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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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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6-03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六届六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上午9:00在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叶建桥先生、董事姚岳来先生因公出差均书面委托董事长刘正洪先生、副董事长何中辉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正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6-032);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投资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6-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发表了对上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于2016年9月13日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告临2016-034)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6-031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下午2:30在杭州三台山路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建国先生主持,经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16年半年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投资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变更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投资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公司本次变更议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6-032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03号文《关于核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2,054,800股新股。本公司于2015年3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7,665,7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0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4,999,995.5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867,665.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19,132,329.8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5年2月16日到账,全部存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5〕2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528,223,569.75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10,132,334.2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900,341.42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05,809,101.4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经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账号19000101040023869)、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湖滨支行(账号356990100100054681)。并分别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2013年5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2013年6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舟山岛北水厂建设项目、舟山市临城水厂扩建项目、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公司”)实施。舟山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账号19000101040023844)。2015年3月10日,舟山公司与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2013年5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2013年6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募投项目中: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由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以下简称“兰溪分公司”)实施。兰溪分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滨支行(账号356990100100054569)。2015年3月10日,兰溪分公司与本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滨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前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未发生违反协议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为130,000,000.00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2013年5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2013年6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计人民币418,101,235.51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263,816,568.26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15〕323号”《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用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63,818,310.53元。对此,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2015年5月25日实际置换了262,340,000.00元;于2016年4月15日实际置换了1,476,568.26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共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63,816,568.26元。

本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发布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报告》(临2015-007),对该项募集资金置换进行了详细披露。

(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2013年5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2013年6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10,132,334.24元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支付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10,132,334.24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确保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本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9日购入浦发银行理财产品0.5亿元(期限为1个月零3天)和0.3亿元(期限为3个月整);于11月3日、11月10日、11月18日、11月25日购入华宝证券理财产品0.8亿元(期限为94天),共计1.6亿元理财产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到期赎回上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0.5亿元;于2016年2月3日到期赎回上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0.3亿元;于2016年2月4日、2016年2月17日、2016年2月24日、2016年3月2日到期赎回上述华宝证券理财产品0.8亿元。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发布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5—046)、2015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5—051)、2016年1月22日发布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临2016—001)、2016年2月27日发布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临2016—006)、2016年3月8日发布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临2016—008)对该项募集资金购买和赎回进行了详细披露。

2、本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本公司分别于2016年2月4日购入民生银行理财产品0.5亿元(期限为约35天);于2016年2月4日、2016年2月18日购入海通证券理财产品1.1亿元(期限为约182天)和0.2亿元(期限为约182天),共计1.8亿元理财产品。本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到期赎回上述民生银行理财产品0.5亿元。

本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发布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6—007)、201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临2016—017)对该项募集资金购买和赎回进行了详细披露。

综上所述,本公司在2016年上半年度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8亿元,其中已到期并赎回0.5亿元,未到期1.3亿元。其中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海通证券理财产品1.3亿元。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205,809,101.49元,其中:存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5,809,101.49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130,000,000.00元。该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本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内部用途变更的议案》(临2015—034),同意募集资金内部用途变更,减少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32,360,000.00元,同时增加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款募集资金投入32,360,000.00元。

本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15-038),对该募集资金变更事项进行了详细披露。

本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内部用途变更的议案》(临2015—04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1.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临城水厂扩建项目2015年9月主体工程完工,附属工程尚未完工。

注2: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改造项目2016年5月主体工程完工,附属工程尚未完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 临2016-033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

1、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

2、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

●新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

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和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结余合计人民币6,506.15万元,用于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情况:合计人民币6,506.15万元,不涉及实施主体的变更,涉及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3号)批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665,758股,发行价格11.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44,999,995.58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25,867,665.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9,132,329.82元,其中转入股本人民币67,665,758元,余额人民币651,466,571.82元转入资本公积,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2月16日出具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7号)、《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3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下列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变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038”号公告及“2015-042”号公告),公司决议将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未使用的3,236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三、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基本情况

1、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1,064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079.64万元,后续还需投入2,692.71万元用于支付工程尾款和质保金。

2、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5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604.61万元,后续还需投入2,680.89万元用于支付工程尾款和质保金。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于2015年9月开始试运行并已竣工预验收通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投入已于2015年转为固定资产,该项目自转固定资产后已正常运作。该项目原募集资金计划投入21,064万元,由于设计深度的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的加强、以及工程招标等因素,根据工程设计及实际投入情况概算,募集资金投入预计约为16,772.35万元。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4,291.65万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募集资金用于“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

2、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于2016年4月已获得竣工预验收通过,达到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投入已于2016年7月转为固定资产,该项目自转为固定资产后已正常运作。该项目原募集资金计划投入11,500万元,由于设计深度的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的加强、以及工程招标等因素,根据工程设计及实际投入情况概算,募集资金投入预计约为9,285.50万元。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2,214.50万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募集资金用于“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

四、新变更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概况

公司投资建设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经2015年4月8日召开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和2015年6月24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从公司产业规划和战略布局出发,公司拟将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291.65万元及2,214.50万元变更为“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虹桥项目”)。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建设工程设计供水能力14万吨/日,水源为虹桥水库和大陆引水,采用预臭氧+常规水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工程选址位于定海区盐仓街道虹桥社区里庙湾,虹桥水库以南,329国道以北,占地49,790平方米(74.68亩)。

(二)虹桥项目已获取的批复文件

2014年5月15日,浙江省发改委对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予以核准,项目建设规模为14万吨/日,核准总投资为34,706.3万元,核准文号为浙发改投资[2014]348号。

根据《舟山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舟山公司于2013年12月17日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地类为公共设施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根据《舟山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已通过了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环评、节能评估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手续。

项目的批文手续齐全,满足募投项目的相关要求。

(三)虹桥项目拟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虹桥项目预计总投资为25,000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已累计支付资金10,386万元,本次计划通过募集资金投入6,500万元,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虹桥项目市场前景

鉴于虹桥水厂是舟山公司的主供水厂,实施该工程对舟山公司做好舟山本岛及周边岛屿安全供水工作及水价调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投资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投资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公司本次变更议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钱江水利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能实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钱江水利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已决定于2016年9月13日将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投资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的议案》。详见2016年8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投资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事宜独立董事意见函

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并用于投资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审核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2016-034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13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公司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13日

至2016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和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30日及2016年8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双休日除外)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974387

传 真:0571-87974400(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

邮政编码:310013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 临2016-035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临2016—003),其中向海通证券购买13,000万元人民币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取得理财收益2,333,588.40元,本金及收益合计132,333,588.40元已划入公司指定结算账户中。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