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718证券简称:海利生物公告编号:2016-075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相关通知,百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灏投资”)于2016年8月22日减持公司股票8,000,000股,公司积极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 “发行人应当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之规定,百灏投资认为基于当时持股5%以上,做出上述限售承诺,若持股低于5%,相关规则未要求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由于对于相关规则和承诺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 该次减持未按承诺提前披露相关减持计划,由此对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此后,百灏投资将按照相关规则和首发相关减持承诺进行操作。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