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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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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6030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22,311,138.27元,营业利润412,896,786.34元,利润总额478,044,422.5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9,608,029.7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9,655,794.60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2.69%、46.62%、29.81%、26.23% 、37.22%,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小功率激光及自动化配套设备领域:报告期小功率激光及自动化配套设备实现销售收入154,047.89万元,同比增长15.73%。其中,激光信息标记设备实现销售收入68,469.03万元,同比增长38.49%;激光焊接设备实现销售收入41,110.42万元,同比增长11.38%。公司通过加强高端激光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及市场推广,抓住了消费电子行业的主流市场,获取了较大市场份额;受益于节能减排政策推动,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设备销售取得大幅增长,在产业升级的背景下,公司小功率产品销售实现持续增长。

大功率激光及自动化配套设备领域:报告期大功率激光及自动化配套设备实现销售收入67,648.90万元,同比增长37.95%。大功率业务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国际地位稳步上升。随着各项核心技术的稳步提升,大功率激光及自动化配套设备的智能化水平、市场认可度均获提高,自动化切管机、FMS柔性生产线、机器人三维激光切割(焊接)系统、全自动拼焊系统等实现批量销售。

PCB设备领域:报告期PCB设备实现销售收入34,506.01万元,同比增长46.67%。龙头产品机械钻孔机销量持续强劲势头,LDI(激光直接曝光机)、手臂式八倍密度测试机、自动化组装设备等高端装备实现批量销售,成为业务增长新动力,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高端产品的性能,拓展高端市场,提升PCB设备的盈利能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合并单位7个,分别为:沈阳大族赛特维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宏盛达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东莞市大族骏卓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Fortrend Engineering Corporation、台湾富创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富创得科技(沈阳)有限公司、东莞市升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注销而减少合并单位1个:营口冠华普润特机械贸易有限公司;因新设子公司而增加合并单位3个,分别为:大族电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族激光标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族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财务报告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6029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08月14日以传真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于2016年08月24日12:00在公司会议室正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名,董事张建群、胡殿君、独立董事郭晋龙因外地出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高云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8月25日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8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在4.7亿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详见2016 年 8月 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6031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三、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鉴于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在兴业银行的贷款即将到期,且贷款到期后公司不再续保,公司同意为大族冠华在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新增的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用于归还大族冠华在兴业银行即将到期的贷款。详见2016 年 8月 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2016032号——《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胡殿君因担任大族冠华董事职务,回避表决此议案。

四、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五、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六、与会董事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同意公司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免担保。本决议对授信额度内各项贷款融资申请均有效,具体单笔业务不再专门出具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6031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在4.7亿元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品种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投资品种均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投资额度

购买理财产品发生额不超过4.7亿元。

4、投资期限

签署投资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最长投资期限12个月。

5、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拟购买的理财品种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信息披露部门提前对即将签署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公司总部的法务中心复核。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购买理财产品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对象均为高流动性、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每笔理财事项由公司信息披露部门提前对即将签署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公司总部的法务中心复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公司审批流程。

(2)公司拟购买的理财品种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均为高流动性、保本型或者固定收益类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时,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和检查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项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此,同意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发生额不超过4.7亿元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五、其他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6032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在2016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高云峰、张建群、胡殿君回避表决)。鉴于控股子公司辽宁大族冠华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冠华”)在兴业银行的贷款即将到期,且贷款到期后公司不再续保,公司同意为大族冠华在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新增的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用于归还大族冠华在兴业银行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大族冠华

公司性质:股份公司

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场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管委会新联大街东一号

法定代表人:周广英

成立时间:2006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单色、彩色印刷及数字化印刷设备、数字化制版设备、提供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各类相关印刷制版用器材及耗材,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公司持有大族冠华70.8125%的股份。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名称:大族激光

3、被担保方名称:大族冠华

4、相应债权人名称: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5、相应担保合同条款: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数额为2000万元。

保证期间从主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因主合同而产生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收益和风险的评估

1、主营财务指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56,999.28 万元,负债总额为 37,487.37 万元,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061.2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9,511.91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5.77%,上述财务数据已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2,513.16万元,负债总额为35,307.05万元,2016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188.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7,206.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23%,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担保的目的和必要性

为了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同意为大族冠华无偿担保。

3、资信情况

大族冠华的信用状况良好

4、担保的其他情况

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未对本次担保事项提供与其持股比例相对应的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亦未对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6年8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17亿元和3.31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3.02%和6.98%,无逾期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额度和实际担保的金额分别为1.67亿元和1.12亿元,分别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3.52%和2.36%。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