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9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并于2016年8月26日在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保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6-051。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0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并于2016年8月26日在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1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1号)核准,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5.93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35,58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3,300.00万元后,公司实际共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2,280.00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322.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57.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4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5)第106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38.8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407.1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人民币4,407.11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73.6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人民币114.10万元以及尚未支出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0.68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以及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
2、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6年1-6月,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202.91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6年1-6月,公司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人民币25.17万元,收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人民币24.45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941.7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253.1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人民币4253.13万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98.77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138.55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
公司将募得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32,28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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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5,248.74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5)第E0118号)。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9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年7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0万元(含人民币9,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存入定期存款。
报告期内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015年12月2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5年第657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并于到期日2016年2月14日收回上述资金。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0。
2016年1-6月及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分别为人民币24.45万元、138.55万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年12月2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重新设计调整,将该项目投资金额由41,920.94万元调整到26,305.52万元,募集资金人民币23,878.75万元将继续投入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2015年设计调整)的建设;同意“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2015年设计调整)”新增约136,667平方米建设用地等面积替换原项目计划使用的部分建设用地(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靖国用[2011]第169号”的地块中的部分面积;该地块总面积为421,643平方米)。“木材装卸扩能项目”保持不变。
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026。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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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52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迈林”)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系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迈林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所作的担保,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3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上海迈林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海迈林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3)。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一)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迈林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迈林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敞口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 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合川路3071号1幢5层A01室
3. 法定代表人:沈简文
4.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
5.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木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除专控)、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仓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物业服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煤炭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32,252.34万元,负债总额为119,223.91万元,资产净额为13,028.42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12,203.39万元,净利润为49.63万元(以上数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148,913.28万元,负债总额为135,343.98万元,资产净额为13,569.31万元,2016年1-6月营业收入为5,449.03万元,净利润为160.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联关系
上海迈林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持股比例如下:公司持有99.5%,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万林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持有0.5%。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SH18(高保)20160009)
1. 保证人: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2.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乙方)
3. 主合同: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SH18(融资)20160006)的《最高额融资合同》,该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合同共同构成主合同
4.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5.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
6.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 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6)沪银最高保字第0058号)
1.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甲方)
2. 保证人: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3. 主合同:甲方与上海迈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编号为(2016)沪银授合字第0058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4.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7. 保证责任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相关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促进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采取了相关必要措施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的经营决策及财务状况具有控制力,公司为此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已事前将本次担保事项相关材料提供给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1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2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