33.9%。二线城市4 月份平均房价也连续第5 个月上涨,同比涨幅为5.2%,而3 月同比上涨3.6%。南京房价4 月份同比上涨22.6%,而杭州、合肥和厦门也都达到了两位数的同比涨幅。深圳、上海、南京和武汉房价的强劲上涨促使当地监管部门在2016 年3 月底收紧了房地产政策。这些措施将会减少符合资格的购房者数量,从而降低房地产投资需求,进而缓和房价上涨势头。但是,我们认为政策紧缩措施主要将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而不是全国统一实施。
另外,目前亚洲投资人占亚洲新发债券比例已经由2009年的49%增加至2016年的73%。投资人结构的变化为亚洲债券面对金融市场波动时提供了相当厚实的保护垫,通过观察今年以来主要金融市场的走势,我们发现虽然市场比较动荡,但亚洲债券市场表现仍然是相当稳健。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对2016年三季度债券市场的走势判断整体乐观。二季度经济形势预期有所下滑,宏观政策稳增长力度有所弱化:在“三去、一降、一补”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主导下, 全国合约销售额增速将放缓但仍保持健康; 一二线城市的库存将小幅上升,但仍将维持在2013 年低位水平附近,以及房地产开发商的融资渠道将继续保持顺畅,从而为其流动性提供支撑。
另外,跟英镑波动性有交割Beta的新兴市场货币主要是东欧的波兰,匈牙利以及捷克等国家,而中国人民币相对英镑的Beta值只有0.1,可以预见脱欧事件对于中国人民币的汇率冲击相对较小。
具体操作上,在做好组合流动性管理的基础上,短久期,均衡配置,合理分配各类资产,审慎精选信用债品种,积极把握高收益债的投资机会,借此提升基金的业绩表现。作为基金管理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依靠团队的努力和智慧,为投资人创造应有的回报。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为建立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明确参与估值流程各方的人员分工和职责,由研究部、风险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相关人员担任委员会委员。估值委员会委员具备应有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分工明确,在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投资品种所属行业的专业研究、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会计政策与基金核算以及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和监督等各个方面具备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估值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讨论和决策估值事项。日常估值项目由基金运营部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执行。当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针对特殊估值工作,按照以下工作流程进行:由公司估值委员会依据行业协会提供的估值模型和行业做法选定与当时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的估值方法并征求托管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意见,由基金运营部做出提示,对其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是否在0.25%以上进行测算,并对确认产生影响的品种根据前述估值模型、估值流程计算提供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以进行估值处理,待清算人员复核后,将估值结果反馈基金经理,并提交公司估值委员会。其他特殊情形,可由基金经理主动做出提示,并由研究员提供研究报告,交估值委员会审议,同时按流程对外公布。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参与对估值问题的讨论,对估值结果提出反馈意见,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4.6.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本报告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057,666.42元。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相关约定,无相关收益分配事项。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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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37元,基金份额总额975,204,499.98份,其中美元份额净值为1.037,美元份额为148,068,622.75份,人民币份额净值为0.1564,人民币份额为8,602,375.6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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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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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李道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阳向军,会计机构负责人:乐妮
6.4 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00 号文《关于准予中银美元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877,053,602.4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境外托管人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本基金投资于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包括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优先股;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和存托凭证等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初始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6.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基金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赎回基金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赎回基金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9)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10)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2)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由于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类别分别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两类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某一币种的份额将相应以该币种进行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6.4.4.12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与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6.4.4.13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4.14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号《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3月30日起,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4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回购交易。
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0%/ 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无。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期末(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期内没有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3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4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7.5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7.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7.5.3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7.6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债券投资组合主要采用标准普尔、穆迪等机构提供的债券信用评级信息,未提供评级信息的可适用内部评级。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债券代码为 ISIN 码。2、数量列示债券面值,外币按照期末估值汇率折为人民币,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7.10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7.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本基金管理人2016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杜惠芬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本基金管理人2016年第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曾仲诚(Paul Tsang)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葛岱炜(David Graham)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上述事项已报相关机构备案。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没有发生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公司从事境外投资业务时,将需要委托境外券商代理或协助进行交易操作。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将勤勉尽责地承担受信责任,挑选、委托合适的境外券商以取得有益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最佳执行;
2、根据相关法规与基金管理人的制度,基金管理人QDII业务团队按照以下标准,对QDII投资交易单元进行选择:(一)交易执行能力。主要指境外券商是否对交易指令进行了有效的执行以及能否取得较高质量的成交结果。衡量交易执行能力的指标主要有:下单及成交回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券款划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交易保密能力等;(二)研究团队的实力和水平。衡量境外券商的研究能力的指标主要有: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市场走向分析、专题研究报告的水平,以及推荐投资工具的有效性等;(三)服务水平。主要指是否与基金管理人有较强的长期合作意愿并积极提供个性化服务;(四)交易成本。主要指费用是否总体可控,交易佣金相较于交易执行水平以及投研支持服务而言是否合理、优惠。符合上述条件的境外券商是QDII业务团队考虑长期合作的对象,可成为备选券商,经QDII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交易室相关人员与其开设证券账户。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