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26 公司简称:石大胜华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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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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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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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 年上半年面对宏观经济形势继续下行的压力,同行业竞争激烈的局面,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克服了同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不足等困难,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克服困难,在抵御了一定外部风险的前提下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1.生产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装置安全平稳运行,产能利用率基本达到预算指标,原材料消耗低于预算值;节能减排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各项更新改造工作按预定计划有序推进,从源头控制和工艺改进两方面入手,降低生产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2.品牌建设方面情况
做好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工作,加大专利申报工作力度,力争完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加强对外交流与行业对标管理、开拓视野,紧跟行业发展,不断引进、消化新技术,切实做好新项目的调研和实施工作。此外,公司还在加大自主创新和科研开发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和新产品的研发等方面,特别是参加动力电池创新联盟组织等。
3.市场开拓方面
2016年,世界经济增长依然缓慢,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集团公司将严格按照计划营销展开相关工作,加强行业研究、推进市场布局和渠道建设、加强客户管理,更科学、更有效地制定落实购销计划。此外,全面施行电子交易平台,实现网上竞价销售、竞价/招标采购,最终实现全物料网上采购和网上销售,实现公司的电子商务战略。
4.精细化管理方面
公司加大内控管理力度,以建立制度化管理、风险管理、精细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向管理要效益。推进全面绩效考核工作,切实调动各单位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新型的营销方式。重点从成本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入手,进一步推动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执行力,堵塞管理漏洞。
5.产学研建设
全力开展好学校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积极服务于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为学科建设提供支撑,为学校科研成果转化提供中试基地。继续加强与各大院校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公司科技实力。努力为各大院校实习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严格保障实习质量和实习安全,努力为各大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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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16年1-6月份比上年同期增加15.21%,主要原因是2015年上半年部分生产装置停工,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2016年1-6月份比上年同期增加13.00%,主要原因是相比上年同期各装置产能利用率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16年1-6月份比上年同期增加8.86%,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相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16年1-6月份比上年同期减少27.16%,主要是上年同期增加了部分装置停工检修期间发生的折旧费及能耗费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16年1-6月份比上年同期减少73.20%,主要原因是上市后募集资金置换贷款且银行贷款利率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16年1-6月份比上年同期减少2.09%,基本持平。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16年1-6月份比上年同期减少8.91%,主要原因是新建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16年1-6月份比上年同期减少164.76%,主要原因是上市后募集资金置换银行贷款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公司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不适用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各项工作进度基本符合年度经营计划。
(4) 其他
无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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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主营产品以碳酸酯类产品、甲基叔丁基醚、液化气等产品为主,2016年1-6月公司各装置生产运行正常,2015年上半年部分装置进行检修或技术改造而停工,导致2016年1-6月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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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国外地区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碳酸酯类产品价格下降所致,国内地区收入增加主要是基础化工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业链优势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向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形成了以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为主导的一体化生产体系,与单一生产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生产企业相比,实现了主导产品生产过程的优化产业链配置。经过上述产业链配置后,公司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竞争力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产品成本、产品质量等综合竞争力指标均处于同行业较高水平。
公司完整的产业链竞争优势,保障了生产各环节原材料供给的稳定性,减少了对外部供应原材料的依赖以及外部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上下游生产环节互为原料,生产过程中各中间产品被充分利用和转化,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增强了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通过上述产业链内资源、能源和产品的循环利用,避免了简单粗放式加工产生的资源浪费,降低了生产过程中的能耗、物耗,节约了生产成本,符合国家节能降耗的产业政策。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对产业链中副产品的深加工,提升了产品附加值和综合竞争力,逐步实现了从简单生产加工型化工企业向一体化精细化工型企业的转变。
(2)公司具有同行业中为数不多比较完整的提供生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原料的能力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是锂电池产业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占锂电池成本的12%左右。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一般由锂盐、溶剂、添加剂混合而成,其中锂盐比例一般在8%左右,溶剂80-90%,添加剂5-10%,具体比例将视下游客户的需求而定。现有的溶剂主要由碳酸二甲酯、碳酸丙烯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碳酸乙烯酯等五种碳酸酯类产品构成,具体配比方式将视下游客户的需求而定。
由于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重要性及独特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厂商在选定电池级溶剂供应商前均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程序,历时较长,在此期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厂商的技术人员会与电池级溶剂供应商的技术部门进行细致的沟通,以保证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质量,最终保证锂电池产品性能的稳定。在通过细致的审查选定电池级溶剂供应商后,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厂商倾向于与电池级溶剂供应商保持长期而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果一个供应商能够同时提供多种电池级溶剂,有助保证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品质,因此此类供应商将更加具有竞争优势。
公司现已完成了5种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产品的产业链建设,是国内能够同时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厂商提供5种溶剂的企业,因此公司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溶剂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3)绿色化工优势
公司始终倡导绿色化工产业链概念,提出了“绿色化工”计划,积极推进绿色化工产业链的延伸,摆脱传统化工粗放式生产经营模式,将“资源-废物”排放的线性物质流动过程转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物质流动过程,将绿色化工的解决方案应用于市场,逐步赢得了政府和市场的认同。
