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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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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6-037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章法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2016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16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2016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俞章法、李凡、王春民,俞章法任召集人。委员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俞章法、王梦恕、王君彩,王梦恕任召集人。委员的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中信重工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登载于2016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中信重工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登载于2016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信重工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16-039)。该《公告》登载于2016年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等3家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14.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上述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报备文件

1、《中信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编号:临2016-038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舒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2016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中信重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6-039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门市嘉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4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研院”)与江门市嘉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嘉洋”)签订《江门嘉洋2X60万吨/年矿渣微粉粉磨站及配套2X10000吨级码头项目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为解决客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矿研院为江门嘉洋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下称“建行江门分行”)签订的矿物材料精细加工项目及配套2X10000吨级码头工程《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20400万元)向建行江门分行提供最高额保证。

(二)本次担保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总包项目顺利进行,有效控制风险,矿研院在与建行江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之前,江门嘉洋除与建行江门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江门嘉洋及其法定代表人刘继才还必须与建行江门分行签署下列文件:

1.土地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江门嘉洋名下的39459平方米土地);

2.借款人承诺函(江门嘉洋承诺项目建成后,形成及所有的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厂房、办公楼房、机械设备、配套码头)必须于项目建成验收之日起1个月内,最迟不晚于首笔贷款发放之日起30个月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将上述资产抵押给建行江门分行等);

3.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质押金额为1826万元);

4.刘继才及其配偶的个人连带保证合同;

5.《补充协议》(如矿研院承担保证责任后,江门嘉洋同意将其抵押给建行江门分行且尚未执行的抵押物(包含项目土地,房产及机械设备等抵押资产)转给矿研院,由矿研院承继。)

此外,刘继才还以其合法持有的江门嘉洋51%股权向矿研院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江门市嘉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三崖村

法定代表人:刘继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3.8万元

经营范围:水渣、钢渣粉碎加工销售;销售:建筑材料、水泥、钢材、废钢、矿产品。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江门嘉洋公司资产总额89,312,546.11元,负债总额7,039,796.11元,资产负债率7.88%,净资产82,272,750.00元;截至2015 年年末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 元,利润总额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经江门市正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6 年6月30日,江门嘉洋公司资产总额91,233,430.29元,负债总额7,280,680.29元,资产负债率7.98%,净资产83,952,750.00元;截至2016 年6月末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元,利润总额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说明:江门嘉洋是依托于矿物材料精细加工项目及配套码头设立的公司,由于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因此江门嘉洋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为0元。

江门嘉洋矿物材料精细加工项目及配套码头工程,已经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取得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矿物材料精细加工项目备案项目编号为:107300319910074;江门港新会港区嘉洋矿物材料精细加工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备案项目编号为:137300543210164);本项目已取得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江门市嘉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矿物材料精细加工及配套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环审[2011]60号);本项目被列为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系客户与供货商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期限:八年

3.金额:204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反担保的具体内容:江门嘉洋法定代表人刘继才以其合法持有的江门嘉洋51%股权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矿研院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江门嘉洋偿付矿研院在贷款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本金204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业务,能够解决客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同时能规避我公司子公司项目运作风险,有效推动公司相关业务的稳定增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前江门嘉洋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江门嘉洋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此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本次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6-040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向中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信托产品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该关联交易作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关于预计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公司2016年委托理财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2016年公司累计收回信托产品本金65,387.18万元,收回信托产品的利息收入为2,055.78万元;新认购信托产品为82,860万元,均为向中信信托认购,系关联交易,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分别经公司2014 年度、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已收回本息的理财产品情况

1、中信信托*信惠现金管理型金融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201 期,项目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委托理财终止日为2016 年3月29 日,本金已全部收回,本年度收益277.26万元已到账。

2、宏源证券宏毅1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目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20,000万元委托理财终止日为2016年5月13日(该部分提前终止,原终止日为2016年12月19日),本年度收益为768.96万元;10,000万元委托理财终止日为2016年6月16日,本年度收益为492.72万元。该项目本金及利息收入已全部到账。

3、中信民生10号山东东兴建设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项目金额9,900万元人民币,委托理财终止日为2016 年7月26 日(该项目为提前终止,原终止日为2017年 6月 8日,该项目的本金及利息已全部收回),本金已全部收回,本年度收益461.48万元已到账。

4、中信重工QDII信托金融投资项目1501期资金信托项目,项目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2016年8月16日,收回该项目本金487.18万元,利息55.36万元。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认购的理财产品情况

1、阳光新业资金信托项目

信托金额:15,80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2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

保障措施: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物业及土地使用权提 供抵押担保。

2、中信民生19号青州宏利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信托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8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5%。

保障措施:青州市宏利水务有限公司承担回购责任;青州市宏源 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中信·唐山世园会PPP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金额:32,56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30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

保障措施:唐山市南湖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唐山市南湖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提供保证担保。

4、中信·唐山世园会PPP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金额:19,5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年6月2日至2018年4月30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

保障措施: 唐山市南湖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唐山市南湖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提供保证担保。

二、中信信托的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成立日期:1988年3月1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信信托的股东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委托理财应选择有一定保障措施的产品,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 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委托理财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委托包括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尽管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进行的委托理财,属于关 联交易,但公司与其进行的委托理财收益较高并设定了相应的保障措 施,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委托理财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142,372.82万元。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