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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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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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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行人对长江三峡能事达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3.53%,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9.31%,低于50%,但由于公司实际控制其经营活动,故纳入合并范围。三峡财务(香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币种为港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的参股公司如下:

表3-2 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发行人进行了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优化改善,引入了董事会制度。2010年1月,发行人根据国资委统一部署实施董事会试点制度。2011年3月18日,发行人召开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会议,正式启动董事会建设工作。2011年3月31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标志发行人董事会正式开始运作。发行人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建立了由出资人、董事会、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1)出资人:公司是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资委依照《公司法》、《监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代表国务院对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2)董事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和国资委授予的部分职权,对国资委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职工董事),其中共有四名外部董事。外部董事由国资委委派。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国资委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由公司董事组成,成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3)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和监事会的监督。公司设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预算执行情况、重大投融资项目执行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国资委已发出《关于派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监事会的通知》(国资发监督[2013]118号)。

公司党组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集团公司的重大问题,就董事会决策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决策建议;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二)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3-1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治理结构图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一)员工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表3-3 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表

注:以上人数不含部分派遣员工。

(二)发行人董事及高管人员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表3-4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构成

注: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依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可以连任。公司内部董事由中组部委派;外部董事由国资委委派;职工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任期满后,中组部或国资委将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另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2. 董事会成员简历

卢纯,1955年生,董事长、党组书记。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计财司副司长、司长,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移民开发局办公室移民开发局副局长、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三峡工程稽查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14年3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王琳,1960年生,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办公室主任、外事办主任、对外经济联络部主任,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局长助理、纪委副书记,山东省电力工业局(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能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4年3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

王志森,1950年生,大学普通班学历。历任内贸部办公厅副主任兼部长办主任、部党组秘书,中国农业机械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国家体改委办公厅主任、国务院体改办秘书行政司司长,华星物产公司临时党委书记,华星物产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中国华星集团公司董事、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中国华星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常委、纪委书记。2014年9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师金泉,1946年生,外部董事,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安徽无线电厂厂长,安徽省电子局局长、党组书记,安徽省经委副主任,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2011年1月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李新华,1953年生,大学普通班学历。历任云南省云南天然气化工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云南省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云南省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云南省省长助理,云南省副省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4年9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吴晓根,1966年生,外部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教授。历任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教研室主任、副院长,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1年1月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外部董事。

姚元军,1962年生,职工董事,工会工作部主任。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人事劳动部教育处处长,工程建设部公共工程项目部副主任,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向家坝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向家坝工程建设部党委书记、副主任、工会主席。2011年5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职工董事。

3.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管理层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表3-5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4.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卢纯,简历同前。

王琳,简历同前。

林初学,1959年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信公司业务部机电处副处长,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渤铝办处长、计算机处处长、襄理,中信公司证券部副主任,中信证券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中信公司管理信息中心主任兼中信网络金融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中信证券公司董事,中海信托投资公司监事,国家开发银行独立董事,长江电力董事。2015年5月起任长江电力监事会主席。2002年2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毕亚雄,1962年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工程硕士、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原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副厂长、厂长;长江电力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2003年12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樊启祥,1963年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三峡总公司利源公司工程项目处副处长,三峡总公司工程建设部综合管理部副处长、左岸工程部临时船闸项目处处长、临时船闸与升船机项目部主任、航建项目部副主任、主任、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兼航建项目部主任,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兼北京国家游泳中心项目管理部副主任。2003年12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沙先华,1958年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机械电子工业部经济技术政策研究所技术进步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经济调节政策研究室主任(正处级),党组秘书(正处级);机械工业部办公厅副主任,兼中国机电日报社社长(正局级);中国机电日报社社长;中央企业工委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正局级),部长;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局局长;三峡总公司党组成员、总经理助理(挂职)。2006年10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张诚,1957年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三峡总公司设备公司经营财务处处长、综合处处长、副经理,中国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三峡总公司三峡电厂筹建处副主任,长江电力三峡电厂厂长、党委书记,三峡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三峡电厂厂长、党委书记,三峡总公司总经理助理、长江电力总经理。2015年5月起任长江电力副董事长。2010年3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2012年7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杨亚,1962年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EMBA),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北京办事处计划财务处处长,三峡总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三峡总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三峡总公司副总会计师,长江电力监事会主席。2015年5月起任长江电力董事。2006年2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12年7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

