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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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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SZ002672 、HK00895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95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等危险废物处置相关专项规划的相继颁布实施,进一步催化行业发展机遇。公司紧抓产业契机,以持续巩固危废业务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顺应国家大力推进PPP模式的新趋势,通过并购扩张、新项目、新区域拓展及技术创新等手段,大力提升工业废物无害化处理能力,降低处置成本和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业务结构的优化升级,保障了公司上半年利润的持续增长。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16,999.36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4.57%;实现利润总额25,048.25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7.9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607.21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18.68%。截至2016年6月30日总资产为775,221.65万元,较期初增长了15.9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294,015.83万元,较期初增长了6.79%;每股净资产为3.38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子公司: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通过股权收购取得对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拥有其100%权益,从2016年1月起,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2、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子公司:南通惠天然固体废物填埋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通过股权收购取得对南通惠天然固体废物填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拥有其100%权益,从2016年2月起,将期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3、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子公司: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通过股权收购取得对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并拥有其85%的权益,从2016年4月起,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4、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子公司:江苏东恒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通过股权收购取得对江苏东恒空港高新技术产业园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并拥有其56.25%的权益,从2016年4月起,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5、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子公司:浙江江联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通过股权收购取得对浙江江联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并拥有其60%的权益,从2016年6月起,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6、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子公司:深圳市前海东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注册成立了深圳市前海东江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6月注资正式运作,公司拥有其100%的权益,从2016年6月起,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7、报告期内新增合并子公司: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注册成立了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并于2016年6月注资正式运作,公司拥有其100%的权益,公司从2016年6月起,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曙生(代)

2016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9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陈曙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9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煜男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关于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5日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2年3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3号《关于核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2,774,150.14元,实际募集资金1,012,225,849.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4月20日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XYZH/2009SZA1057-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2016年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2,205.64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512.09万元,使用超募资金金额693.5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344.07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026.55万元,差异1,317.52万元的原因主要是累计利息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别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宝城支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年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因该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账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账户已进行销户处理。)

三、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