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6-033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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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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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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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各种工业包装用原纸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收入的85.78%,其中高档牛皮箱板纸、白面牛卡纸、瓦楞原纸仍是公司的核心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生活用纸的产能逐步释放,销售额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但是由于产品仍属于市场开拓期,销售毛利率较低,新品牌培养和市场扩展尚需要时间。报告期内,公司仍旧采用“以销定产”、“组合生产”的产销模式,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人员的努力下,克服市场种种不利因素,同时本期新增产能实现销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360.12万元,整体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了26.40%,营业成本147,721.42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了29.68%,由于低毛利的生活用纸的收入额较去年同期增加,故公司产品的综合毛利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22%,同时,由于收入额上升,虽然毛利率下降,但毛利额仍较上年同期增加1,359.04万元。
(1)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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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为179,787,499.6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3.39倍,利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上海景兴减持莎普爱思股票产生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上海景兴于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2日减持了部分莎普爱思股票,股票减持产生了161,174,072.84元投资收益。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初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围绕着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的6.8万吨生活用纸原纸的项目建设, 公司第三条流水线在6月底正式投入运行,为推广新品牌,采取了更多的促销措施,导致生活用纸的毛利率水平较低,对公司经营还存在较大的负面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股转中心申报了新三板的申请,并在7月份已经拿到了股转中心的同意挂牌批文。
3)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减持了500万股莎普爱思股份,兑现了部分投资收益,为公司贡献了较大收益。截至目前,公司还持有1950万股莎普爱思股份。
(2)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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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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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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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2016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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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月,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在浙江省平湖市内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景兴创投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上海景兴公司占景兴创投公司股权比例的100%。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在龙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6-03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16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临2016-03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临2016-034。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6-03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五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五届十七次监事会于2016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半年报信息和重要财务数据提前泄露的情况。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临2016-034。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6-03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03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确定向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975,5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13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9,999,815.00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14,249,997.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35,749,818.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1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935,749,818.00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790,5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30,959,31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5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00,253,402.14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600,253,402.14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292,862.95元,;2016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801,312.80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8,801,312.8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2016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91,065.24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09,054,714.94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609,054,714.94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7,983,928.19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9,888,531.2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二个募集资金专户、一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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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四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对前期投放的各类生活用纸特别是再生环保型生活用纸的反馈情况对设备选型进行了调整。调整前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拟建设年产系列生活用纸6.8万吨,同步建设日产量250吨废纸脱墨浆生产线。项目建设拟取消废纸脱墨浆生产线建设,调整后项目建设产能仍为年产系列生活用纸6.8万吨。投资总额由96,671万元调整为72,263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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