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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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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6-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对于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期间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0.80%)=4,960.32元

认购费用=5,000-4,960.32=39.68元

认购份额=(4,960.32+2)/1.00=4,962.32份

即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4,962.32份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

2、对于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期间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5,000+2)/1.00=5,002份

即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得到5,002份基金C类基金份额。

四、 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办理认购申请之前,投资者必须先开立我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原则上为一个投资者只设立一个基金账户。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只能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文职证、警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号。个人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销售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8月31日),营业时间为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起(含该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的确认信息。

(二)本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为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8月31日。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在基金份额发售日除最后一个发售日外全天接受业务办理,每个工作日17:00之后递交的申请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理。(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在最后一个发售日的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警官证、文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

② 填妥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客户版)》和《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③ 同名的银行卡或储蓄存折或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 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个人客户版)》;

⑤ 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⑥ 个人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本人签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个人客户版)》一式三份;

⑦对于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或出示以下材料:

a出示有效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b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原件,提供复印件;

c港澳台居民应当以港澳台投资人的境内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其交易资金的银行账户;

d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还需根据《政要人士资金来源调查问卷》上的“政要”定义确认自己的身份。如为政要人士,则须填写该表以确认其资金来源。

(2)缴款。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现金和本票。

本公司直销中心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4769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交换号:034923

联行行号: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3290028025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42959213535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44188

联行行号:40358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4290006082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14152902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21415

联行行号:20304006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2290014152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认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基金认购业务

投资者办理网上交易业务时,应持有本公司网上交易可接受的银行卡,并在银行卡中备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转账费用。

网上交易的具体规则及可接受的银行卡范围,以“直销网上交易业务规则”以及相关公告的具体规定为准。网上交易相关详情,投资者可访问我公司网站 (www.ftsfund.com)。

3、注意事项

(1)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若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的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截止日的16:0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3)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其他:

(1) 请有意在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须填写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客户版)》、《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个人客户版)》;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下载以上业务单据或向直销柜台索取,但必须保证在办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向直销柜台索取。

(2)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柜台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用标准的A4纸。

(3)直销柜台与代销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五、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其分配基金账户号码。机构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为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8月31日。直销柜台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机构投资者暂不能通过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业务。

(1)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机构投资者(不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材料:

a、出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填妥的《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版)》;

c、在办理该项业务时,如由授权代表代为行使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权利,则须出示经该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d、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e、出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f、出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g、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预留印鉴必须包括至少两枚印章,且至少其中一枚印章为公章);

h、出示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复印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投资者指定的银行交收账户与所开立的产品账户名称不一致时,须提供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相关说明文件;

i、提供填妥的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客户版)》;

j、机构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机构客户版)》一式四份;

k、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机构客户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下列材料:

a、填妥的《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版)》;

b、出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c、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预留印鉴必须包括至少两枚印章,且至少其中一枚印章为公章);

d、出示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复印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投资者指定的银行交收账户与所开立的产品账户名称不一致时,须提供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相关说明文件;

e、提供填妥的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客户版)》;

f、机构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传真交易协议书(机构客户版)》一式四份;

g、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机构客户版)》。

h、出示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i、出示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登记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j、出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对托管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k、出示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人资格证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说明事项: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I.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的《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如投资者以传真交易方式提交申请,则不受上款约定,具体办理方式参见《传真交易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

II.缴款

①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以“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任一直销专户。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机构投资者的现金及除上述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的转账划款。

② 机构投资者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任一直销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47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分行

交换号:034923

联行行号: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3290028025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42959213535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44188

联行行号:40358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4290006082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14152902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21415

联行行号:20304006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102290014152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认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III.注意事项

(1)若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的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截止日的16:0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2)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其他:

① 请有意在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须填写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客户版)》、《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预留印鉴卡》、《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版)》、《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机构客户版)》;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下载以上业务单据或向直销柜台索取,但必须保证在办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向直销柜台索取。

② 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柜台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用标准的A4纸。

③ 直销柜台与代销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④ 机构投资者暂不能通过我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二)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销售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8月31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 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 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 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 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⑤ 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 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2位小数、精确到0.01份,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 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二)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本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四)本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五)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基金净认购金额、认购户数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 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售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若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九、 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联系人:施颖楠

电话: 021-3855 5561

传真: 021-6888 0981

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2、基金托管人

机构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21-5262 9999-212163

公司网站:http://www.cib.com.cn

3、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联系人:王蓉婕

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4、代销机构

(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357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 www.zts.com.cn

(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孙秋月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9)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联系人: 洪诚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1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1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 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1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830

联系人:徐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全国)

公司网址:www.962518.com

(1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162212

联系人:黄英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8)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联系人:郭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5316

公司网址:www.cfzq.com

(19)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 021-20324159

传真:021-20324199

联系人:朱真卿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2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 9988

传真:021-6438 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21-6089 7840

传真:0571-2669 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2)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层&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孙悦

电话:010-58170708

传真:010-5817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 818 8866

公司网址: fund.shengshiview.com

(23) 上海景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2号24幢N3809室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 号华能联合大厦4楼402K室

法定代表人:苏凯

联系人:沙海靖

电话:021-61621602

传真:021-61621602-819

客户服务电话:021-61621602

公司网址:www.g-fund.com.cn

(24) 奕丰金融服务 (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6500、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C-6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电话:021-3855 5511

传真:021-6888 0120

联系人:胡昕彦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机构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电话:021- 3135 8663

传真:021- 3135 8600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傅琛慧

电话:021-6123 8888

传真:021-6123 8800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