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38 公司简称:一拖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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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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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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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 持有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人民币普通股乃代表境外投资者通过沪股通交易持有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受世界经济和全球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影响,我国宏观经济呈现出L型走势。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征更加明显,新旧发展动力转换正处在进行时。今年以来,在国家有效宏观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经济运行基本平稳。
上半年,农业机械行业总体平稳,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2218.55亿元,同比增长约7.5%。受农作物价格下降、农机购机补贴额度减少、国三切换造成用户购机观望等因素影响,拖拉机行业需求量出现了下滑。同时,拖拉机行业转型升级趋势更为明显,产品由两驱向四驱转换的趋势更加明显。上半年,行业累计销售大中型拖拉机17.34万台,同比下降11.69%,其中大轮拖销售7.64万台,同比下降2.44%,100马力以上大轮拖占大中轮拖销售比例同比提升4.6个百分点;中轮拖销售9.69万台,同比下降17.77%。
在行业整体低迷的形势下,公司坚持既定战略方向,围绕年度经营方针,牢牢抓住产品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工作主线,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上半年经营运行态势保持平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51.59亿元,同比下降9.6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1.58亿元,同比增加6.53%。公司产品结构持续优化,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产品综合毛利率同比增加0.08个百分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流入人民币4.87亿元,同比增加90.02%。
农业机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主动抓住拖拉机向大功率、四驱产品发展的趋势,不断优化产品销售结构,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在去年动力换挡产品销售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营销计划,提升服务能力,上半年实现销售动力换挡拖拉机3225台,同比增长1.27倍,巩固和提升了东方红动力换挡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针对国三发动机切换过程中出现的需求波动和竞争环境变化,公司通过加强终端推广、提升渠道能力以及与相关部委联合举办应用推介活动等措施,做好了国三发动机整机产品全面上市的各项准备。上半年公司销售大中拖合计4.23万台,同比下降9.07%,下降幅度低于行业水平,市场占有率有所提高。其中,大轮拖销售2.24万台,同比下降5.65%;中轮拖销售1.97万台,同比下降12.33%。
同时,“拖拉机动力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目前已进入正式建设阶段,将为公司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动力机械业务
受收获机、大中拖等主机配套市场整体下降影响,上半年公司柴油机累计销售8.57万台,同比下降15.1%,其中外销5.68万台,同比下降12.1%。在销量下滑的情况下,公司抓住国家补贴政策越来越倾向大功率农机的机遇,持续强化营销能力,销售结构逐步优化,高附加值柴油机产品销量同比大幅提高,促进了公司效益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机械业务重点技改项目稳步推进,完成大功率柴油机项目(二期)公用设施工程配套设备的安装以及LR柴油机国四升级改造工艺方案论证;围绕产品转型升级要求,实施内部资源优化配置,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完成对全资子公司一拖(洛阳)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
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发挥财务公司作用,做好内部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根据金融市场环境变化和风险状况,重点排查风险,着力完善风险防控,控制经营风险。
2016年上半年,得益于公司产品销售结构改善、成本控制取得成效,在销售整体下滑的情况下,公司盈利水平有所提高,但在政策导向重点调整、市场环境无明显变化的情况下, 2016年下半年,预计拖拉机市场仍将维持较为低迷的态势。公司将把国家补贴政策变化、强制性环保政策实施,作为加快自身转型升级、巩固竞争优势地位的重要机遇。坚持年初确定的“拓市场,稳增长;提品质,创优势;调结构,促转型;抓管理,增效益”的经营方针,确保在逆势情况下占据主动,强化优势。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千方百计巩固和提升东方红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发展驱动力,加快针对法国公司传动系技术的消化吸收及国产化开发工作;做好无级变速拖拉机开发等重点研发项目推进,持续巩固和提升行业领先的产品技术优势。通过持续深化管理提升活动,努力构建管理提升的长效机制,夯实企业经营管理基础,深化内部控制,加强风险防控,向管理要效益、要效率,为公司提质增效提供保障。
(二)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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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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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总收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公司农业机械产品销售下降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48.58%,主要是本公司本期末应收账款规模较上年同期末下降,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108.87%,主要是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市价下跌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44.96%,主要是本公司本期金融资产的持有或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减少67.48%,主要是本公司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减少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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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增加90.02%,主要是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期初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本期售出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少流出人民币32,850万元,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同期多流出人民币23,626万元,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本期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 其他
(1) 主要财务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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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银行借款
本集团的银行借款主要以人民币、美元、欧元为货币单位,截止报告期末,本集团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68,095.05万元,其中外币借款折合人民币72,647.47万元(以美元、欧元为主);超过一年到期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843.75万元;银行借款中固定利率借款为人民币155,188.80万元。本公司拥有良好的银行信用等级和中国境内外筹融资能力。
(3) 资产抵押事项
报告期末,本集团合计有人民币25,447.58万元的银行借款是以人民币10,009.81万元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为抵押,以及人民币18,447.58万元的应收票据作质押。
报告期末,本集团合计从金融机构开具票据约人民币106,734.65万元,并以人民币23,013.95万元的应收票据及人民币10,889.70万元的存款作质押。
(4) 货币汇兑风险
