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91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以电话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3人,分别为张志成先生、吕正刚先生、逯东先生;杨铿先生、任东川先生、李澄宇先生、唐小飞先生及王晶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五)鉴于董事长杨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志成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罗庚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雷鹏先生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01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共计减少本期利润总额45,325,543.77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本期利润总额1,103,231.81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本期利润总额36,475,251.14元,处置资产减少本期利润总额7,747,060.82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93号)。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6-094号)。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2016年6月17日,公司实施完毕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为7.4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95号)。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95号)。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蒲鸿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张巧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各下属公司的融资需要,同意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9.5亿元的担保(含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97号)。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6年9月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98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三)、(五)、(六)、(七)、(八)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第(七)、(八)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巧龙先生,现年41岁,毕业于西南石油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曾就职于广元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四川省城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四川鼎鑫置业有限公司。2011年起历任重庆和骏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区域兼昆明区域董事长,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总裁。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92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以电话方式向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分别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和雷鹏先生。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小英女士召集和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监事会审查,公司2016年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6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的议案》。
公司2016年半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所致,该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44元/股调整至7.32元/股。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93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暨处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情况概述
(一)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的规定,公司对2016年半年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部分资产存在减值损失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提取了减值准备。
(二)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103,231.81元
(1)应收账款
依据2016年6月30日余额,根据应收账款账龄计算应提取坏账准备49,807,940.64元,根据债务单位出现情况对收回风险较大的1,164,708.34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合计应计提减值准备50,972,648.98元,抵减期初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40,503,046.13元,应补提10,469,602.85元, 实际补提10,469,602.85元。
(2)其他应收款
截止2016年6月30日,依据其他应收款余额按账龄计算应提取坏账准备48,722,907.30元,根据债务单位出现情况对收回风险较大的10,000,000.00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其他应收款合计应计提减值准备58,722,907.30元,抵减期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为68,089,278.34元,应冲减坏账准备9,366,371.04元,实际冲减9,366,371.04元。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475,251.14元
依据2016年6月30日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23,547,860.43元,处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同时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0,942,938.91元,抵减期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898,015,548.20元,本期应补提36,475,251.14元,实际补提36,475,251.14元,主要系长沙COCO蜜城项目根据目前市场价格和项目销售情况,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
(三)本期处置资产情况
1、应收款项核销
本期无应收款项核销。
2、存货处置
本期处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178,920,213.92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0,942,938.91元,处置净损失7,815,821.14元。
3、固定资产处置
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原值10,046,244.92元,处置收益136,468.85元抵减处置损失67,708.53元,处置净收益68,760.32元。
(四)对公司财务成果的影响
2016年上半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共计减少本期利润总额45,325,543.77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本期利润总额1,103,231.81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本期利润总额36,475,251.14元,处置资产减少本期利润总额7,747,060.82元。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的说明
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是基于审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的审核意见
公司2016年半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提取资产减值准备暨处置资产。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94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公司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 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 股)股票 239,936,69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2,233,810,593.21 元,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38,551,087.7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95,259,505.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020)。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6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304.91万元投入募投项目,2016年1-6月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0.64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9,541.10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9,560.70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69,980.40万元;截止2016年6月 30 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07.34万元。
2015 年 4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7,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6年4月7日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 4 月 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16年6月 30 日止,扣除实际使用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0,392.1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及投资项目所属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6年6月23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 年 6月 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560.7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XYZH/2015CDA10021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6年4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6.7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95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暨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4万股,回购价格为7.32元/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出具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5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确定以2015年12月25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93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8.8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4元/股。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6年1月20日,首次授予的1908.83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
6、201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年6月17日,公司实施完毕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6年6月16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价格调整为7.32元/股;公司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回购价格调整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6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6月17日实施完毕,以2016年6月16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44元/股,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价格由7.44元/股调整为7.32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四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的处理”的规定,公司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规定,公司需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万股,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根据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不需要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136,106,339元变更为2,134,966,339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11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相应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审议程序符合上述股权激励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2元/股。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公司章程》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公司应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96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32元/股。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2016-095号临时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2,136,106,339元减少至2,134,966,339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
2、邮编:611731
3、联系人:胡影、罗雪
4、联系电话:028-87826466
5、传真:028-87826466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97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成都郫县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均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9.5亿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次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非新增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各下属公司的融资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公司拟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9.5亿元的担保(含各控股子、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具体预计新增担保情况详见下文。
2、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额度、融资项目、机构、抵押物以及审批与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
3、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融资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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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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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经综合考量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
2、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项目开发经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下属公司高效、顺畅的开展项目运作,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8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761,431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7.58%。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73,576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7.23%。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6—098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9日
至2016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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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6年8月25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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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能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 报备文件
蓝光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99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6月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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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16 年1-6月房屋出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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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