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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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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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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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及目标,推进产业整合及并购,各项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实现营业收入854,745,825.9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2%,产品综合毛利率达到37.83%,较上年同期增长2.38个百分点。同时,公司强化了高端人才引进、海外布局等战略的落地力度,导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了31.04%。在此情况下,公司2016上半年仍实现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9,259,395.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31%。按上年同期同并表口径比较(公司2015年下半年收购的天津德瑞特、绿丰园艺及耕地开发公司因其行业特征,经营利润主要体现在下半年,报告期内净利润分别为-512.59万元、-27.47万元、-29.59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5%。
(2)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结合种业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公司制定了远景战略及五年战略目标与规划,并进行了专项公告。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进行了推进:
1)“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模式建立,公司决策体系和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体系,既提高了决策效率,平衡了集体决策和高效决策的关系,又确保了重大决策作出前已经过充分论证,为科学决策、有效执行提供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2)商业化育种成绩斐然,研发优势进一步迸发
自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在水稻育种方面,公司共计有17个杂交水稻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占当期通过国家审定杂交水稻新品种总数的26.15%,有18个杂交水稻新品种通过省级审定;共推荐152个新品种参加国家和省级区试,其中61个新品种参加国家级和省级生产试验,参试品种数量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长;随着“隆两优”、“晶两优”等一系列高产、稳产、抗病、抗虫、广适的优质品种通过审定,为未来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公司杂交水稻种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在玉米育种方面,DH系选育自交系的方法已完全替代常规育种,上万个组合正在进行高级鉴定或初级鉴定试验,极大提升了优势品种选出概率。公司还与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等开展分子水平研究合作,完成了对公司276份核心育种材料的基因型分析,了解育种材料的遗传多样性、遗传距离和杂种优势群分类,为育种群体的构建和组合测配提供了科学依据。
3)组织战略顺利实施,主要业务板块厚积薄发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战略规划积极推进事业部制,对各事业部职能进行了定位,并在水稻业务板块率先启动了事业部制改革,以“隆平”、“亚华”两大品牌为主在集团内对杂交水稻资源进行整合,打造“隆平”和“亚华”两个品牌事业部,组织战略正式落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厚积薄发:“隆两优”、“晶两优”系列的市场认可度超出预期,有望成为南方稻区杂交水稻新一代主推品种;公司还战略性切入了东北玉米种业市场,“隆平702”已在东北区域成功推广,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隆平943”、“隆平711”、“隆平701”等均已进入区试,且增产等表现较为突出,未来将主要在东北地区推广,进一步填补公司在东北区域的业务空白;天津德瑞特在甜瓜研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大幅提升了传统甜瓜品种“羊角脆”的甜度,并将推出多种面向不同消费需求的甜瓜,产品线得以极大丰富;湘研种业继续深耕辣椒种子产业,不仅在研发方面引入了单倍体培养技术,还在生产方面开展了海外生产试验,降低生产成本,目前产品多样化程度高,市场占有率仍保持国内第一。
4)农业服务平台顶层设计落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铺开
随着中国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规模化、集约化种植大势所趋,种子供应商只有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才能更深入地切入种植业的各个环节,在提升品牌粘度的同时创造更大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对农业服务平台顶层设计进行了广泛讨论,确定了农业服务平台的股权结构、定位、功能及业务模式,并围绕“种业+农业服务”领域,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手段,从品牌农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品质粮交易平台、杂交稻单本机插秧精准种植等方面全面铺开公司服务体系建设。
5)海外市场本地化研发取得进展,国际化战略逐步落地
根据公司国际化战略,在杂交水稻业务方面,公司已设立隆平国际种业有限公司,作为杂交水稻国际业务的平台公司开展运营,并已在印度、巴基斯坦、菲律宾等国进行了研发布局,目前科研工作进展顺利。报告期内,公司在菲律宾选育出的3个杂交水稻品种已开始商业化运作,预计2016年下半年推出市场;在杂交玉米方面,公司已在美国设立了两个育种站。未来公司在杂交玉米方面还将进一步向中亚国家开展研发布局及市场拓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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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翠猛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6-6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16:00在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8月1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3人,董事陶扬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毛长青先生代其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报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谢放鸣先生为副总裁的议案》。
谢放鸣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在关联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5亿元。该笔综合授信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来使用该授信额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及相关企业文化体系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备查文件
(一)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谢放鸣先生简历
谢放鸣先生:美国德克萨斯州农工大学植物育种学博士,现任国际水稻研究所高级科学家、杂交水稻项目和国际杂交水稻联盟负责人,历任美国水稻技术公司高级育种家、育种部主任,美国农业部Beaumont水稻试验站访问学者,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谢放鸣先生拥有33年杂交水稻基础理论研究、杂交水稻育种和种子生产与管理经验,尤其在杂交水稻育种研发、国际合作、遗传资源交流和协作、水稻分子育种应用与遗传资源改良等方面经验丰富,曾在美洲和东南亚培育和推广了12个杂交水稻商业化品种,包括美国和南美洲第一个商业杂交水稻组合XL6,发起并管理运作了第一个国际杂交水稻研发合作组织—国际杂交水稻联盟。曾荣获黄山友谊奖、袁隆平农业科技奖、美国水稻技术公司Hank Beachell科研成果奖等多项殊荣。
与上市公司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否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是否为《“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否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公告编号:2016-6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与深圳市康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道实业)等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了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下简称隆平金谷)。隆平金谷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0.8万元,康道实业出资39.20万元,杨远柱先生出资10万元,余克勇先生出资10万元。
(二)公司拟与康道实业的关联方深圳市金谷美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谷美香)共同对隆平金谷进行增资,金谷美香以其拥有的“美香新占”等三个水稻品种的独家经营权作价1,540.46万元对隆平金谷进行增资;公司以现金1,591.2969万元对隆平金谷进行增资;杨远柱先生和余克勇先生分别以现金22.773万元对隆平金谷进行增资。
(三)鉴于公司副总裁杨远柱先生为隆平金谷股东之一,根据相关规则,本事项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姓名:杨远柱
(二)身份证号码:4330011962********
(三)职务:公司副总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共同投资标的名称: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大鹏办事处布新社区布新村工业大道2号C407