龙飞,1969年生,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航天五院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副局级巡视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组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6月起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债券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股份或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的战略定位是以水电为主的清洁能源集团;发展思路是以大型水电开发与运营为核心业务,积极开发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稳步拓展国际业务;愿景目标是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与生态环境和谐统一、在发挥长江流域综合效益中起主导作用的国际一流的大型清洁能源集团。未来10年,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将把三峡工程建设运营和金沙江开发作为战略重点,全力运行和管理好三峡-葛洲坝梯级枢纽,确保防洪、发电、航运等效益充分发挥;高质量、高标准地建设好、运行好溪洛渡、向家坝等项目,加快推进乌东德、白鹤滩工程建设;积极开发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稳步实施“走出去”战略。到2020年,初步建成国际一流清洁能源集团。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主营三峡工程建设和经营管理,住宿经营的管理;长江中上游水资源开发;水利水电技术服务;水利水电工程所需物资、设备的销售(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除外);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经营或代理公司所属企业自产产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的出口业务;经营或代理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所需设备和材料(国家指定公司经营的12种进口商品除外)的进口业务;经营或代理技术进出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及易货贸易业务。

(一)发行人营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表3-6 2013年-2016年1-3月营业收入/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表3-7 2013年-2016年1-3月主营业务毛利润/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注:发行人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表3-8 2013年-2016年1-3月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率情况

单位:万元

注: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2013年-201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大于99%,基本保持稳定,发行人主业突出,经营状况良好。发行人在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同时,较好地控制主营业务成本。201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0.67%和0.66%;营业成本和主营业务成本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67%和3.64%。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中,电力销售占比较大,近三年全部达到90%以上。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及发展概况

1. 水电开发及电力销售

(1)水电开发

三峡电站工程项目合计装机容量2,250万千瓦,由左右岸电站26台单机容量为70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地下电站6台单机容量为70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电源电站2台单机容量为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成。2009年,除国家批准缓建的升船机外,三峡工程初步设计建设任务如期完成,通过了175米蓄水前验收,由以建设为主转入以运行为主的阶段。自2010年起,三峡水库试验性蓄水至设计水位175米,通过不断优化水库调度和运行方式,电站安全性和发电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2年末,三峡电站32台发电机组已全部投产。2013年三峡工程防洪抗旱、生态补水、航运、旅游等综合功能得到全面发挥。

三峡尾工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截至2015年末,三峡升船机完成实船过升船机联合调试。

在三峡工程综合效益全面发挥的同时,发行人持续滚动开发金沙江下游的水电资源。发行人被授予金沙江下游溪洛渡、向家坝、乌东德、白鹤滩四个梯级电站开发权。

溪洛渡电站工程为向家坝上一级水电站,于2005年12月正式开工,规划建设18台77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1,386万千瓦,总库容126.7亿立方米,为世界第三大水电站。首台机组于2013年7月投运,最后一台机组已于2014年6月30日投入运营。

向家坝水电站为金沙江流域规划的最末一级电站,工程于2006年11月26日正式开工,规划安装8台机组,单机容量80万千瓦。首台机组于2012年11月投运,2014年7月10日所有机组全部投入运行。

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复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全面开展前期工作。2011年1月,四川、云南两省同时下达了乌东德和白鹤滩水电站的封库令。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完成,并报送两省政府及移民机构,正式进入审查程序,施工区各县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施工区移民安置点建设正在积极推进。2015年,乌冬德水电站获国务院批准,正式开工建设,白鹤滩水电站通过环评审批。

