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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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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77 公司简称:杭萧钢构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正是国内经济逐步适应“新常态”的过渡年,受传统建筑行业下行压力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压力仍较大。但钢结构建筑作为替代传统建筑形式的新型产业和绿色建筑的典型代表,因其绿色、环保、低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等特点,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和倡导下仍是未来建筑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国家对钢结构建筑的重视度越来越高、支持力度越来越大,继年初《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对进一步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推动钢铁企业实现脱困发展提出一系列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十一)条: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建设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将“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大力发展钢结构和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工程标准和质量”作为2016年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后,交通运输部也出台了《关于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各省市也陆续出台包括钢结构建筑在内绿色建筑相关支持政策。

在此背景下,报告期内,公司上下奋发进取,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有序开展日常经营,在夯实传统钢结构业务,保证主营业务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坚持走技术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之路,继续大力推广实施以技术实施许可为核心的战略合作新业务模式,努力实现公司技术市场化战略目标、稳步推进公司从传统制造型企业向技术输出服务型企业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与12家合作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带来资源使用费收入为4亿元,该新业务的高毛利也成为公司本期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也正是得益于战略合作业务的有序推进,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稳步持续提高,2016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856.48万元(其中房产销售收入19,013.30万元),同比上升13.51%,利润总额27,008.17万元,同比上升558.1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26.56万元,同比上升683.0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加,主要因技术许可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因技术许可的毛利远高于传统业务,故营业成本降低。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减少,主要因报告期内加强了销售费用控制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增加,主要因股权激励股份支付及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减少,主要因贷款减少以及贷款利率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技术许可推广力度加强及收款力度的增强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年度主要系对参股公司的对外投资。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万郡房产减资及归还贷款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投入力度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广实施以技术实施许可为核心的战略合作新业务模式,成功与12家合作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带来的资源使用费收入为4亿元,该新业务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对本期业绩增长有重要影响。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 2015年7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2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以上事项已经2015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4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PPN115号),同意接受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通知书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6 个月内完成。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完成该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首期发行工作。

2) 2015年,公司短期融资券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中市协注【2015】CP256号)并于2015年9月16日完成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5杭萧钢CP001)发行,发行利率为6%,面值100元,因该短融业务利率较高,公司拟不再发行剩余2亿元短期融资券。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2016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为:公司力争在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将财务、销售、管理三项费用控制在5.5亿元以内,努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016年1-6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80亿元,上半年完成年度预定目标的25.60%,一是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增速放缓,行业竞争压力加大;二是一季度建筑行业冬季施工条件差、加上春节假期影响工程进度,影响收入确认;三是营改增后建筑业收入不含税,影响整体收入。上半年,公司三项费用合计3.09亿元,占目标费用控制额度的56.18%,主要是受行权费用摊销影响,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导致管理费用的提升使半年度费用控制略微超出费用控制目标。

(4) 其他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增减变动说明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在保持原竞争优势的基础上,持续进行研发创新,报告期内取得专利34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公司在行业内首推的技术授权许可使用的战略合作模式也取得了较大成功,继2014年度、2015年度将钢结构住宅体系技术授权给10家战略合作单位后,报告期内公司又成功与12家企业就钢管束住宅组合结构体系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再次从实践角度论证了公司在建筑行业技术的领先性及开创的该商业模式的可行性。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外股权投资总额为12000万元。

1) 出资900万元占股15%(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参股公司武钢雅苑(注册资本6000万元);

2) 出资1000万元占股25%(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参股公司汇隆杭萧(注册资本4000万元);

3) 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参股公司西矿杭萧(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 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参股公司陕建杭萧(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 出资1000万元占股2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参股公司蓬建杭萧(注册资本5000万元);

6) 出资600万元占股15%(报告期内注册资金尚未缴纳)设立参股公司湖北绿建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

7) 出资500万元占股10%(注册资金已缴纳)设立参股公司天筑杭萧(注册资本5000万元);

8) 出资1000万元占股20%(报告期内注册资金尚未缴纳)设立参股公司新港杭萧(注册资本5000万元);

9) 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报告期内注册资金尚未缴纳)增资重庆跃龙杭萧(注册资本10000万元);