(三)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五)经营范围:杂交水稻种子研发;农业技术的技术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技术成果的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农作物种子的繁殖、批发、零售。
(六)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6月30日,隆平金谷的营业收入为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838.75元,所有者权益为800,778.57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金谷美香以水稻品种独家经营权出资的价格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深圳市金谷美香实业有限公司部分品种独家经营权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6]1-083号)确定为1,540.46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谷美香以其拥有的“美香新占”等三个水稻品种的独家经营权作价1,540.46万元对隆平金谷进行增资;公司以现金1,591.2969万元对隆平金谷进行增资;杨远柱先生和余克勇先生分别以现金22.773万元对隆平金谷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隆平金谷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3,277.3029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632.0969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49.8%;金谷美香出资1,540.4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47.004%;杨远柱和余克勇分别出资32.773万元,各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1%;康道实业出资39.2万元,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1.196%。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锁定优势资源,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本年年初至本关联交易披露日,公司与杨远柱先生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公司拟对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增资,因公司副总裁杨远柱先生为该公司股东之一,本次投资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与康道实业、金谷美香、杨远柱、余克勇签署的《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五)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深圳市金谷美香实业有限公司部分品种独家经营权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证券代码:000998公告编号:2016-6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因生产经营需要,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与相关银行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鉴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在业内的实力,公司2016年度拟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
(二)鉴于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信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8.79%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与中信银行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独立意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后,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四)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中信银行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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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信银行在其经营范围内可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下列金融服务:
(一)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
(二)贷款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三)结算服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企业,或其他第三方之间的交易结算等业务;
(四)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金额
2016财务年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在中信银行存款的货币资金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支付的借款利息日均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银行结算和服务费用日均不超过人民币0.5万元。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一)公司在中信银行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也应不低于同期中信银行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二)中信银行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三)中信银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信银行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中信银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应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六、风险控制手段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履行上述各项业务审批流程,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各项业务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相关银行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选择中信银行为公司金融服务合作对象,主要是基于其经营实力,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等综合性考虑。公司与中信银行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2,979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2,835万元,支出贷款利息为87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45,000万元。
九、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应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公司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形成依赖。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
十、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公告编号:2016-6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股份)出具的《关于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通知》,称其于近日将原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31,600,000股公司股份解除了质押登记(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56,194,674股的2.5%);同时将30,478,192股公司股份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256,194,674股的2.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大新股份共计持有公司144,384,310股股份,其中质押股份数共计134,388,1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下列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依赖。在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
二、对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增资
公司对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独立董事: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与副总裁杨远柱先生共同投资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王炯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应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公司拟对深圳隆平金谷种业有限公司增资,因公司副总裁杨远柱先生为该公司股东之一,本次投资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含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且所有对外担保均已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亦未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审阅谢放鸣先生个人履历,我们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谢放鸣先生为副总裁。
独立董事:任天飞
常 清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