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定2016-005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推进城镇化建设和保护环境作为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工作重点。在经济新常态下,城市轨道交通和节能环保产业仍将持续的发展。鉴此,公司目前从事的两大主营业务轨道交通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均是国家重点新兴战略产业,是“十三五”期间国家重点投资和发展的产业,公司将通过市场开拓、技术创新进一步强化“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的双轨发展模式。
(一)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目前已拥有领先的轨交核心技术和产品,志在将其发展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核心技术聚焦信号系统和以智能化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其中:
1.地铁信号技术:
(1)公司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BiTRACON型CBTC系统,在杭州四号线上进行了全系统的功能测试,TUV莱茵对该系统在杭州四号线的应用测试项目,进行了全过程的安全评估,颁发了《杭州地铁四号线BiTRACON型CBTC系统特定应用评估报告》;
2016年6月30日至7月1日,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TUV莱茵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有关领和专家,与来自北京地铁、上海申通集团、深圳地铁、南京地铁、成都地铁、苏州地铁、郑州地铁、中铁二院、中铁四院、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专家一起,在杭州召开了公司自主研发的BiTRACON型CBTC信号系统暨杭州地铁四号线应用测试评审会,专家一致通过评审,认为该系统符合《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用户需求书(范本)》要求,基本具备了上线载客试运营的条件。
(2)2016年1——6月信号业务中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
(3)2016年1月-6月信号业务合同签订情况如下表所示:
■
(4)2016年1月-6月累计获各地用户表彰、奖励共9项,获用户表彰的个人共20人。其中杭州地铁1号线信号系统项目部荣获“2015年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考评一等奖”。
2. 有轨电车信号技术:公司已在该领域闯出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道路;
(1)2016年上半年,公司签订深圳比亚迪线跨座式单轨坪山园区线CBTC UTO信号系统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2704.3519万元,该项目是公司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全功能CBTC和UTO信号系统商业上线的第一个项目,标志着公司完全自主知识产权CBTC和UTO信号系统开始进入商业使用阶段;
(2)2016年上半年,公司参与有轨电车信号相关招投标项目2个,市场有轨电车大部分项目主要属于市场拓展前期,为下半年和2017年获得合同订单打基础。
3. AFC/ACC系统:公司在地铁AFC(自动售检票系统)市场已位列全国前列。2016年上半年,面对多变的项目情况,积极应对困难与挑战,通过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力保各项目进度。石家庄1号线、成都3号线、武汉6号线、天津ACC二期已进入紧张的交货期。武汉4号线、武汉3号线,成都4号线、宁波2号线交付顺利,系统稳定,也相继进入收尾阶段。
(1)2016年上半年,公司签订杭州地铁2号线二期AFC合同,合同金额为4,398.41万元;
(2)项目执行情况
①南昌1号线AFC项目:为更好的解决市民出行支付问题,南昌地铁运营方在南昌地铁1号线开通后,提出了手机云卡支付的需求。为保证该功能如期上线,丰富南昌市民乘坐地铁的支付方式,由项目部带头组织,事业部各部门积极配合,加班加点,克服了时间紧、软件开发及测试工作量大等不利条件,顺利完成了预期目标,因此获得了业主方的通报表扬;
②天津ACC改扩建项目:项目于15年11月中旬中标,16年4月具备上线条件,6月24日成功实施了天津清分中心异地、在线运营生产系统的倒切工作,圆满完成了清分中心二期改扩建项目的重要节点性工作。在系统倒切过程中,天津项目团队展现了精湛的技术能力和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系统倒切完成后,全新的清分中心系统正式投入运营使用,系统运行稳定可靠。为此,天津市地下铁道运营有限公司发函表示对我方工作的认可与表彰;
③石家庄1号线AFC项目:项目终端设备的第二版样机于2月下旬通过验收,外观设计、基本功能实现等方面均获得业主较高认可。6月,本项目顺利完成第一批终端设备的出厂验收,并已完成一个车站的自动售票机、自动检票机安装;
④武汉6号线AFC项目:为保证本项目准时上线,各部门积极与业主沟通,确认需求,在2016年上半年度基本完成合同设备货物交付,为后续的设备、系统调试争取了足够的时间。6月下旬,武汉各地积水严重,为保证设备存储不受水灾影响,项目部做好充足的防护准备,积极抗灾,设备保存完好。
⑤成都3号线一期AFC项目:在各部门的努力协作下,本项目已于6月中旬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顺利通过压力测试、验收测试以及预验收,为7月的试运营上线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⑥成都4号线二期AFC项目:在第一版样机的基础上,经过再次详细研究业主需求,本项目第二版样机已于6月下旬顺利通过验收,开始投入工厂批量生产,如期完成该项目节点。
⑦杭州1、2、4号线AFC项目:为方便市民出行,丰富地铁支付方式,杭州地铁自动售票机实现银联闪付购票功能项目,以及与支付宝合作增加互联网支付取票机项目已正式启动,相关技术人员已基本完成设计方案,预计8月初功能全部实现,完成上线。
报告期内,轨道交通业务中标额28,698万元,合同额38,403.06万元。轨道交通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196.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05%;毛利10,222.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69%。
(二)节能环保业务
鉴于目前大气治理(脱硫脱硝)EPC业务竞争激烈,行业盈利空间较小,同时随着国家环保战略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国家对于新建火电机组容量的严格控制以及现有火电机组脱硫脱硝提标改造的市场趋于饱和,网新机电多年来主要从事的以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业务整体的市场发展潜力和空间有限,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向关联方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所持网新机电100%的股权,通过该项交易,公司剥离了大气治理EPC业务及资产,保留了大气治理特许经营业务及资产。2016年3月8日,公司完成工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3月对“海拓环境”100%股权收购的完成,标志着公司节能环保产业拓展至水处理行业。目前公司集中有限资源重点推进在轨道交通领域、水处理领域发展之需要。
1.水处理工程
(1)逐步提升公司在水处理方面的核心技术能力,在完善现有活性炭吸附过滤和流化床催化氧化两项核心专有技术的基础上,正在开发多项新的深度处理技术,已申报2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另有2项正在申请中。
(2)完成了智慧水务1.0版的功能开发,并在建德马南工业园区进行了示范。进行迭代开发中,相关成果已取得4项软件著作权,另有3项正在申请中。
2.海拓环境
海拓环境工业废水处理的全产业链服务成型。目前公司业务拓展新模式取得突破,公司将与合作伙伴共同投资建设电镀污水处理厂。这标志着公司从原来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运营等业务迈向污水处理工程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这必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污水处理领域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2016年上半年,公司新签工程合同金额6016万元,新签运营项目3个。
3.半导体单晶硅
(1)杭州海纳半导体于2016年5月与浙江普通电子签订合约,收购其名下所有固定资产。公司于当月开始场地的恢复建设,截止6月底已完成主要生产设备的恢复,并试生产。争取在今年底完成整体搬迁工作;
(2)2016年上半年公司完成4台磁场单晶炉的技术改造,并研发配套相应的热场系统和晶体生长工艺,增加磁场产能1吨/月;完成近半数单晶炉的热场节能改造,单晶能耗降低明显;
(3)开发特殊器件芯片所需硅片的工艺,公司开发的简易抛光硅片实现量产;
(4)2016年上半年申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公司为主要单位起草的行业标准《YS/T 28-2015硅片包装》于2016年4月印刷发布。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01.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27 %;毛利 3,418.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19%。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
