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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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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727 公司简称:上海电气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上海电气产业转型年和管理改进年;报告期内,上海电气坚持稳健原则,坚持现金为王,深化改革,加快创新,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保持了公司平稳发展势头。报告期内,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68.6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2.49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0%。

报告期内,我们的兼并收购取得新突破,我们出资收购了德国MANZ AG公司19.67%股份,未来可以提升上海电气在电子、储能、太阳能制造等相关领域的自动化装备水平,而且可以通过技术溢出,拓展在智能制造其他领域的技术应用。我们出资收购了江苏永瀚特种合金技术有限公司14%股权,江苏永瀚特种合金技术有限公司在燃气轮机高温热部件精密铸件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通过本次收购,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在燃气轮机产业链上的产业布局。报告期内,我们的集团化管控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围绕管控顶层设计方案,各子项目有序推进,将系统有效地推动“管控集团化和运作扁平化”。以人力资源、财务、采购、IT为核心的企业共享服务中心建设也得到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产业技术实力继续得到提升,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和高温气冷堆技术均入选国家“十二五”科技成果展,上海三菱电梯的“电梯曳引机智能制造研究和应用”项目列入了上海市科委的2016年度创新行动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新增订单人民币49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90%;其中:新能源及环保设备占17.87%,高效清洁能源设备占39.22%,现代服务业占42.9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为人民币2246.4亿元(其中:未生效订单人民币922.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49%;公司在手订单中:新能源及环保设备占12.49%,高效清洁能源设备占58.38%,现代服务业占29.13%。

新能源及环保设备

报告期内,国内核电市场开始逐渐恢复。大部分在建核电项目陆续恢复启动,新建核电项目处于缓慢推动状态。报告期内,我们自主研发的全球首台高温气冷堆压力容器顺利交付华能石岛湾核电站项目。我们的国家能源局重大专项CAP1400堆内构建通过预验收,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我们在不断总结阳江和防城港核电项目的成功投运经验的基础上,自行开发了国内首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巴基斯坦k2、k3机组,深度推进核电焊接转子等专项科研攻关工作。报告期内,我们致力于为风电用户提供全运营周期、全方位的服务。我们积极提升风电技术研发、工程服务等能力,同时积极探索风电场的投资运营、工程总包等商业模式。报告期内,我们在黑龙江启动了风电场建设,已初步实现 “设备制造+工程服务+风场开发”的风电业务模式。报告期内,我们新接风电设备订单78.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61%;在手风电订单12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69%。我们继续保持在中国海上风电设备市场的领先优势,海上风电装机稳居国内第一。同时,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的远程管理平台“风云”系统上线,开启新技术革命时代风电站服务新模式。报告期内我们取得江苏滨海100台4兆瓦海上风机订单,是目前国内最大金额的海上风机订单。报告期内,我们的环保产业继续聚焦固废处理、水处理和分布式能源三大业务,在国内安徽、河北、天津等地区相继签署了一批光伏项目,总订单量超过1000兆瓦。

报告期内,新能源及环保设备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49.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1%,主要因为风电设备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8.2%,达人民币30.12亿元;报告期收入规模的扩大,带动板块毛利率和板块营业利润率较上年同期各增加0.9个百分点至18.7%和0.6%。

高效清洁能源设备

报告期内,面对不断下滑的国内火电市场,我们精耕细作火电业务,逐步从适应市场需求的被动开发,向产品研发引导市场需求的主动创新模式转变。报告期内,我们新接火电设备订单101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在手火电订单人民币968亿元(其中:未生效订单人民币4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6%。在燃气轮机领域,我们以收购意大利安萨尔多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安萨尔多”)40%股权为契机,通过与安萨尔多在重型燃气轮机市场的通力合作,推动了公司对燃机设计和服务核心技术的吸收掌握,并加快实现公司燃气轮机业务的自主化进程。报告期内,新接燃气轮机设备订单人民币2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09%;在手燃气轮机订单人民币10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86%。报告期内,我们的输配电设备业务着力深化“高压化、智能化、电力电子化和工程服务的3+1”产业战略规划,不断提升产业能级,积极开拓市场。我们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2016年第二次输变电设备220-750kV变压器招标中,成功中标500kV的变压器项目,标志着公司产品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们自行研发的直流牵引变电站,成功中标深圳龙华新区现代有轨电车项目,实现了公司直流牵引设备应用于全国轨交地铁行业零的突破。

