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03 公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6-062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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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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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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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复苏曲折缓慢,大宗商品需求下降,航运业持续不振。面对内外部环境带来的巨大经营压力,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积极应对,全面落实公司年初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在报告期内取得了一定成效。
燃料油贸易方面,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健经营,减少资金占用。报告期内,逐步优化了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主要开展以上海为加油港的直供业务和没有应收账款风险的批发业务。2016年上半年,公司燃料油销量90,242.59 吨,较2015 年同期320,272.68吨,下降71.82%。燃料油销售收入27,803.29 万元,较2015年同期92,830.20万元下降70.05%。随着销量下降,销售成本亦相应下降。2016年上半年公司燃料油销售成本26,569.83 万元,较去年同期92,291.09万元下降71.21%。
有色金属贸易方面,公司进一步完善现有团队,引进行业优秀人才,逐步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措施,不断提升自身的短期融资能力。做市商业务扩大客户基础,增加交易品种,并尝试建立长期供货渠道。2016年上半年,公司有色金属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596,986.02 万元,较去年同期128,869.83万元上升363.25%, 实现毛利7,184.92 万元,较去年同期321.49 万元上升2134.88%。有色金属业务主要为低毛利、低风险销售模式,公司采用套期保值手段对冲业务风险,报告期内有色金属业务中期货部分出现亏损,实货部分体现盈利,也使得毛利较去年同期出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6,683.56万元,较上年同期221,963.02 万元同比上升191.35%,主要由有色金属贸易销售收入增长所致;主营业务实现毛利8,381.63 万元,较上年同期273.53万元上升2964.25%,主要由于金属贸易销售规模扩大所致。2016 年1-6 月,公司净利润1,040.46 万元,去年同期-5,187.48 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8.68 万元,去年同期-5,066.96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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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大宗商品业务增加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大宗商品业务增加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库发燃料油销售减少,相应的仓储费、运输费用减少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报告期内保持基本稳定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计提控股母公司借款利息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境外子公司已贴现附追索权的L/C到期收款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短期理财产品余额减少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金属子公司附追索权的L/C贴现陆续到期金额大于新增金额、报告期内受限资金增加
9、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无研发支出
10、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收回部分已按账龄计提部分坏账的应收账款,同期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在减少,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末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
12、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投资亏损减少
13、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14、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境外公司取消合同补偿支出增加
15、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递延所得税费用减少
1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大宗商品业务增加;境外子公司2015年已贴现附追索权的L/C到期收款
17、收到的税费返还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
18、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其他往来减少
1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大宗商品业务增加
20、支付的各项税费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
2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转让持有控股子公司常州江庆龙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
2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收益增加
2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25、投资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新增短期理财产品减少
26、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无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2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无新增外部投资
2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境外金属子公司2016年业务产生的附追索权的L/C贴现收到的现金增加
3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金属子公司2015年附追索权的L/C贴现陆续到期
3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支付控股母公司借款利息
32、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受限资金增加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6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复苏曲折缓慢,大宗商品需求下降,航运业持续不振。
报告期内,公司燃料油贸易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稳健经营,减少资金占用。燃料油销量为90,242.59 吨,同比下降71.82%。销售收入27,803.29 万元,同比下降70.05%。
有色金属贸易规模有了显著增长,做市商业务不断扩大客户基础,增加交易品种,并尝试建立长期供货渠道。报告期内,有色金属贸易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96,986.02 万元,同比增长363.25%, 实现毛利7,184.92 万元,同比增长2134.88%。有色金属业务主要为低毛利、低风险销售模式,公司采用套期保值手段对冲业务风险,报告期内有色金属业务中期货部分出现亏损,实货部分体现盈利,也使得毛利较去年同期出现大幅增长。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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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销售中各产品销售及毛利贡献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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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542万元,用以收购金汉王技术100%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项目。2016 年3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16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号)。截至本报告日,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尚在稳步推进中。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将战略管控作为核心管理模式,推动公司总部核心职能转变为战略投资,预算管理,关键岗位人才引进和培养,总部形成以项目投资,风控,融资为主的人才结构,提升关键岗位业务管理能力,职能岗位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2016年上半年,公司燃料油贸易业务着重建立新的盈利模式,在减少资金占用和控制运营成本的前提下,基本实现了年初制定的保平目标。严控有应收账款风险的油品业务,大力开展低风险的批发和款到发货业务。船加油业务重新定位,保留核心的船加油客户和现金客户。对富余加油船、海运业务船舶外包租赁,获取固定收益。
2016年上半年,公司有色金属贸易业务进一步完善现有团队,引进行业优秀人才,逐步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措施,不断提升自身的短期融资能力。做市商业务扩大客户基础,增加交易品种,并尝试建立长期供货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引进IDC行业的专业人才,为后续云计算运营中心项目的顺利、平稳推进奠定了人力资源基础。公司将根据各项工作准备情况和资本市场发展情况,择机启动再融资的发行工作,力争尽快完成项目的资金募集。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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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详见前述“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部分内容。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专业团队优势
公司具有多年积累的贸易行业业务经验及资源,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人才团队,涵盖贸易、金融、管理等领域,人员结构合理。同时,通过合资、合营等方式,积极与具有稳定业务模式和丰富行业经验的团队开展合作,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并借鉴合作方的行业经验及成熟的业务模式,实现优势互补和共赢。
2、风险识别能力优势
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客户履约风险等风险,公司秉承稳健、持续经营原则,建立健全相关风险识别和控制系统,以严谨的预算、审计及内控体系构筑有序运营的为基础,综合运用各类金融衍生工具,对冲各类风险,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
3、全面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拥有广泛的交易对手,逐步构建以服务客户为导向的服务型企业文化,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贸易环节上的任意一环服务,从物流服务,风险管理服务,到供应链融资服务等,从而满足各类客户和不同供应商的多层次需求。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 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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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常州龙宇江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3月31日完成股权转让,报表合并至2016年3月。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增增
2016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6-059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发出通知,于2016年8月23日下午13: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2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授信总额范围内调增对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为开展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总额1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向兴业银行杨浦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至2017年6月,有效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上述授信总额内,申请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明细以外的其他授信或融资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
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在12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总额维持不变的前提下,对兴业银行杨浦支行申请的授信额度调增至20,00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6-060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发出通知,于2016年8月23日下午15: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25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娟萍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6-06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9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2)26号文同意,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6.5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250,000.0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4,298,883.6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951,116.33元。
