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8月26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6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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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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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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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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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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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4、华宝兴业现金宝E成立于2014年7月14日,其本期净值收益率和累计净值收益率的数据的计算起始日期为2014年7月14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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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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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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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华宝兴业现金宝E成立于2014年7月14日,其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的数据的计算起始日期为2014年7月14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05年3月31日至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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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至2005 年4月7日,本基金已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完成建仓。
2、华宝兴业现金宝E成立于2014年7月14日,本报告中其累计净值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的数据的计算起始日期为2014年7月14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是2003 年3 月7 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基金、中证100基金、上证180价值ETF、上证180价值ETF联接、新兴产业基金、可转债债券、上证180成长ETF、上证180成长ETF联接、华宝油气基金、华宝兴业医药生物基金、华宝兴业资源优选基金、华宝添益基金、华宝兴业服务优选基金、华宝兴业创新优选基金、华宝兴业生态中国基金、华宝兴业量化对冲基金、华宝兴业高端制造基金、华宝兴业品质生活基金、华宝兴业稳健回报基金、华宝兴业事件驱动基金、华宝兴业国策导向、华宝兴业新价值、华宝兴业新机遇、华宝兴业医疗分级、华宝兴业1000分级、华宝兴业万物互联、华宝兴业中国互联网、华宝兴业核心优势、华宝兴业转型升级、华宝标普美国消费、华宝宝鑫纯债及华宝香港中小,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57,478,315,809.98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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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上半年债券市场整体波动加大,首先在3、4月经济短暂回暖、通胀水平回升、MPA考核、营改增等政策冲击以及债券违约集中爆发等多重利空因素的影响下,债券收益率出现大幅调整,其中10年期国债和10年期国开债收益率分别较年初低点上升超30BP、60BP至3.03%和3.68%附近。此后,在经济数据回落、信用风险释放、营改增打补丁和英国退欧等影响下,债券收益率开始回落。此外,上半年货币政策也由2015年的传统刺激逐步转向稳健,央行通过公开市场逆回购、连续投放MLF等短期流动性工具的组合操作,不断向市场释放结构性宽松的信号,在此引导下,市场流动性整体宽裕,资金利率也维持稳定。但是上半年资金面的波动明显高于去年,资金利率中枢也较去年下半年有所抬升。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债券和同业存款的整体仓位略有上升,逆回购比例有所下降,平均组合剩余期限维持中性,整体运行平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现金宝A:本基金报告期内净值收益率为1.188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713%,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现金宝B:本基金报告期内净值收益率为1.308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713%,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现金宝E:本基金报告期内净值收益率为1.309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713%,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6月披露的经济金融数据显示经济动能总体低于预期,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回落至9%,主因制造业投资、民间投资继续大幅下降,商品房销售、新开工均呈现放缓趋势。展望下半年,偏弱的基本面、中枢下行的CPI,以及英国脱欧带来的外围经济预期恶化,国内货币政策宽松的概率也在增加,我们判断市场情绪、基本面在短期内仍利好债市,但是下半年仍然面临金融去杠杆、美国四季度或继续加息、利率债供给增加等利空因素,将对债市和资金面产生扰动。信用债方面,进入年报评级调整高峰期,信用债估值面临压力,煤炭、有色等过剩行业的信用利差或将继续走阔。在此背景下,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本着谨慎、稳健、安全的原则,兼顾组合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维持债券、逆回购与同业存款的均衡配比,随时把握市场动向,为投资者谋取稳定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旗下基金估值过程中,公司内部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职责分工如下:
(一)、基金会计:根据《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对基金日常交易进行记账核算,并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二)、量化投资部:对特殊品种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根据估值委员会对停牌股票或异常交易股票估值调整的方法(比如: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在估值时兼顾考虑行业研究员提供的根据上市公司估值模型计算的结果所提出的建议或意见。
(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四)、必要时基金经理就估值模型及估值方法的确定提出建议和意见,但由估值委员会做最终决策。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以红利再投资形式每日全额分配收益,每日分配的收益于分配次日按份额面值1.00元转入所有者权益。每月集中宣告收益分配并将当月收益结转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现金宝A级基金在本报告期累计分配收益2,257,791.04元,其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2,263,673.30元,计入应付利润科目-5,882.26元。现金宝B级基金在本年度累计分配收益11,123,859.55元,其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11,205,268.25元,计入应付利润科目-81,408.70元。现金宝E级基金在本报告期累计分配收益 86,390,374.99元,其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86,444,146.05元,计入应付利润科目-53,771.06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A级:2,257,791.04元;B级:11,123,859.55元;E级:86,390,374.99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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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基金份额总额6,415,028,869.54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168,238,883.79份,B类基金份额46,652,839.31份,E类基金份额6,200,137,146.4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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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1月1日 至 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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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小薏______ ______向辉______ ____张幸骏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3号《关于同意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313,988,355.5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5)第3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3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14,444,447.5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56,091.9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兴业”),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根据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的不同,分成A类、B类和E类三类基金份额。三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于2014年7月8日发布《关于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投资者于2014年7月14日前在华宝兴业直销中心保留的A类和B类基金份额已在该日自动转为E类基金份额,已在华宝兴业直销中心签约的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已转为E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当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500万份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并将其未结转份额结转成B类基金份额;当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销售机构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并将其未结转份额结转成A类基金份额。基金的升降级不收取费用。现金宝A、B类基金份额只能通过代销机构申购;现金宝E类基金份额仅通过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直销中心(包括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公司淘宝店)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申购。现金宝A(代码:240006)类申购起点500元起,追加持有500元起,销售服务费年费率0.25%;现金宝B(代码:240007)类申购起点500万元起,追加持有500元起,销售服务费年费率0.01%;现金宝E(代码:000678)类申购起点0.01元起,追加持有0.01元起,销售服务费年费率0.01%。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最新公布的《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一年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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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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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3% / 当年天数。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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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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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华宝兴业,再由华宝兴业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和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约定的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分别为0.25%和0.01%。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约定年费率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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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3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A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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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B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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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E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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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它关联方投资本基金采用市场公开的费率。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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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 2016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3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4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4.2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4.3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920,226,512.42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2015年12月31日:第二层次1,670,914,969.49元,无属于第一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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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有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8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 天。
7.3.9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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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8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7.8.9
现金宝货币基金截至2016年6月30日持仓前十名证券中的16南京银行CD015(111691212)发行主体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公司个别支行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存在违规情形,未出具年度监察稽核报告,有2项关于基金销售的管理制度未向江苏证监局报备,基金销售业务规范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责令进行改正。
现金宝货币基金截至2016年6月30日持仓前十名证券中的16招行CD044(111607044)发行主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6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关于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公司未及时在网站更新基金销售人员资格情况,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销售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法规的行为等问题,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责令进行改正。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8.10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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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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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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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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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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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总申购份额含份额级别调整、转换入份额和红利再投;总赎回份额含份额级别调整和转换出份额。
2.华宝兴业现金宝E成立于2014年7月14日。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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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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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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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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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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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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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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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单元的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具备基金运作所需要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适当的地域分散化。
(2)选择程序:(a)服务评价;(b)拟定备选交易单元;(c)签约。
2.本期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0.7.9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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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6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