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3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尽管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传统建筑装饰行业增速放缓,但公司依靠在传统主业上的丰富经验和优势,准确把握市场机遇,使公司建筑装饰业保持稳健发展。在职业教育方面,公司以强大执行力不断打造职业教育为公司第二主业,积极推进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助力职业教育产业的建设与发展,力求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智能教育平台,实现教育领域新的飞跃。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122.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7%,实现营业利润14121.7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17.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7.84%,实现每股收益0.1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年新
201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半年度报告摘要见2016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6-043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2016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2016-044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16-045)。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3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年新、韩玖峰、王全国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
解锁期内,激励对象申请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的解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业绩条件
(1)以2012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5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为计算依据,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指标值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以2012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为计算依据,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指标值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3)在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4、个人业绩条件
根据《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解锁的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经董事会审查,公司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的本次解锁对象均满足上述股权激励股票解锁条件,公司董事会授权证券事务部具体办理解锁的有关事宜。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提名刘年新、刘望、李庆平、徐玉竹4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提名王肇文、朱莉峰、章成3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朱莉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相关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人·年(含税),按月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6年9月13日下午14:30-17:00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6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6-046号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7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年新,男,1956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室内建筑师、高级环境艺术设计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高级职业经理人。1989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兼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楹联艺术家学会主席、洪涛产业园法定代表人、日月投资董事长、天津洪涛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被授予“企业家特别贡献奖”、荣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杰出成就企业家”、“深圳质量十大领袖”等称号。2007年8月至2013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刘年新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30.23%股份,通过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3023%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望,男,1987年11月生,上海东华大学多媒体设计专业,本科学历,现在职就读“清华大学集团管控总裁研究班”。2012年成立深圳市智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动漫游戏和网游产品得到市场的认可。
刘望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刘年新之子;未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庆平,男,1974年10月生,本科学历,1999年入职本公司任公司总经办主任。2007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庆平先生荣获新财富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金牌董秘,深圳证监局2014年度、2015年度“优秀董事会秘书”等荣誉称号。
李庆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09%股份,通过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45%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玉竹,女,1974年8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公司总经办秘书、总经办主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2007年8月至2013年7月任公司职工监事。201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
徐玉竹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01 %股份;通过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1841%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肇文,男,1947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深圳工业总会法定代表人、执行主席,兼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同时担任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常任副会长、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常任副理事长、品牌联盟专家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理事、中国工业企业品牌竞争力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石墨烯协会名誉会长、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执行主任;西班牙IFFE商学院荣誉博士、荣誉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顾问、教授。201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肇文先生对品牌建设、区域经济、会展经济、产权管理、企业管理、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研究颇有独到见解。2000年发表全国第一份会展经济研究报告,得到著名学家和中央、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及鼓励,对深圳乃至全国会展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创意和主笔的《建立新型经营机制,以制度创新增效益》、《企业集团的集约化管理》等多项成果,连续获国家级和省部级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王肇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朱莉峰,男,1973年10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2年至2009年在深圳市财政局工作;2009年至2012年任深圳市财政委秘书处副处长;2012年至今任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处长(非公务员编制)。2013年6月至今任易成新能独立董事。201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莉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章成,男,1978年11月生,本科学历,从2001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深圳市律师协会福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负责人,深圳市福田区法学会副会长,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发起设立国内首家专业房地产辅导型基金“华盛莱蒙投资资金”并担任该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华盛基金”、“国盛基金”等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章成律师的法律业务专长领域集中在不良资产处置、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投融资运作等领域,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及国内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被广东省司法厅授予“广东省优秀律师”、多次荣获深圳市“福田区先进律师”称号。现任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201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章成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洪涛 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00万股的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00万股的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859,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296,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45,904,000.00元,并于2014年9月19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4802001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根据2014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以及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分别设立了11014674576003、11014689629001、20000024921800000870612、20000028098000001561264、755901872710506五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9月2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的议案》,公司调整广东云浮洪涛装饰高新产业园募集资金投资额14,000.00万元及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园项目11,000.00万元,合计25,000.00万元用于收购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5%股权。截止2016年6月30日,上述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5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本次拟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包含60,000万元,下同),不超过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9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2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5,740,062.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84,259,937.32元,并于2016年8月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以上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5日出具的瑞华专审字[2016]4802000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截至2016年8月5日止,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4,259,937.32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 矿产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无担保的债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2、投资额度
公司以最高金额合计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购买的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 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作为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5、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现金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的银行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1、洪涛股份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洪涛股份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决策程序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海通证券对洪涛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6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下午15:00至2016至9月13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一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8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9月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年新先生
1.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望先生
1.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庆平先生
1.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玉竹女士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1、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肇文先生
2.2、独立董事候选人朱莉峰先生
2.3、独立董事候选人章成先生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监事候选人唐世华先生
3.2、监事候选人刘万涛先生
4.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审议《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第1、2、3项议案对候选人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举,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6年8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1、2、3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325,投票简称为洪涛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①,1.02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1 为选举董事,则 1.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
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具体如下表:
■
C、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
对于议案1、2、3 均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4。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3。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②、选举公司监事
选举监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2。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累计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 15:00至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9999999-233;传真:0755-25893839
邮编:518029
联系人:李庆平、简金英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9月13日召开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7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安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半年度报告摘要见2016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6-043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见2016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6-044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6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见2016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19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解锁手续。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审查,唐世华先生、刘万涛先生符合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资格,同意提名唐世华先生、刘万涛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二位监事候选
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六、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拟定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由公司职员出任的监事在公司领取其原职务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8月27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唐世华,男,1976年9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1999年至2007年供职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至2010年7月任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唐世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直接持有上市公司0.04%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万涛,男,1966年1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质量》助理总编辑兼深圳工作站站长;深圳市质量协会,历任会长助理兼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圳质量》总编辑、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兼秘书长;2012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执行会长,兼任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副会长、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审定工作委员会委员,罗湖区、宝安区、光明新区区长质量奖审定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质量协会常务理事。深圳市企业首席质量官俱乐部常务副主席。2013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万涛先生自2003年作为质量文化人才引进深圳以来,为深圳的质量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引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进政府在全国率先设立了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辅导近20家企业获得深圳市(区)政府质量奖;创办创刊《特区品质》、《深圳质量》两本权威质量期刊,撰写各类质量理论文章500多篇;主导发起成立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开全国质量强市推进工作之先河,成为深圳市质量强市工作主要推动者之一。刘万涛先生在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管理提升方面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先后被评为全国质量领域优秀秘书长、全国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工作先进个人,深圳市质量工作先进个人等。
刘万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近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共16人,会议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李玉园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玉园,女,1982年8月生,学士学位。历任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秘书、行政科科长。现任公司行政部副主任。
李玉园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通过新疆日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81%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