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于2012年8月13日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等账户中。华泰联合证券在扣减承销、部分保荐费用14,271,250.00元后,划入专用账户313,978,750.00元,其中划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310066865018010214028账户40,000,000.00元;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06211214000122账户30,000,000.00元;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徐汇支行32411208010087078账户143,978,750.00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121902120310708账户100,000,000.00元。扣除提前支付的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10,027,633.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3,951,116.3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2】第21059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度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6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142,000,000.00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8,000,000.0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46,691.94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4,097,808.27元。
2013年度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60,302,832.2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513,647.22元,新加坡龙宇亏损补足至募集资金专户5,128,025.40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1,436,648.69元。
2014年度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141,013.00元,补充流动资金172,000,000.00元,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142,000,000.00,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79,709.63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375,345.32元。
2015年度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124,493,7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172,000,000.00元,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344,000,000.0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26,867.97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9,008,513.29元。
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0.00元,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0.00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9,512.83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028,026.12元。
2、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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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其中的14,200万元人民币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后,将上述资金归还原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14,2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3月12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
2014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2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后,将上述资金归还原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17,2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4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
2015年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2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后,将上述资金归还原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2015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组建水上加油船队项目”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12,450万元变更用于对外投资成立大宗商品贸易合资公司。2015 年 2 月 26日,公司已将上述变更对应的、因暂时闲置而补充流动资金的17,200万元募集资金中的12,45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用于支付上述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受汇率因素影响,上述募集资金变更项目实际支付124,640,978.00元,与12,450万元差额140,978.00元已于2015年7月16日由公司流动资金账户划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超募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6年4月23日公司公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拟将3个募集资金余额较小的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上海张江支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的资金本息扣除转账手续费后全部划入募集资金专户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徐汇支行,账户号码32411208010087078,之后公司注销上述 3个募集资金余额较小的募集资金专户。3个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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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之后,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为在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账户号码32411208010087078。公司、现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已于2016年4月21日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2016年6月30日存储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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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徐汇支行32411208010087078专户中。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为9,028,026.1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组建水上加油船队”项目:因经济持续低迷,导致国际、国内航运业不振,公司控制船舶投资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和资金风险;同时,航运业持续低迷也给公司燃料油销售带来不利影响,公司现有水上加油船队,已能满足现有船加油业务所需。公司暂时未进行船舶建造,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经2012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2月15日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组建水上加油船队”募投项目对应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新加坡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拟拓展海外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上述变更用途募集资金全部投资到位。
经2015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组建水上加油船队项目”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12,450 万元,用于对外投资成立大宗商品贸易合资公司。
原募投项目“组建水上加油船队项目”调整后募投总额为 8,050 万元。
2、“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需配合整个业务及组织结构的梳理,尚未投资建设,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燃料油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推进需配合业务开展进度,目前尚未完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现阶段公司业务所处行业处于低谷,公司将工作重心放在进一步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上。虽然目前募投项目进展较慢,但不影响业务运营,将随行业大环境复苏及业务增长的进度推进。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2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后,将上述资金归还原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17,2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4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
2015年1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2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满后,将上述资金归还原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均发表了同意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17,2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 月 26日归还12,45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于2015年12 月 31日归还4,75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
2016年1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经济持续低迷,导致国际、国内航运业增速放缓。在此情况下,公司加速拓展了燃料油另一块需求市场——炼化企业原料市场,这块市场目前的年需求量与船用燃料油需求量市场基本相当。供应炼化企业的原料均为调合后的燃料油,公司为拓展资源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拟拓展海外采购渠道。经2012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2月15日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组建水上加油船队”募投项目对应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新加坡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拟拓展海外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
2、国际、国内航运业不振,对公司“组建水上加油船队”募投项目带来重大影响,公司为控制船舶投资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和资金风险,未进行船舶建造。同时,航运业持续低迷也给公司燃料油销售带来不利影响,一是导致船用燃料油需求的下降;二是由于部分航运企业资金链比较紧张,为控制信用风险,公司主动收紧对部分客户的船用燃料油供应,导致业务量有所缩减。公司现有水上加油船队,已能满足现有船加油业务所需,暂不需要新增加油船。
在行业波谷期,公司重心放在提高自身管理及经营能力,努力消化外部不利环境带来的影响。同时,公司也积极利用现有平台,逐步拓展与公司业务相关联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形成对现有业务有益的、必要的补充。2014年,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已对公司产生一定的销售收入与利润贡献,在此基础上,公司拟与大宗商品贸易经验丰富的成熟团队合作,合资设立大宗商品贸易平台。
经2015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组建水上加油船队项目”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12,450 万元,用于对外投资成立大宗商品贸易合资公司。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及置换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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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上半年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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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