上述金沙江梯级电站的投产运营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主业的优势。

(2)移民及环境保护

发行人秉承让周围居民从水电开发中持续受益的原则,将水电站的建设与移民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行有机结合。发行人设立移民工作局专门负责移民工作,建立多层次、多形态、常态化、经常性的沟通机制,并制定移民发展扶持政策,关注困难移民、提高移民就业技能,做到利益共享和可持续发展,切实使移民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和逐步能致富”。移民工作涉及到移民的切身利益,发行人注重与项目所在地的居民、政府等利益相关方进行及时的沟通,通报工作进度、听取意见建议,保障移民的知情权。发行人通过发展库区新型特色农业、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移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为了给库区移民创造良好的生活氛围和生产基础,发行人坚持支持移民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发行人2015年启动和完成多项惠及民生的项目,有效地改善了库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发行人在开发清洁能源的同时积极履行央企社会责任,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扶贫工作。2015年发行人在继续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部署,支持库区有关县、村开展定点扶贫和精准扶贫工作。另外,发行人通过组织实施移民春节慰问、捐赠教育医疗设备、移民技能培训、结对帮扶贫困户、“爱心捐赠周”职工募捐等活动,切实帮助库区移民脱贫致富、助推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地方政府和移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发行人多年来始终坚持全流域环境保护理念,建立了包括污染源、水环境、陆生生态、湿地生态、水生生态、大气环境、地灾、地震以及人群健康等生态与环境保护监测系统,针对水利水电工程及新能源开发对生态的影响开展了长期的监测、保护和科学研究,加强珍稀动植物保护,做好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三峡库区及相关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与蓄水前相比基本保持稳定。库区长江干流水质总体保持在Ⅱ、Ⅲ类水平;入库泥沙量明显下降,低于预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水库未对周边区域气候产生明显影响,三峡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未超出论证的预测范围。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水环境监测系统,实施全流域、全方位、全过程的实时监测,了解水质时空动态变化,及时实施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减缓不利的环境影响,保护区域/流域水生态环境。发行人积极实施六大水土保持工程,确保在工程建设中使施工区受影响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防治水土流失,美化景观生态环境。截至2015年底,溪洛渡水电站累计完成水土保持投资85,802.35万元,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4.41%,林草植被恢复率96.12%。

(3)电力销售

发行人子公司长江电力统一运营和管理葛洲坝电站、三峡电站、向家坝电站和溪洛渡电站。截至2015年12月31日,长江电力自有装机容量2,527.7万千瓦,管理溪洛渡、向家坝电站装机容量2,026万千瓦,溪洛渡、向家坝电站已于2016年初注入长江电力。

2015年,三峡电厂年发电量达870.1亿千瓦时,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三峡电站累计发电8,977.9亿千瓦时;葛洲坝电站全年发电179.7亿千瓦时,创投产35年来的历史新高;溪洛渡、向家坝梯级电站全部实现“调控一体化”(调度控制一体化)管理,公司发电机组各项运行指标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与火电相比,三峡电站平均上网电价0.2633元/千瓦时(含税),低于受电区域平均上网电价和燃煤脱硫标杆电价,在电力供求趋于富余和竞价上网的形势下,三峡电站具备较强的竞价优势。而且水电具有一定的调峰能力,在未来可能实行分时电价和竞价上网的情况下,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目前,葛洲坝电站的电能由华中电网全额收购;三峡电站的电能以原国家计委《印发<国家计委关于三峡水电站电能消纳方案请示>的通知》(计基础[2001]2668号)及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三峡“十一五”期间三峡电能消纳方案的请示>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546号)为基础,根据国家能源局协调意见,确定三峡送电省市不变,即在华中电网(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重庆)、华东电网(上海、江苏、浙江、安微)和南方电网(广东)之间进行分配,三峡电能消纳区共八省两市。向家坝、溪洛渡电站的电能在上海、浙江、四川、广东和云南消纳。

表3-9 2013年-2016年1-3月长江流域来水情况

表3-10 2013年-2016年1-3月发行人主要发电资产机组年利用小时情况

表3-11 2013年-2016年1-3月发行人主要发电资产装机容量、发电量情况

表3-12 2013年-2016年1-3月发行人主要发电资产上网电量情况

从售电方式上看,自2006年开始,生产电量的购电方由原来的省级电网变为国家电网或南方电网,购电方的集中统一进一步保证了电站电量的消纳,同时可提高售电款的回收速度、加快运营效率。

2013年5月22日,长江电力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3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合同》。

2013年5月24日,长江电力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2013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

