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股权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3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通知,天业集团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27万股流通股和2,743万股限售流通股已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同时,天业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3,127万股流通股和743万股限售股质押给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天业集团资信状况良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以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天业集团将采取包括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业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260,54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5%;累计质押股份246,0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1%。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4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通过资产管理计划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通知,截至2016年8月23日收盘,天业集团减持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持有的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天业集团承诺自2015年8月14日起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次购买的公司股份。2016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1月15日期间,天业集团采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以浙商睿众1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7,07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增持金额共计219,925,283.50元。
目前,浙商睿众1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已到期,且天业集团已履行完毕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本次购买公司股份的承诺,天业集团委托定向资产管理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具体如下:
1、股份来源:浙商睿众1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2、减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3、减持数量及比例:浙商睿众1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公司17,07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
4、减持价格:以13.64元/股减持850万股,以14.71元/股减持857.48万股;
5、减持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8月23日;
6、减持后所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减持后,浙商睿众1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60,54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5%。
本次减持的股份属于天业集团从二级市场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不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天业集团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