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99 公司简称:抚顺特钢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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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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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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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完成钢产量28.80万吨,钢材入库23.93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3.93亿元,利润总额1.22亿元,净利润1.03亿元。
报告期,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技术营销”、推进“全员营销”,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推进研发、制造、质量控制、交付能力的提升;
(二)开展供应商早期介入,客户开发和产品研发贴近客户需求;
(三)注重服务,促进公司从的产品研发和制造向提供材料解决方案的服务型供应商转变;
(四)致力于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品牌的美誉度,树立抚顺特钢优质优价的良好形象;
(五)组建产业联盟,增加认证领域扩展销售渠道,为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创造条件;
(六)实施多项提升质量和降低能耗的技术改造项目,在不增加总体产能的情况下提升高端产品产量和附加值,为产品结构调整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公司通过上述重点工作的开展,在产品结构调整,强化过程管控、降低运营成本等方面工作中取得了进展。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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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9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辽宁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辽宁通宝投资有限公司尚未正式运营。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16-04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抚顺百通汇商贸有限公司7,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年。公司董事姜臣宝先生因兼任被担保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回避表决本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2015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1年。目前,公司因外部和内部环境的变化尚未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16-043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抚顺百通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汇”)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本议案所述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公司已为百通汇提供担保余额8,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的逾期数量为65,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百通汇向抚顺银行申请金额为7,000万元授信,为保证授信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为百通汇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7,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抚顺百通汇商贸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姜臣宝
3、注册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大四平镇大四平村
4、经营范围:煤炭收购、销售;建筑材料、钢材、有色金属、生铁、冶金炉料、矿产品、金属材料(不含金、银)、耐火材料、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橡塑制品、电子产品、电工器材、仪器仪表、五金工具、润滑油、磨料磨具、电线电缆销售;经营废旧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公司持有百通汇100%股权,百通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被担保人其他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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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抚顺百通汇商贸有限公司
债权人:抚顺商业银行
担保金额:7,000万元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担保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百通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保证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担保的风险可控,同意为其本次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能有效满足全资子公司百通汇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为百通汇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7.94%;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2亿元;公司对外担保累计的逾期金额为6.5亿元。
本次担保涉及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签订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9.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1.6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9亿元。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16-04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2015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9,801.98万股(含19,801.98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该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相关公告于2015年9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终止原因及审批情况
201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因外部和内部环境的变化尚未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除影响相关项目的建设资金外,对公司的运营和发展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继续推动相关项目的建设。同时,公司将关注外部环境和自身条件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机会,尽快重新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未能成功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深表歉意。
四、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针对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时间公司另行公告。公司承诺在公告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1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