2013年6月19日,长江电力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部签订了《2013年度葛洲坝电站购售电合同》。

2014年5月15日,长江电力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部签订了《2014年度葛洲坝电站购售电合同》。

2014年6月27日,长江电力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4-2016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合同》和《2014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补充协议》。

2014年7月7日,长江电力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4-2016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合同》和《2014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

2015年5月29日,长江电力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5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补充协议》。

2015年6月4日,长江电力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部签订了《2015年度葛洲坝电站购售电合同》。

2015年6月30日,长江电力与购电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输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5年度三峡水电站购售电及输电补充协议》。

2016年4月13日,长江电力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分部签订了《2016年度葛洲坝电站购售电合同》。

以上合同的签订,保障了公司电能的顺利消纳。在达成新的购售电及输电合同前,三峡电能的销售将仍按现有合同执行。

2. 风电开发及风电设备制造

(1)风电开发

风电开发作为发行人发展战略规划中的重要业务之一,其开发格局已初步形成。2015年,发行人积极应对国家行业政策、行业动态变化,努力开拓和创新资源获取模式,统筹规划项目布局,加大低风速地区、南方接入条件较好、消纳能力较强的区域风电项目开发力度。2015年新增投产装机168.95万千瓦,累计风电装机突破447.94万千瓦。

公司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储备项目资源,与资源省份建立战略合作,分别与内蒙古、新疆、山东、浙江、广东、福建、云南、四川等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后续风电开发奠定了基础。

(2)风电设备制造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三峡新能源控股风电设备制造企业国水投资集团西安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风电”)和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金海”)。西安风电和内蒙古金海风电设备制造项目已取得项目核准批复,没有违反国发38号文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 工程承包及海外投资

(1)工程承包

发行人工程承包实施的主体为中水电公司。中水电公司是中国水电行业最早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国有企业,其前身可追溯到半个多世纪前的水利电力部对外工程公司。60余年来,中水电公司在国家对外援建和跨国经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业务领域不断拓展,由最初的对外经济援助项目、成套设备进出口、国际工程承包及劳务合作等业务,发展成为水利水电主营业务优化突出,输变电、路桥、港口疏浚等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发展,海外投资业务稳步推进的业务格局。

中水电公司具有国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对外工程承包经营权、进出口贸易权。公司连续24年荣登ENR全球最大225家国际工程承包商榜单,连续13年荣登ENR全球最大200家国际工程咨询设计公司榜单。中水电(CWE)已成为国际工程承包和中小型水电投资领域的代表品牌。未来,中水电公司将深化“拓展市场、科学布局,争取大型EPC项目资源,稳妥推进投资项目”战略,依托集团公司的品牌和技术优势,积极拓展海外EPC及投资项目,全力打造“投资-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清洁能源建设和投资公司,带动中国先进的水电技术和标准“走出去”。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国际工程承包业务遍布29个国家和地区,在建项目84个。2015年发行人海外全年实现工程承包营业收入13.67亿美元,签署国际承包工程合同7个,合同总金额11.02亿美元,进一步树立了在国际水电市场的品牌和形象。发行人海外工程承包业务稳健发展,其中与苏丹政府签署的上阿特巴拉项目总承包合同总额8.38亿美元,是中国公司在海外获得的第二大单项水利工程合同。以EPC方式承建的马来西亚沐若项目施工情况良好,承建的苏丹麦洛维电站已投产发电。

(2)海外投资

发行人海外投资的实施主体为三峡国际(原中水电国际)。三峡国际承载着发行人实施“走出去”战略、打造国际一流清洁能源集团的重要使命,担负着全产业链“走出去”重任,负责主要境外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现有业务涵盖海外水电、风电和太阳能项目的投资开发,业务分布地域涉及南亚、东南亚、欧洲、美洲及非洲等地区。2012年,发行人通过三峡国际收购葡萄牙电力公司(EDP)21.35%(约7.8亿股)股权,成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自入股以来,葡萄牙电力公司经营稳健,连续第三年实现预期收益目标。