经2016年1月28日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向关联方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交易作价25,280.77万元。同时,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所持浙江网新钱江投资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所持浙江天靖投资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交易作价分别为12,025.54万元和2,312.37万元。三项股权交易价格均按评估值确定。通过该项交易,本公司剥离了大气治理EPC业务及资产,保留了大气治理特许经营业务及资产。该项交易实际股权处置净价款为10,942.86万元。于2016年3月8日,三项标的股权同时完成工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16年3月15日,本公司已收妥由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2,893.19万元(占应收款的51%),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已向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两项股权转让款合计7,312.33万元(占应付款的51%)。通过转让网新机电的 100%股权,将大气治理 EPC 业务剥离,公司可以更好聚焦于既定具有优势和市场潜力的主营业务,有利于资源高效配置,更好地实施公司战略转型计划,形成公司新的可持续发展核心业务与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资产为上市公司贡献的营业收入为2,782.03万元,净利润为-486.43万元。资产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290.66万元。
2、新设子公司
经2016年1月11日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与杭州萧山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浙江众合碧橙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1548万元,出资比例60%。
3、子公司清算
子公司UNITEDMECHANICAL AND ELECTRIC COMPANY MEXICO,S.A.P.I. DE C.V于2016年1月4日完成清算注销,处置日净资产-56,550.28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75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11 名,实到董事11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半年报确认书面意见;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银行商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和融资需求,同意向以下银行商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请总额不超过美元2,300万元的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2)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信义支行商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3)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4)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分行商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商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保理、保函,有效期为授信启用后一年。 以上银行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以上审批额度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当年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潘丽春女士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内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1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调整201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贾利民、宋航、韩斌、钱明星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并由董事会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调整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赵建、史烈、潘丽春予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贾利民、宋航、韩斌、钱明星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回避3票。(按规定关联董事赵建、史烈、潘丽春予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7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6年度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6年4月8日的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不超过2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根据2016年1-7月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及后续预计会产生的担保需求,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总体担保额度不变(即:不超过210,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2.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拟调整担保额度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调整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互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总体担保额度没有发生变化;
(四)本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二、担保额度调整的原因说明
根据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1-7月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及后续预计会产生的担保需求而致。
三、调整担保额度涉及的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6年7月1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0991629A
3、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网新双城大厦4幢14楼
5、法定代表人:卢西伟
6、经营范围:轨道交通工程、交通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设备采购,轨道交通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和安装服务,经营进口业务(不含分销)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调整额度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并与相关银行和金融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确定以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活动依据,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因上述发生担保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一)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
1、通过严谨的授信风险评估,确定各子公司最高风险承受能力,并对总体担保额度控制在210,000万元人民币之内;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掌握了子公司的资金使用及担保风险情况,对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一目了然,保障了本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
