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8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号:2016-044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要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充分就业,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社会保障覆盖全民,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报告还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为实现上述目标,党中央、国务院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将“城镇化”和“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作为“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工作目标,确保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可以预期,随着城镇化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将持续提高,食品消费市场将保持旺盛的需求,这些因素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码:2016-039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以书面送达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董事7名(白国红先生、孙进山先生、郭志勤先生、陈志武先生通过远程电话会议方式出席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姚雪到现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王艺锦作为公司董事参与本激励计划,其本人及其亲属关联方李勇、李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律师对此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麦趣尔: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16-041)。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拟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1,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刊登在2016年8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6-04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码:2016-040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以书面送达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夏东敏、刘瑞、尹妍玲等人参加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东敏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请详见2016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2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手续。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麦趣尔: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16-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已离职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将已离职激励对象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1,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股份按照《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条文实施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码:2016-041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趣尔”或“公司”) 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20%解锁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锁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2、2014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异议进行了备案,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3、2014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4年12月17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实施并管理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5、2015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5年2月27日,公司收到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的有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证明文件,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5年3月4日上市。

7、2015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张贻报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5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12月16日,激励对象16名,授予14.5万股限制性股票。

9、2015年12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之授予日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12月21日,激励对象16名,授予14.5万股限制性股票。

10、201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但汉川、袁绍华等12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对符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的172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已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在随后的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数量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公司确定的授予日为2015年1月5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解锁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等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达标,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72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2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履行了本次解锁现阶段需要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本次解锁的各项条件已经满足,尚需公司统一办理本次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事宜。

七、备查文件

1、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码:2016-042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1,500股,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19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532,500股,授予日为2015年1月5日。其中但汉川、袁绍华、冯凡、王学清、朱智源、秦永美、张毓、李建军、郝晋、杜延海、赵娜娜、郑岩刚作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共计61,500股,并按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该授予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股份上市时间为2015年3月4日。

根据公司于2016年8月23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但汉川、袁绍华、冯凡、王学清、朱智源、秦永美、张毓、李建军、郝晋、杜延海、赵娜娜、郑岩刚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已支付了对应的股份回购价款,相关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资事项尚在办理中。

鉴于前述原激励对象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并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七章第一条中第二项:“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的规定,公司将对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仍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1,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的决议,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回购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500股。

(二)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5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49元/股,并实施了每10股派0.71元人民币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四章第7条“(一)回购价格、数量: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数量做相应的调整。”第六章第二条第四款“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14.49元/股,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已离职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891,135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股份的相关说明

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61,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将从108,837,161股减少至108,775,661股。目前上述回购注销及减资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故公司股份总数仍为108,837,161股。

四、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已离职激励对象因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条文实施回购注销。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已离职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将已离职激励对象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1,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股份按照《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中对回购价格的约定条文实施回购注销。

八、律师对本次回购发表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除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外,麦趣尔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码:2016-043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对象但汉川、袁绍华、冯凡、王学清、朱智源、秦永美、张毓、李建军、郝晋、杜延海、赵娜娜、郑岩刚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500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将从108,837,161股减至108,775,661股,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2016年8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