2015年11月25日,发行人成功中标巴西伊利亚和朱比亚水电站30年的特许经营权,总投资138亿雷亚尔,约合37亿美元。伊利亚和朱比亚水电站是两座相连的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499.5万千瓦。2016年1月6日,发行人与巴西矿能部正式签署协议,完成交割。随着交割的完成,发行人在巴西可控和权益装机容量达到600万千瓦,成为巴西第二大私营发电企业。

截至2015年末,三峡国际海外可控装机84.21万千瓦,海外参股权益装机560.54万千瓦,在建项目装机约180万千瓦,落实资源装机1,000万千瓦,跟踪资源装机超过4,000万千瓦。

发行人海外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成效明显。发行人作为中方联合体牵头方,签署缅甸孟东水电项目开发谅解备忘录;与俄罗斯水电公司、EN+公司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将联合开发俄罗斯水电资源。发行人海外投资项目中首个BOOT项目老挝南立水电站已成功投产发电,经营情况良好,第二个BOOT项目老挝南椰2水电站项目于2011年10月开工,项目总投资3亿美元,总装机18万千瓦,已于2015年投产发电。

4. 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自2004年来,发行人所属各专业化公司围绕发展战略,明确自身定位,不断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水平,为发行人工程建设和电力生产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5年、2014年和2013年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大华审字[2016]005509号、大华审字[2015]003769号和大华审字[2014]0047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上述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的财务报表还包括2016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引用的2013、2014、2015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13、2014、2015年财务报表,201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16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一季度的财务指标以及相关财务分析以上述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2013年、2014年的财务指标及其相关财务分析分别以发行人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2013年、2014年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4-1 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合并利润表

表4-2 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4-3 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4-4 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五)母公司利润表

表4-5 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4-6 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季度数据经过年化;

净资产收益率=归母净利润/归母所有者权益,季度数据经过年化;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 EBITDA /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季度数据经过年化;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季度数据经过年化;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发行人董事长会签批准《关于启动集团公司2016-2018年度公司债券准备工作的请示》,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832号)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的公司债券(含绿色债券)。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3年期,发行规模35亿元;品种二为10年期,基础发行规模1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两个品种之间不设回拨选择权。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发行人董事长会签批准《关于启动集团公司2016-2018年度公司债券准备工作的请示》,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832号)同意,发行人拟向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公司债券(含绿色债券)。

本期公司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溪洛渡水电站建设5亿元,用于向家坝水电站建设5亿元,剩余部分用于乌东德水电站建设。

三、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募集资金拟用于电站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1、溪洛渡水电站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项目的请示的通知》(发改能源[2005]2730号),溪洛渡水电站项目已获国务院批准建设。根据《关于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环审[2005]315号),溪洛渡水电站已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评批复。根据《关于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3]217号),溪洛渡水电站建设用地已获国土资源部批准。

溪洛渡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金沙江干流的界河上,兼有防洪、拦沙和改善下游航运条件等综合效益。最大坝高278米,正常蓄水位600米,设计装机容量1,386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571.2亿千瓦时,电力主送华东、华中地区。溪洛渡水电站于2005年12月26日正式开工,2007年11月实现大江截流目标。首批机组已于2013年发电,2014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15年末溪洛渡水电站累计投资支出830.75亿元,根据集团公司建设规划,预计还需投入119.63亿元。

2、向家坝水电站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项目的请示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2851号),向家坝水电站项目已获国务院批准建设。根据《关于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5]994号),向家坝水电站已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评批复。根据《关于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06]197号),向家坝水电站建设用地已获国土资源部批准。

向家坝水电站是金沙江梯级开发中的最末一个电站,坝址左岸是四川省宜宾县,右岸为云南省水富县,坝址控制流域面积45.88万平方公里,占金沙江流域面积的97%,向家坝水电站以发电为主,同时改善通航条件,结合防洪和拦沙,具有为上游梯级电站进行反调节的作用。水库正常蓄水位380米,电站设计总装机容量64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307.5亿千瓦时,其所发电力主送华中、华东,并兼顾四川、云南两省。向家坝电站于2006年11月26日正式开工,2008年12月成功截流。电站于2012年首批机组发电,2014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截至2015年末向家坝水电站累计投资支出717.79亿元,根据集团公司建设规划,预计还需投入85.20亿元。