3、对调整额度的子公司严格规范管理
公司对本次调整额度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是本公司战略重点的全资子公司,其高层管理者均为本公司统一派出,本公司具有高度的业务决策权,对该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充分的了解,并且实行了高度集中的资金管理模式,能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的现金流量。
综上,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0,321.1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98%。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额度调整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额度调整事项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授权事项
在审批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潘丽春女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九、审批程序
本次所审议的担保额度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7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与浙江浙大网新
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1月28召开的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担保和互保事项的议案》,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考虑到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转账到期贷款需要,以及年内由于银行信贷规模调控或出于降低借款利率的原因,同意公司对网新机电的担保额度调整为36,000万元。网新机电对本公司的担保额度调整为16,500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互保额度将调整为53,5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6 年8月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会上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一)本次拟调整担保额度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调整后本公司拟为网新机电提供互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请求批准事项
(一)请求批准公司在53,500.0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对上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2016年1月12日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1月28的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于2018年1月28日前有效),均视为有效;本次调整的担保额度纳入该有效期。
三、担保额度调整的原因说明
考虑到网新机电转账到期贷款需要,以及年内由于银行信贷规模调控或出于降低借款利率的原因所致。
四、继续为网新机电增加担保额度的原因: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聚焦核心业务,提高资本回报率,公司向第二大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公司原所属全资子公司网新机电100%股权,并剥离大气治理EPC业务及对应资产(上述关联交易业经2016年1月12日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6年1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为 “2016-005”的公告)。
为保障网新机电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拟继续与网新机电提供担保。
五、调整担保额度涉及的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1 年 8 月 30 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1990394K
3、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 1785 号网新双城大厦 4 幢 1501 室
5、法定代表人:陈均
6、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的开发、工程承接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和建设工程的承接、工程总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和工程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网新机电原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公告日,公司向第二大股东——成尚科技转让网新机电100%股权已全部完成,网新机电系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网新机电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七、董事会意见
1、网新机电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和互保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2、反担保情况:成尚科技为本次关联担保事宜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公司为网新机电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我们认真核查,公司与网新机电之间的担保和互保系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网新机电”100%股权给成尚科技后构成的关联担保所致。同时由公司股东——成尚科技为本关联担保事宜提供了反担保,能够有效防控风险。
鉴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关联担保发表的意见:
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额度调整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网新机电提供担保余额22,42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0%;网新机电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1%;网新机电为众合轨道提供担保余额1,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2%。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0,321.1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98%。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十、授权事项
在审批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潘丽春女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十一、审批程序
本次所审议的担保额度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公告编号:临2016—078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16年8月25日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事项: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业经2016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年9月11日15:00—2016年9月12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2016年9月5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内容
■
本次股东大会的2个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2016年8月25日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2016年8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6年9月5日至本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三)登记地点:杭州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董事会办公室及股东大会现场。
(四)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 话:0571-87959025,87959026
传 真:0571-87959026
