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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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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3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16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对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长马孝武先生为本次董事会主持人。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讨论,并以表决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6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6年8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编制的《2016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6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935.81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54%。另外增资及收购长高开关电气股权项目预留的应收账款风险保证金47.2万元在转入公司普通结算账户后仍然作为保证金存放。同意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和转出应收账款风险保证金47.2万元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决议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长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陈婧丹、肖世威、沈春蓉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其出售长高房地产开发的长高圆梦·佳苑二期的商品房和车位。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于本决议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原第一章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名誉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长、名誉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其他地方不作修改。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已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了“三证合一”,取得了由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1839655251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由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17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0000000017539号。”

修改为:“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由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17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1839655251。”

(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三节第一百二十一条

原“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名誉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长、名誉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名誉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长、名誉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7.1、提名马孝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2、提名马晓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3、提名林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4、提名刘家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5、提名彭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6、提名柳安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7、提名林莘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8、提名何红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7.9、提名陈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新一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见附件)。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雷锋支行申请并购贷款。贷款总规模不超过总交易金额的60%,即不超过18,000万元。其中,首笔贷款金额不超过8,600万元人民币,加上自有资金5,800万元,用于公司支付收购华网电力首笔股权转让款14,400万元,后续支付的贷款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林林)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办理贷款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下午14:30。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马孝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41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65年参加工作。曾任长沙市电动风机厂技术科股长、湖南电动工具厂技术科科长、长沙市日用电器厂技术科科长、长沙市高压开关厂厂长、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至2012年5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马孝武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94,389,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孝武先生与拟聘董事马晓先生为父子关系,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2、马晓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0 年2 月出生,硕士学历,2003 年参加工作,曾任职于长沙市电业局,2006年至2012年5月,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2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马晓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5,4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4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拟聘董事马孝武先生与马晓先生为父子关系,马晓先生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林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7年7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财务科科长、常务副总经理。2006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林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1,7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4%,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林先生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4、刘家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2 年6 月出生,高中学历,1980 年参加工作。曾任长沙市高压开关厂、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6年至2012年任本公司行政后勤处处长、董事;2012年至今任本公司监事、行政后勤处处长。

截至本公告日,刘家钰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763,4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2%,与公司现任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彭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 1968年4月出生,高中学历,昆明理工大学MBA在读,198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长沙高压开关厂、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生产部、销售部;2006年至2012年任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销售经理;2012年至今任本公司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彭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969,4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彭强先生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6、柳安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2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1984年9月至1987年4月任职于武汉建工集团;1994年至2010年4月任武汉安骋成套设备公司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6年8月历任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柳安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柳安喜先生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莘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1年7月出生,博士学历,曾任沈阳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沈阳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二级教授,2014年3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林莘女士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2、何红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4年8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治理、公司战略、组织管理、公司财务与会计。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教材专著5部主持科研项目20余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成果奖励4项。现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红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陈浩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5年3月出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博士,国家认证高级程序员和系统分析师。现任湖南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湖南麓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懂之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南餐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4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根据《公司章程》,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对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家钰女士主持。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委托理财等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人民币935.81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54%。另外增资及收购长高开关电气股权项目预留的应收账款风险保证金47.2万元在转入公司普通结算账户后仍然作为保证金存放。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和转出应收账款风险保证金47.2万元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況,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別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同意提名黄艳珍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2)同意提名高振安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产生,当选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黄艳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4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长沙高压开关厂、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工艺员、统计、计划员、车间主任。2006年至2012年任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采购处副处长;2012年至今任本公司采购处处长。

截至本公告日,黄艳珍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928,3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艳珍女士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高振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3年4月出生,高中学历,197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长沙高压开关厂、长沙高压开关有限公司销售部、基建处,历任基建处副处长、处长,2006年至今任本公司基建处处长。

截至本公告日,高振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266,9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4%,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振安先生与本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代码:002452 股票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6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高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935.81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54%。同意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内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89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500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2,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25.88元/股,共募集资金64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27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1,73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14号《验资报告》。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中的规定,公司因上述发行普通股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已计入发行费用的共计人民币7,619,200.00元费用应当计入2010年损益,由此经调整后增加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619,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最终确定为人民币609,349,200.00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上述募集资金中345,680,000.00元拟投资于“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易地改扩建项目”、“高压电器公司迁扩建项目”和“有色金属特种铸造项目”,其余263,669,200元为超募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红旗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中国建设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的相关账号主要用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8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资完成,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注1:高压开关改扩建项目和高压电器公司迁扩建项目募投资金存于同一个账号,利息收入未明确到具体项目中。高压开关改扩建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为24,079万元,在实际建设和投入过程中该项目出现资金短缺,公司于2014年1月18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高压开关改扩建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975.56万元补充高压开关改扩建项目的资金缺口。本项目最终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8,054.5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1,010.8万元、自有资金419.74万元,合计投资总额为29,485.1万元;高压电器公司迁扩建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42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利息78.01万元,合计投入资金5,501.01万元。

