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79 公司简称:天华院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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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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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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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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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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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国内经济受全球经济环境、经济结构调整和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面对低迷的市场环境和严峻的经营形式,公司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齐心协力应对不利局面,整体经营情况基本保持正常发展的态势。
3.1.1主营业务分析
3.1.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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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1)2016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增速下滑影响,专用设备行业整体发展不景气,公司2016年上半年完成并交货订单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公司所签订单多为大型设备,设计、生产周期较长,设备交货期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2016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8.87%,因此主营业务成本相应有所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运输费、保险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利率水平较上年同期下调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6.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取得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2100万元。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科研项目支出减少。
3.1.1.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6年6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04.0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87%;实现净利润119.4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7.84%。
3.1.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1.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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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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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作为我国重要的化工、石油化工装备研究开发制造基地,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营销模式、品牌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已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
2、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税收相关优惠政策,其中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3、公司作为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甘肃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有2个中石化联合研究所、22个专业实验室、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技术创新平台;
4、公司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462项,其中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进步奖35项,部、省级奖励195项;拥有国内外专利295项、成果转化的技术产品80余种,特别是近年来公司在节能、环保装备及技术方面进行了系列化的研究开发,取得了一批具有重大推广意义的成果。
5、产品种类丰富,布局合理。公司的产品涵盖动设备、静设备、防腐材料、管道施工、清洗、自动化仪表等多个领域,在坚持产品多元化、差异化发展战略的同时,注重新产品研发,从而保证了持续发展的后劲。
3.3投资状况分析
3.3.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3.3.2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3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4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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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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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6—032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09:30在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公司办公楼504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另有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世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下述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〇一六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肖世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具备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对南京天华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因本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董事肖世猛董事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实际表决董事为七人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预案全文刊登在同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详见《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36)。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6—033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天华”)
●本次担保金额及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南京天华提供累计6,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目前本公司累计为其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余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8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南京天华向中国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南京天华于2016年8月至2015年7月期间在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华院有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董事长肖世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华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喜燕路69号,法定代表人为肖世猛,主营业务为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环保、医药、电力成套设备和仪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以及工程设计和工程承包;设备的检验检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2,492万元,净资产为29,408万元,2015年实现净利润为605万元。
2、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三级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金额合计6000万元的担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单位: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担保单位: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6000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性质:信用担保
担保物:信用连带责任担保
借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具备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对南京天华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正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此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一致通过该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南京天华提供的6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4%,截止2016年8月24日,本公司累计为其提供的综合授信担保余额为1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报备文件
(一)担保协议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6—034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本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到期,本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财务公司是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的母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本公司关联董事肖世猛回避了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及营业地:北京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9620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00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冯益民
注册资本:632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6年5月14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于1996年5月14日,前身是中昊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6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复完成重组,由北京银监会颁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于2009年7月2日重新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10000000001962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更名为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并正式开始运营。
2、财务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财务公司由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及4家所属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组建,各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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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6】0216010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计84.38亿元,其中存放央行款项6.26亿元,存放同业款项37.67亿元,吸收存款73.28亿元;2015年,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985.63万元,实现利润17203.04万元,实现税后净利12991.88万元,资本充足率为21.99%。
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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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设账户,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协议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1、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89%。
2、向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1.8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三年,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如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及时调整执行。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帐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帐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5亿元。
(2)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及有效期: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3、风险控制措施
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本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本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在财务公司出具风险评估说明的基础上,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风险评估报告》全文刊登在同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财务公司作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对本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将对本公司提供更优质全面的金融服务。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财务公司形成依赖。
七、2016年初至6月30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6年初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贷款余额为9000万元,公司支付给财务公司的利息为295.48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存款余额为4437.64万元。
八、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持续收集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及时防范,并及时取得月度财务报告和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对风险进行评估,确保资金安全和流动性,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另外,公司将在办理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的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也将通过不定期办理不同额度的存取款业务,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在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独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
4.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
5.《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6.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2015年度审计报告。
7.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及《金融机构许可证》。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6—035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90号)。核准公司本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147,593股新股。(详见2016年8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2016-02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商业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募集资金到帐后一个月内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兰州西固支行营业室
账 号:2703001329200117974
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公告编号:2016- 036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20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20日
至2016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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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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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2、参会登记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3、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730060
联系人:阎建亭 薛 娇
联系电话:0931—7313058
传 真:0931—7311554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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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天华院 编号:2016—037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11:00在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公司办公楼504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下述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〇一六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认为:
1、公司《二〇一六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二〇一六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二〇一六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二〇一六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没有出现因此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对子公司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对南京天华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发展前景进行了核查和分析,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是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备偿还负债能力,预计本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综上所述,公司所属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为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由公司董事长肖世猛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下无正文)
青岛天华院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