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8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40 公司简称:华业资本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国际经济形势较为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增加。但受宽松的货币环境及政策环境影响,房地产市场持续回暖,楼市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部分热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量创历史新高。房地产库存压力有所缓解,但因不同区域政策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城市仍存在分化,核心一二线城市市场呈现过热发展趋势, 而部分二线及多数三四线城市库存压力依然严峻,市场仍以去库存、促消费为主基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5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3%;实现利润总额约4.2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10%;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3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96%。

1.房地产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现况,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紧抓市场时间窗口,加快存货去化,加速资金回笼。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共完成结算面积约12.43万平方米,实现商品房销售收入27.5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92%。公司将积极把握区域市场持续升温的机会,依托自身品牌优势,通过打造高品质精装、提供个性化装饰方案等方式,提升项目溢价能力,继续加快盘活存量。

报告期内各房地产项目开发及销售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物业出租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平方米

2.医疗投资情况

2016年上半年,我国持续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医药流通行业及政策都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积极应对医疗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通过扩大覆盖市场、细化营销管理、完善产品种类、推动重医附三院加速发展等管理举措,实现公司医疗投资业务的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捷尔医疗实现设备和耗材销售收入2.32亿元;重医三院已于2016年5月9日正式开业,日均门诊量已超过700人次;子公司海宸医药已开始向重医三院销售和配送药品,并在拓展药品销售和配送范围,争取覆盖更多医院。

3.金融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为继续加强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丰富自身投资经验,公司参与认购了宁波益方瑞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合伙企业是专一投资链家地产股权的主题投资项目。公司参与设立的深圳国泰君安申易投资基金一期(有限合伙)在本报告期新增2个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约为2.5亿元;正常到期项目2个,均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2016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338.45万元,期末净资产41,338.45万元。公司与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北信瑞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资管计划总规模为34.51亿元,公司子公司西藏华烁出资5.20亿元认购该资管计划的B类份额。

公司于2015年初设立子公司西藏华烁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不断拓展公司医疗行业上下游资源,扩大公司医疗供应链的市场份额。随着已投资金融产品的陆续到期,西藏华烁本报告期实现盈利,2016年上半年西藏华烁实现投资收益28,694.33万元,净利润14,750.33万元。

4.矿业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矿业勘探和建设工作正常进行。新疆矿业2016年上半年主要进行了对其所拥有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正常延续、维护工作,并对之前未完成的新疆托里县木哈塔依金矿详查、新疆新源县贝勒金矿勘探、新疆新源县确鹿特金矿勘探等项目的探矿工程进行补充完成,并将于2016年8月底进行验收。2016年上半年,陕西小燕子沟金矿建设工作主要包括矿山办证、首采地段二次圈矿、矿山初步设计优化、基建前期建设工程准备和编制《华业矿业管理手册》工作;矿山在上半年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项目立项核准申请已递交省发改委,正在进行立项核准批复。

1.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项目结算正常变化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项目结算正常变化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经营范围扩大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借款利息中可资本化金额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项目预售回款减少、项目建设投入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债权收购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发行债券

2) 其他

(1)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5年9月25日,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一系列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15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15年11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5]2275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载明公司债券由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15年12月25日,公司发行“15华资债”,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年利率7.4%。2016年3月4日,公司发行“16华业01”,发行规模6亿元,票面年利率7.0%。2016年6月3日,公司发行“16华业02”,发行规模4.3亿元,票面年利率7.0%。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按年度经营计划进行,无重大经营计划变化情况。

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北京地区收入主要为公司所开发的通州"华业?东方玫瑰家园"项目的销售收入,"华业国际中心"房产租赁收入;长春地区收入为所开发的"华业?玫瑰谷"项目的销售收入;深圳地区收入主要为"彩虹新都"商场、"太平洋大厦"的房产租赁收入;大连地区收入为所开发的"华业?玫瑰东方二期"项目的销售收入;重庆地区收入为捷尔公司医疗器械、耗材、设备的销售收入及医疗中心收益权收入。

3.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核心竞争力未产生重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往期定期报告。

4.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1、本公司于2014年1月6日与国泰君安申易(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深圳国泰君安申易投资基金一期(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合伙企业深圳国泰君安申易投资基金一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成立时,基金的募集规模为4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25%。

2、2010年6月子公司捷尔医疗通过协议购买的方式取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2,000.00万股股权,因恒丰银行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捷尔医疗持有恒丰银行股权变更为2,906.496万股,根据收购时的评估价对恒丰银行股权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恒丰银行股权金额为113,934,643.20元。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西藏华烁与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资管计划认购合同》,认购资管管理计划1的B类份额,B类份额不设预期收益,在合同终止日,足额分配A类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收益、投资本金和相关税费后向B类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分配剩余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国锐民合与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资管计划认购合同》,认购资管管理计划2的A类份额,A类份额为优先级份额,在保证本金的前提下设有预期收益。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35户,具体包括:

1)通过投资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 本公司对该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章程规定本公司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决策权,故纳入合并范围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2)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