10) 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报告期内注册资金尚未缴纳)增资贵州跃龙杭萧(注册资本10000万元);

11) 出资600万元并接受赠与转让的3.4%股份共计占股10%(报告期内注册资金尚未缴纳)增资万年达杭萧(注册资本9100万元);

12) 出资1000万元占股10%(报告期内注册资金尚未缴纳)拟与大同泰瑞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等出资设立参股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13) 出资1400万元与四川中鑫威格共同增资杭州杭萧(报告期内增资款未缴纳),增资完成后占股比例为51%。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分析

注:上述万郡房产、河北杭萧数据为合并数据。

(2)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3)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8户,具体包括: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 2016-08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通过《杭萧钢构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杭萧钢构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杭萧钢构关于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16-08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杭萧钢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 2016-086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杭萧钢构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签署了审核意见,保证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杭萧钢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77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87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77号文核准,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非公开发行900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3元/股。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4]000105号《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该项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240,000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592号文核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6741.80万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52元/股。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02010026号”《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认购资金验资报告》,经审验,财通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9位特定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304,729,3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57,418.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071,942.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五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8月5日保荐人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为4176489.26元。杭萧钢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初时存放金额中包含其他发行费用1,260,0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6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240,000.00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3.87元。杭萧钢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其他发行费用657,418.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657,418.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071,942.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64,245,015.00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4]003805号),保荐机构也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2014年4月18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人民币64,245,015.00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15年4月16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9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截至2016年4月12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79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2016年4月19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附表: 《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

《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

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轻型钢结构住宅体系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1198.63万元(钢管束项目于报告期内累计取得的毛利),通过样版工程的示范效应,公司成功开启了战略合作资源许可的新商业模式。公司开启上述新商业模式后,可能引起自身产能利用率下降而无法达到预计产能,但与轻型钢结构住宅体系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示范效应相关的资源使用费收入所产生的效益,预计将超过预期效益。

附表:

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收到银行利息收入所致。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6-08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要求,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主要经营情况

房地产开发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注:1、房产开发业务的“新签合同额”是指公司房地产销售签约合同额。

2、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于上年底签订的东旭置业钢结构住宅项目合同已收到合同定金,项目尚处于设计阶段。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16-089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半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9:30—11:3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5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6年8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现场交流的方式举行2016年半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现场业绩说明会将于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9:30—11: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5楼会议室召开。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为: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先生、公司总裁张振勇先生、财务负责人蔡璐璐女士和董事会秘书陈瑞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提高本次会议的效率,敬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预约出席,并在预约时间内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预约时间: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预约电话:0571-87246788-6045;

传真:0571-87247920;

电子邮箱:feng.li@hxss.com.cn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叶静芳/冯丽

2、联系电话:0571-87246788-8118/6045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方式。公司将于说明会召开后,全面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 2016-090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6年8月25日

●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46.09万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经完成了对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授予的审核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16 年5月25日,同意向 283名激励对象授予191.1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3.74元每股,授予数量为248.43万股。调整事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

因三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6年5月25日

2.授予价格:3.74元/股

3.授予对象:工龄满10年以上的生产一线绩优班组长;工龄满5年以上的绩优工程项目经理;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的其他优秀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4.授予人数及数量:因激励对象李党、韦宏龙、汪亮离职,公司本次实际授予对象为280名,授予数量为246.09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2015年5月29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三年。

2、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和解锁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在解锁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解锁期,解锁比例为100%。

三、预留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13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067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6年7月1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1,916,58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051,526,580.00元。根据杭萧钢构2016年5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杭萧钢构本次向280名激励对象授予2,460,900.00股限制性股份,增加股本人民币2,460,900.00元,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1,053,987,480.00元。经审验,截止至2016年7月12日,杭萧钢构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9,203,775.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460,9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陆万零玖佰元整)。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同时我们注意到,杭萧钢构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1,916,58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051,526,580.00元,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67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16年7月1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054,377,48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1,053,987,480.00元。

四、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6年8月25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1,051,916,580股增加至1,054,377,48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61,495,9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8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单银木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61,495,939股保持不变,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下降至43.77%,但单银木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6.09万股,根据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按照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确定的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公允价值为856.128万元,此费用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在各年度进行分摊的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尚在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合理预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