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1日证监许可【2016】394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3、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2564。
5、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电子直销渠道(包含但不限于网上交易、微信交易、手机客户端交易等)公开发售。
6、本基金募集期为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止,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8、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基金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账户,若已经在基金管理人处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发售期内基金销售网点同时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在发售期间,基金投资者应按照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10、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11、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份额限制。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6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sinvo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988)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下转18版)
基金管理人: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