电子信箱:dshbgs@unitedmne.com
联 系 人:葛姜新姚卉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5
2.投票简称:众合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9月12日9:30—11:30,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众合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6年9月日——2016年9月日
委托日期:2016年9月日
■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提案,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7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2016年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016年1月1日—2016年9月30日)
■
(2016年7月1日—2016年9月30日)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1-9月份净利润亏损,主要原因:
1、受墨西哥比索汇率持续贬值及节能服务业合同订单量减少的影响,导致海外子公司亏损增加。
2、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权业务受发电量减少的影响,导致亏损增加。
3、轨道交通业务受合同项目工期影响,销售收入减少。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具体情况将在公司2016年度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8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大股东拟向第二大股东出售
部分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63,381,78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19.79 %)的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计划在其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在双方指定的交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3.12 %)。
2、持有本公司股份40,20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12.55%)的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尚科技”)计划在其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在双方指定的交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3.12 %)。
今日,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合科技”)接到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的通知, 浙大网新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部分公司股票。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出售方情况:
1、股东名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501室
(2)法定代表人:史烈
(3)注册资本:914,043,256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4年1月8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3002679X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承包工程(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工程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及产品的制造、销售;网络教育的投资开发;生物制药的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承接环境保护工程。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销售和集成、订制软件等。
(7)浙大网新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19.6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8%;江正元,0.97%。
(8)关于股份增持的承诺:浙大网新在2015年8月18日和2015年8月26日通过平安证券以竞价方式共增持845,300股,承诺浙大网新和平安证券在2016年7月20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845,300股份。
截至本信息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本次转让未违反股份增持承诺。
(二)受让方情况:
2、股东名称:杭州成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4楼B4124室
(2)法定代表人:陈越明
(3)注册资本:300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5年5月10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74130642R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
(7)成尚科技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100%
(8)关于股份增持的承诺:成尚科技在2015年9月-10月期间通过中信证券以股票收益互换方式增持312,000股,在2016年7月20日,通过长城证券以股票收益互换方式增持784,000股。承诺成尚科技、中信证券、长城证券在2016年7月20日起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1,096,000股份。
截至本信息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本次转让未违反股份增持承诺。
(三)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截至本信息披露日,浙大网新持有本公司股份63,381,78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19.79 %;
2、截至本信息披露日,成尚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40,20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12.55%。
二、本次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1、浙大网新与成尚科技达成初步意向,浙大网新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3.12 %),成尚科技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该10,000,000股股票。
2、本次拟转让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事宜尚需浙大网新股东大会、成尚科技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交易变动前,浙大网新持有公司本公司股份63,381,78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19.79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交易变动后,浙大网新持有本公司股份53,381,78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16.67%,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交易变动前,成尚科技持有公司本公司股份40,20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12.5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交易变动后,成尚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50,20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15.67%,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公司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浙大网新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情形。并且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尚需浙大网新股东大会、成尚科技母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须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不违规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