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6年08月26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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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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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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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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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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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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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2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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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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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2月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1年。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自2016年2月3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6个月,仍处于建仓期中。图示日期为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号)批准,于2012年3月27日正式成立。股东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以修身、齐家、立业、助天下为己任,秉持长期的价值投资理念,坚守严谨的风险控制底线,致力于增加客户财富,为客户提供卓越的理财服务。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5只公募基金:德邦优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信中证中高收益企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新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德邦多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德邦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邦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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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从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事后监控等环节严格把关,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个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存在非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且未发现其他可能导致非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上半年,债券市场震荡下行。年初收益率在宽松的资金面带动下大幅下行,春节前后受资金面及经济数据好转的影响,收益率有所上行,后经济数据不及预期,收益率再度下探。二季度前期,债市利空因素持续爆发,包括经济数据企稳、大宗商品走牛、信用风险事件、流动性收紧、营改增税负增加等等,各期限品种债券收益率快速上行,4月中旬起债券市场流动性急剧恶化,低评级短久期品种的调整程度最为剧烈。进入5月,在基本面走弱、流动性趋稳的状态下,收益率整体波动下行。6月受季末因素影响,投资者心态较为谨慎,由于准备充分,资金面仅在邻近季末小幅紧张后快速恢复,债券收益率变动不大。
总体来看,全球经济增长低迷的宏观大背景依然支撑债市,收益率向上空间不大,但收益率降至低位后,边际敏感度增强,利率波动增大,央行对于银行委外业务的关注也增加了后续政策风险。此外,货币政策新规的实施对货币基金流动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在上半年主要偏向配置短久期债券,并重点把握阶段性的时点机会,适时拉长久期,包括资金面紧张、基本面变动、供需暂时失衡等因素带来的收益率超调机会。同时,在信用违约事件集中爆发的环境下,精选债券,侧重防控信用风险。本基金严格控制久期及杠杆比例,优选个券,把控流动性安排,努力为投资者创造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867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511%。
4.5 管理人对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6年下半年,经济增速向下走基本已经形成市场共识,基本面对债市长期的支撑仍然较稳定,债券牛市基础稳固,收益率向上空间不大。同时,缺少可配资产是债券市场普遍面临的问题,市场配置压力巨大,新一轮资产荒正在不断推低债券收益率水平。但在短期内,经济仍然会有小周期的起伏波动,尽管制造业和民间投资增速持续回落,房地产投资也在呈现拐点,但下半年基建依然会托底经济,经济可能并不会特别悲观,这种预期差可能会影响债券收益率走势。通胀有所回落,但猪肉价格回落缓慢,厄尔尼诺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以及油价上涨、房价带动房租上涨使得通胀因素仍在。货币政策操作更显谨慎稳健,调控方式也更加多元化和精细化,货币政策不会出现过度宽松,再加上维稳汇率操作下的外汇占款减少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收紧资金面,预计2016年下半年资金价格会延续目前中性态势。
综上所述,2016年下半年,债券资产仍相对安全,但收益率预期要相应下调。而货币市场方面,目前收益率曲线依然较平坦,短端收益率有望继续下行。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德邦基金基金估值业务管理制度》、《德邦基金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分管投资副总或投资总监、督察长、基金经理、产品开发部、研究发展部、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及监察稽核部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或基金资产在采用新投资策略和新品种时,估值委员会应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并在不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召开估值委员会修订相关估值方法,以确保其持续适用。涉及估值政策的变更均须经估值委员会决议批准后执行。
在每个估值日,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则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对外公布。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支付收益。本报告期内,德邦如意货币实施利润分配金额为4426701.96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不满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德邦如意货币实施利润分配金额为4426701.96元。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本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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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16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元,基金份额总额535,733,645.01份。
2、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2月3日生效。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02月03日(合同生效日)-2016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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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 由于本基金与2016年2月3日成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利润表只列示本期数据,特此说明。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02月03日(合同生效日)-2016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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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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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德邦如意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02号文核准,由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982868_B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首次发行募集共募集人民币270,023,300.00元,折合270,023,300.00份基金份额。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于2016年2月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与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与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6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02月03日至2016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不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
3.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中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前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2015年9月8日之后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5.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6.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7.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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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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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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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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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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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02月03日至2016年06月30日止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0元,2016年06月30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6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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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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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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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7.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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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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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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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7.8.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8.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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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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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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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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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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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2015年11月,因非公募基金业务的相关事项,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基金管理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对相关高管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基金管理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10.7 本期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使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情况。
10.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