报告期内,高效清洁能源设备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5.29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4%;板块毛利率为17.7%,较上年同期增加1.3个百分点;板块营业利润率为2.5%,较上年同期增加1.6个百分点。主要因为报告期内燃煤发电设备销售项目中盈利能力较强的百万千瓦等级产品的比重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工业装备

报告期内,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地区差异化情况愈加明显,电梯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另一方面,到2015年底中国电梯的保有量已经突破400万台,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电梯逐渐增多,未来老梯更替的增量将大幅上升,维修保养、改造的产值也将逐年增加。同时,在中国工业化、新城镇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加之公共交通设施等因素推动,电梯市场仍可以在未来较长时间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报告期内,上海三菱电梯针对市场情况,更加重视与战略大客户的关系维护与开发,并加强对二、三线城市的核心及大项目的跟踪力度,报告期内承接的重大项目包括:盛京金融广场项目、成都泰和国际财富、厦门帝景苑、深圳地铁科技大厦、上海大宁金茂府、青岛胶东新国际机场等项目。同时,上海三菱电梯不断拓展服务产业化发展,面对在用梯服务需求特别是旧梯改造业务的快速增长,上海三菱电梯正在加快服务中心、物流中心和培训中心的建设;树立“服务营销”理念,以旧梯改造业务为突破口,创立新的服务增长点。上海三菱电梯全面推进移动互联网在工程服务中的应用,加强安装项目管理、维保质量抽检等方面的信息化推进。通过客户信息大数据分析及应用,改进经营效率,提高管控能力。2016年上半年,上海三菱电梯安装、维保等服务业收入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28%。

报告期内,工业装备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5.1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9%;主要原因是公司退出印刷包装机械业务导致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板块毛利率为23.1%,较上年同期增加1.5个百分点;板块营业利润率为9.1%,较上年同期增加2.5个百分点。主要因为报告期内电梯业务持续保持行业领先的毛利水平;同时,公司退出印刷包装机械业务相关举措成效显现,拉升板块盈利能力。

现代服务业

报告期内,我们继续稳步发展电站工程业务,围绕“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我们将“一带一路”涉及的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作为工程产业重点市场,计划新增马来西亚、土耳其、波兰、巴基斯坦、哥伦比亚等海外销售网点,积极推进销售网点建设,实现多区域销售能力。报告期内,我们与埃及电力控股公司在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埃及期间,签署埃及汉纳维燃煤发电项目条件性EPC合同,是埃及历史上第一个火电机组订单。我们与埃塞俄比亚电力公司签署了BDWC-1-LOT3A变电站设计、设备供货、土建施工和安装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约1亿美元。我们的电站工程业务不再以单一火电为主,将开辟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市场;同时积极推进产融结合,加大项目投资和项目融资力度。报告期内,我们抓住火电改造项目的市场机遇,承接了内蒙古岱海电厂二期机组增容及节能减排综合升级改造EPC合同,继续在机组改造市场取得突破。报告期内,我们的金融服务平台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已逐步从单一内部银行向综合金融服务进行转型,并延伸出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财务公司进一步加强了集团全球司库功能建设,租赁公司进一步提高了对集团核心业务的支持力度,保险经纪公司进一步加强了集团保险集中管理,实现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现代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3.7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板块毛利率为14.6%,较上年同期下降3.9个百分点;板块营业利润率为10.4%,较上年同期下降10.2个百分点。主要因为报告期内电站工程业务在执行项目规模及毛利水平较上年同期存在差异;此外,报告期内金融服务业务受股票市场估值波动影响,相关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