注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有色金属特种铸造项目”募集资金5,066万元变更投向,其中4,400万元用于 “增资并收购湖南天鹰高压开关电器有限公司股权”,其余666万元未作安排。

注3:增资及收购长高开关电气股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4,400万元,截至2016年8月25日实际投资金额为4,352.8万元,剩余47.2万元为预留的应收账款风险保证金,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该笔款项将依旧作为保证金存放在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内,待收到相应应收账款后再作为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交易对方。

注4:原超募资金金额为26,366.92万元,使用3,975.56 万元补充高压开关改扩建项目后超募资金为22,391.36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偿还贷款5,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17,391.36万元及利息收入1878.68万元共补充流动资金19,270.04万元。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截止2016年8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节余935.81万元,另有47.2万元为增资及收购长高开关电气股权项目预留的应收账款风险保证金。

原“有色金属特种铸造项目”承诺投资金额5,066万元变更为“增资及收购长高开关电气股权项目”投资金额4,4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666万元,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267.52万元,该项目最终节余资金为933.52万元。另有2.3万元的资金余额为超募资金和高压开关改扩建及高压电器公司迁扩建项目的余额。

五、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主业的投资项目,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除增资及收购长高开关电气股权项目预留的应收账款风险保证金47.2万元在转入公司普通结算账户后仍然作为保证金存放外,其余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935.8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继续用于投入高压开关的研发和生产等。

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六、公司关于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1、公司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公司承诺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短期偿债压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別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況,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別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同意长高集团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452 股票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7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高房地产”)拟与公司关联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其出售长高房地产开发的长高圆梦·佳苑二期的商品房,具体情况如下:

1、长高房地产拟与陈婧丹女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长高圆梦·佳苑二期建筑面积为156.50平方米的商品房,及地下车位一个以总价人民币920,888元销售给陈婧丹女士。

2、长高房地产拟与沈春蓉女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长高圆梦·佳苑二期建筑面积为156.50平方米的商品房,及地下车位两个以总价人民币889,290元销售给沈春蓉女士。

3、长高房地产拟与肖世威先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长高圆梦·佳苑二期建筑面积为156.50平方米的商品房,及地下车位一个以总价人民币781,903元销售给肖世威先生。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陈婧丹女士、沈春蓉女士和肖世威先生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此项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了3,000万元也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经其他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婧丹女士:为公司监事陈志刚先生的女儿。

沈春蓉女士:为公司监事文伟先生的妻子。

肖世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均为长高房地产开发的长高圆梦·佳苑二期商品房和车位,三人合计购买的商品房总面积469.5平方米,车位数4个,销售总金额2,592,081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说明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属于公司日常的产品销售行为,基于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长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为长高圆梦·佳苑二期对外公开销售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进行过其他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此项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592,081元。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452 股票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8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

以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10日和2016年7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0万元收购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网电力”)100%股权。2016年8月12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收购标的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华网电力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华网电力完成工商变更后,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华网电力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雷锋支行申请并购贷款。贷款总规模不超过总交易金额的60%,即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首笔贷款金额不超过8,600万元人民币,加上自有资金5,8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华网电力首笔股权转让款14,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了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林林)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办理贷款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

1、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雷锋支行

2、负责人:陈科

3、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4、经营场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文源中路百合湖滨花园

5、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雷锋支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雷锋支行与本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1、贷款规模:不超过总交易金额的60%,即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首笔支付款项14,400万元,首笔贷款金额不超过8,600万元人民币;后续支付的贷款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贷款期限:36个月;

3、贷款条件:以公司持有华网电力10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四、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并购贷款用于公司支付收购华网电力股权的股权转让款,是从公司基于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合理资金管理方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9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7日

5、出席对象:

(1)2016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6、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大道西侧望城段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马孝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马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林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刘家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 选举彭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柳安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林莘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何红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陈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黄艳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选举高振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6年8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议案1和议案2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四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议案三、四,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复印件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处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处,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长沙市金星大道西侧望城段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证券处

邮 编:410219

电话、传真号码:0731-885850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处

联 系 人:彭林

联系电话:0731-88585000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52”,投票简称为“长高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1.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 1.2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举非独立董事 6 名(如议案 1.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3 名(如议案1.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1、第1、2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

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在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2、议案3、4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和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