本公司业务主要位于中国,大多数交易以人民币结算。但由于本公司存在外币借款及出口贸易外币结算,主要涉及币种为美元、港币、欧元、日元、澳元、西非法郎和南非兰特,汇率变动可能对本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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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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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一拖(洛阳)柴油机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对其全资子公司一拖(洛阳)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报告期内,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再包括一拖(洛阳)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赵剡水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35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6年8月25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公司营业地召开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现场出席董事8名,委托出席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有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发布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6年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发的《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发的《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部分建筑物(账面净值约为850.93万元)进行报废。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36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6年8月25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公司营业地召开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其中委托出席2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营状况。截止监事会决议签署之日,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37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36号文《关于核准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万股。本公司本次实际募股为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4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266,871.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3,733,129.00元。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京QJ[2012]T2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2,156,068.03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493,526.9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083,534.05元(不含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所孳生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股份上市地的证券交易所(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证券或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统称“上市规则”),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于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生效。2013年,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和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完成A股发行后,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景华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开户行每月五日前向本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按要求抄送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未发生违反协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方式,新疆农装建设项目和燃油喷射系统产品升级扩能改造项目分别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一拖(新疆)东方红装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一拖(洛阳)燃油喷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油喷射公司”)实施。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以募集资金向新疆公司和燃油喷射公司增资。
2013年7月,新疆公司、燃油喷射公司分别与本公司、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20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关于子公司增资进展及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3年12月,公司对新疆公司进行第二期增资,新疆公司与本公司、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华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5年10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终止实施燃油喷射系统产品升级扩能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一拖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截至2015年10月31日,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6,239,602.08元,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53,602,602.95元(其中募集资金47,493,526.92元,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6,109,076.03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以及《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所有募投项目均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内容稳步推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本报告期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658,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92,156,068.03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大功率农用柴油机项目:项目预计于2016年10月底建成,目前正在进行生产线的调试。已完成了柴油机缸体、缸盖加工线、柴油机总装线、涂装线、补整包装线、试验车间以及厂房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6,000万元已于2014年度全部使用完毕。
2、新疆农装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2014年年底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完成了联合厂房、调试车间、零部件装配车间、机械加工车间、零部件分拣车间、维修车间、生活综合楼、修饰车间及厂区道路和厂区绿化等设施建设。截止目前,项目部分尾款和质保金还需按合同完成支付。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658,000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5,916,465.95元。
3、新型轮式拖拉机核心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已于2016年6月完成现场调试和试生产,项目设备和厂房建筑已全部投入使用。已完成产品咨询与研发平台建设;大轮拖装配车间及热处理新增厂房、轮拖试车跑道及整机停放场、变配电站、油库及公用设施等内容的建设,已形成了年产1000台新型大轮拖的生产能力。项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已于2015年1月使用完毕。
4、燃油喷射系统产品升级扩能改造项目: 2015年10月,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公司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五、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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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38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7月,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256,902元,涉及产业扶持资金、技术研发资金及政府研发平台奖补资金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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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政府补助中3,641,902元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6,615,000元作为递延收益,将在相关项目完成验收后按规定转入公司营业外收入。
具体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