展望2016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以“以创新发展为主题,坚持以技术高端化、结构轻型化、管控集团化、运作扁平化及产品智能化” 统领集团工作,坚持one company的理念,坚持稳健原则,坚持现金为王,促进集团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将上海电气建设成为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跨国集团而不懈努力。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本期发生的因新设立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清单如下

(2)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处置子公司

本期处置子公司的相关信息汇总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迪南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6-058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在上海市钦江路212号2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朱克林副董事长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黄瓯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公司监事董鑑华、周昌生、郑伟健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黄迪南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16年中期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及年中投资预算调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3.23%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3361.105054万元收购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3.23%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6月30日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人民币104,058.98万元(最终评估价值以经过上海市国资委备案后的结果为准)为基准。

本项股权收购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迪南、郑建华、李健劲回避表决,其余所有董事均对本议案表决同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认为, 本次股权收购目的是理顺公司风电业务板块的股权关系,收购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0.6%股权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放8亿元免息贷款的议案

同意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人民币8亿元免息贷款,期限五年。

本项委托贷款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迪南、郑建华、李健劲回避表决,其余所有董事均对本议案表决同意。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认为, 本项委托贷款目的是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主要是燃气轮机等业务),委托贷款为免息贷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6-059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四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在上海市钦江路212号2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监事会四届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3名,李斌监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周昌生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投票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鑑华监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16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3.23%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3361.105054万元收购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3.23%股权。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以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6月30日经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人民币104,058.98万元(最终评估价值以经过上海市国资委备案后的结果为准)为基准。

本项股权收购为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董鑑华回避表决,其余所有监事均对本议案表决同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放8亿元免息贷款的议案

同意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人民币8亿元免息贷款,期限五年。

本项委托贷款为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董鑑华回避表决,其余所有监事均对本议案表决同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6-060

衍生证券代码:122224 证券简称:12电气 02

衍生证券代码:113008 证券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编制基础

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编制。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月2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8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0.3亿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9.7亿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2月6日存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滩支行(账号1001262129040521384)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内,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26号验资报告。

于2015年2月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为5亿元。

于2015年3月1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不超过29亿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6年3月16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3月3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总额19亿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6年4月6日将上述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向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以增资形式拨付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其中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向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5亿元),本公司直接投入伊拉克华事德二期电站EPC项目3.14亿元,印度莎圣电站BTG项目6.56亿元,越南永新二期燃煤电厂EPC项目3.83亿元,可转债发行费用0.37亿元,目前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38.90亿元(不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亿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制订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5年3月4日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股份公司专户(账号1001262129040521384,1001262129040521260)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1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3亿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2.10亿元,利息收入为0.03亿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计划对以下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计人民币60.0亿元。

单位:人民币/亿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进展如下:

1、本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0亿元向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25.0亿元(包括已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增资的5.0亿元)。

2、本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4.0亿元用于伊拉克华事德二期电站EPC项目。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3.14亿元。

3、本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0亿元用于印度莎圣电站BTG项目。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6.56亿元。

4、本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1.0亿元用于越南永新二期燃煤电厂EPC项目。截至2016年6月30日,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3.83亿元。

5、此外,截止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9亿元。

有关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说明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附表1(续):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5亿。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6-061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提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收购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持有的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公司”) 3.23%股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3361.105054万元的价格,收购电气总公司持有的电气风电公司3.23%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除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电气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之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电气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682,976.60万元;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法定代表人:黄迪南;经营范围: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电气总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093.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683.4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5年度电气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65.2亿元,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人民币46.6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4742.143万元;其中:公司占96.77%股权、电气总公司占3.23%股权。法定代表人:金孝龙;注册地址:东川路555号己号楼8楼;主营经营范围是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等。