3、乌东德水电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5]3243号),乌东德水电站项目已获国务院批准建设。根据《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5]78号),乌东德水电站已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评批复。根据《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3]287号),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用地已获国土资源部批准。

乌东德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游河段四个水电梯级的最上游梯级,坝址所处河段左岸隶属四川省会东县,右岸隶属云南省禄劝县,是我国继三峡、溪洛渡之后拟建的又一座千万千瓦级巨型水电工程。乌东德水电站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航运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最大坝高270米,水库正常蓄水位975米,设计总装机容量1,02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389.1亿千瓦时。乌东德电站于2015年12月24日正式开工,预计2020年首批机组发电。截至2015年末乌东德水电站累计投资支出236.90亿元,根据集团公司建设规划,预计还需投入739.10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取得相关批复文件,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二)项目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

发行人本期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投向的项目属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并于2015年12月22日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的下列分类:

四、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公司已出具承诺函,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中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绿色产业项目,用于经发行人有权机构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用途。

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钓鱼台支行

银行账户:11001019501059666666

五、绿色债券募投项目的环境绩效目标

1、溪洛渡水电站

溪洛渡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下游溪洛渡峡谷,距离下游宜宾市河道里程184公里,是金沙江下游河段水电梯级开发的第三个梯级,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拦沙和改善下游江段航运条件等综合利用效益的特大型水电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1,386万千瓦,2016年度计划发电量575亿千瓦时。按可减少煤电发电煤耗进行计算,溪洛渡水电站建成后,预计2016年可节约原煤约2,070万吨,预计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4,606万吨、二氧化硫约2.1735万吨、氮氧化物约2.1735万吨、烟尘约0.652万吨。

2、向家坝水电站

向家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和云南省邵通市水富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下游向家坝峡谷出口处,是金沙江下游河段水电开发提级的第四个电站。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同时改善上下游通航条件、防洪、栏沙,兼顾灌溉,并且具有为上游溪洛渡电站进行反调节的作用。电站总装机容量640万千瓦,2016年度计划发电量305亿千瓦时。预计2016年可节省原煤约1,098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2,443万吨、二氧化硫约1.1529万吨、氮氧化物约1.1529万吨和烟尘约0.3458万吨,并有效缓解东部地区的能源和电力供需矛盾,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3、乌东德水电站

乌东德水电站是金沙江下游四级开发方案的第一级,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与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交界的金沙江下游干流河段。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是“西电东送”的骨干电源点之一,电站装机容量1,020万千瓦,预计多年平均发电量389亿千瓦时。按可减少煤电发电煤耗进行计算,乌东德水电站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可节省标煤约1,400.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11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47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约1.47万吨、减少烟尘排放量约 0.441万吨。

六、绿色债券的认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安永华明对本次公司债券中的绿色债券进行了发行前的第三方独立认证,根据安永华明的独立有限认证声明中规定的有限认证程序,安永华明未发现公司的2016年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存在与上交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及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公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中对于资金使用及管理、项目评估及筛选、信息披露及报告方面的要求不符合的情况。

七、绿色债券的专项信息披露

公司除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披露常规性公司债券信息外,还将专项披露如下内容:

绿色债券发行前,三峡集团聘请具有相关绿色项目认证及财务审计资质和经验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绿色公司债券发行前认证,以确保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属于绿色产业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符合上交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的要求,所选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影响符合投资人预期。

绿色债券发行后,三峡集团将聘请具有相关绿色项目认证及财务审计资质和经验的独立第三方机构,按年度进行发行后绿色认证,对绿色公司债券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发展及其环境效益影响等实施持续跟踪评估。

八、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2016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后,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略有上升,由发行前的45.52%上升为发行后的46.40%,将上升0.88个百分点;合并财务报表的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60.11%增至发行后的63.52%。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规避利率上行风险。

(三)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目前,公司资产规模体量较大,资金需求量较大,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1、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的核查意见;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4、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6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5、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认证机构出具的注册会计师独立认证报告;

8、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9、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发行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卢纯

联系人:张妺

联系电话:010-57081585

传真:010-57081544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赵欣欣、朱鸽、杨芳、张孜孜、罗晨、张楠、孟宪瑜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