公司现有主导产品碳酸二甲酯是无毒、绿色、环保的化工原料,在涂料、胶粘剂、医药等领域有着广泛应用,以碳酸二甲酯为中间体或溶剂的各类产品能有效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是二十一世纪绿色化工产业的基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和社会对于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绿色化工将成为化工行业发展的趋势,公司始终坚持“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发展原则,符合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的导向,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市场环境的日趋完善,以公司为代表的绿色化工企业将逐步替代传统高污染高能耗的化工企业,进而迎来更加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形成更具市场竞争力的绿色化工企业。
(4)低碳经济优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对能源需求越来越旺盛,而传统非再生能源的有限性使得能源需求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利用可再生清洁能源成为人们的必然选择。低碳经济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开发清洁能源技术,优化产业结构。
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引领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低碳经济最终要通过实体经济的技术革新和优化转型来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被许多国家看作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显示,截止到2008年,中国提供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市场的1/3左右。
未来碳排放权将会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企业通过购买碳排放权实行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公司在生产碳酸二甲酯的过程中,不仅实现了零排放,而且每吨产品消耗0.7吨二氧化碳。随着公司拟新建10万吨/碳酸二甲酯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形成1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生产能力,将会每年消耗10余万吨的二氧化碳。在满足自身对碳排放需求后,还能将多余的碳排放指标进行交易获取收益,进而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5)工艺技术优势
公司《大型连续制备碳酸二甲酯(DMC)工业技术开发及应用》2009年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评为科技进步一等奖。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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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无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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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3)。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7)。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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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包括全资子公司东营石大维博化工有限公司、青岛石大胜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营中石大工贸有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东营胜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青岛石大胜华投资有限公司、东营博川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本期新设立的济宁石大胜华新素材有限公司和青岛石大海润石化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5.40%)和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00%)。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与详见本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16-028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西路161号办公楼1211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公司动力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3台燃煤锅炉进行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变更50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
同意项目建设规划变更为:项目总投资约为26000万元,分两期建设。其中2016年进行一期20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建设,建设周期一年,预计投资额为9000万元,其中建设资金约8000万元,流动资金约1000万元。二期项目预计于2017年开始进行,建设周期18个月,预计投资额为17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一年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千万元(¥3,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上限不高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16-02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8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一、借款事项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控股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新能源”)提供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胜华新能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2,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对象: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3、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4、资金占用费: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胜华新能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批准额度和借款期限内向其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上限不高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胜华新能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天明
成立时间:2016年1月19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开发区市北外环路以南、石大路以西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利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持有胜华新能源51%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截止2016年6月30日,胜华新能源总资产29,492,691.97元,总负债9,508,890.74元,净资产19,983,801.23元,资产负债率32.24%,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借款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胜华新能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本次借款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16-030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石大胜华”)于 2015 年12月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设50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的议案》。有关本次对外投资的董事会决议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201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29、2015-34)。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50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建设规划的议案》。有关本次对外投资的董事会决议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
1、项目建设规划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调研并依据相关机构的预测,随着国家有关新能源汽车政策的不断落实,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市场的需求呈现一定的增长趋势。公司拟扩大50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一期建设规模。
2、项目建设规划变更方案:
原项目建设规划:项目总投资约为26000万元,分两期建设。其中2016年进行一期10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建设,建设周期一年,预计投资额为6000万元,其中建设资金约5000万元,流动资金约1000万元。二期项目预计于2017年开始进行,建设周期18个月,预计投资额为20000万元。
现变更为:项目总投资约为26000万元,分两期建设。其中2016年进行一期20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建设,建设周期一年,预计投资额为9000万元,其中建设资金约8000万元,流动资金约1000万元。二期项目预计于2017年开始进行,建设周期18个月,预计投资额为17000万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000吨/年六氟磷酸锂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山东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新能源”),石大胜华是胜华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对胜华新能源董事会和日常管理具有主导权。胜华新能源将纳入石大胜华合并报表,对石大胜华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