电气风电公司近年资产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2014-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财务数据均摘自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电气风电公司本次股权收购项目委托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6月30日。电气风电公司的净资产帐面价值为人民币107,712.94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4,058.98万元。(最终评估价值,以经过上海市国资委备案后的结果为准)

评估结果汇总情况

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截止2016年6月30日电气风电设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以人民币3361.105054万元的价格,出资收购电气总公司持有的电气风电公司3.23%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电气风电设备将成为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目前在风电业务板块直接拥有三家控股子公司,包括:电气风电公司、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控股,以下称“风能公司”)、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控股,以下称“风能装备公司”)。通过本次股权收购,电气风电设备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来计划通过电气风电公司吸收合并风能公司、风能装备公司,积极推进公司风电业务板块下属子公司间的股权整合,进一步理顺公司风电业务板块的业务流程和业务关系。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8月26日,经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以人民币3361.105054万元的价格,出资收购电气总公司持有的电气风电公司3.23%股权。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董事黄迪南、郑建华、李健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收购目的是理顺公司风电业务板块的股权关系,收购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期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包括:201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核准。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办理上述交易,未发生异常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6-062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提示: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委托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财务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放人民币8亿元免息贷款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电气总公司委托电气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人民币8亿元免息贷款,期限五年。

本次委托贷款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除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电气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之外,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电气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没有达到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11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682,976.60万元;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法定代表人:黄迪南;经营范围: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电气总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093.6亿元,净资产人民币683.4亿元(含少数股东权益);2015年度电气总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65.2亿元,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人民币46.6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同意电气总公司委托电气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人民币8亿元免息贷款,期限五年。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是进一步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主要是燃气轮机等业务)。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8月26日,经本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意电气总公司委托电气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人民币8亿元免息贷款,期限五年。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董事黄迪南、郑建华、李健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电气总公司委托电气财务公司向公司贷款人民币8亿元并免除利息,目的是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如燃气轮机业务等),这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的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期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包括:201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核准。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办理上述交易,未发生异常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6-063

公司债代码:122224 公司债简称:12电气02

可转债代码:113008 可转债简称:电气转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2016年4月26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05号),(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置出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重厂”)、拟置入股权类资产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实业”)、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鼓公司”)、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装”)和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轨发”)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电气实业、上鼓公司、上海电装均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重厂不再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本次交易拟置入的土地类资产(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总公司”)持有的14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并完成相关权属登记变更手续。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截至目前,本次重组涉及的拟置入股权类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拟置入土地类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并完成相关权属登记变更手续;本次重组涉及的置出资产已过户至电气总公司,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后续事项

1、公司向电气总公司发行的606,843,37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尚未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托管及上市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项的相关手续。截至目前,上述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2、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6,215,17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3、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出具了多项承诺,对于协议或承诺期限尚未届满的,需继续履行;对于履行协议或承诺前提条件尚未出现的,需视条件出现与否,确定是否需要实际履行。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置入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的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置入、置出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合法有效,上市公司已经合法有效地取得置入资产。

3、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此外,上市公司还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订等事项,并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未发现办理该等后续事项存在实质性的风险和障碍。”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出具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置入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瑞信方正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的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置入、置出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合法有效,上市公司已经合法有效地取得置入资产。

3、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此外,上市公司还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订等事项,并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未发现办理该等后续事项存在实质性的风险和障碍。”

(二)律师意见

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8月26日出具了《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置入资产过户事宜的法律意见书》,通力律师认为: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上海电气本次交易涉及之置出资产已过户至电气总公司名下, 本次交易涉及之置入资产已过户至上海电气名下, 置出资产及置入股权类资产股东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及置入土地类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之对价股份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 对价股份上市尚须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上海电气尚须就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已核准上海电气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上海电气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

三、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置入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置入资产过户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涉及置入资产过户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4、置出资产、置入股权类资产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资料、置入土地类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相关资料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