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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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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777 公司简称:力帆股份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2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亿元。根据2016年度业务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成迈威等新产品的上市工作,推进X80、适销车型的研发及改款升级,进行X60搭载1.4T发动机、离合器以及悬置等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已提交数十项新能源汽车专利申请,并按计划积极开发330EV3、650EV2、820EV、80E及720CNG+48V气电混合动力等车型,并将搭载智能屏互联系统、全液晶虚拟仪表、电池管理系统等新技术,增加客户智能体验感。同时完成动力电池快换设计,全车系实现3分钟内换电。

公司继续开发能源站管理系统和换电APP,与电池管理系统、分时租赁系统配合,实现充电、用电、换电的全程监控,根据电动车上报的电池状态自动生成换电工单并分配给最近的能源站/换电站,实现电池生命周期全过程跟踪管理。同时建立可靠性试验环境,增设高低温循环试验箱、动力电池模组测试系统、动力电池单电芯测试系统、盐雾试验箱等,对动力电池、电子产品开展较为完善的可靠性试验。

公司乘用车工厂在建能源站已进入安装调试阶段,目前重庆在建的电客栈(集成化能源站,具备能源站所具有的所有功能)有9座,成都计划建设的有4座,绵阳已经建成2座,郑州预计建设3座,济源预计建设2座,共20座。现目前重庆已有2座分布式能源站(集充电、换电、储能等功能于一体)开始运营,正在建设的分布式能源站有8座,共10座。公司成立电池管理小组,对重庆市内的电池资产、电池维护、电池物流、电池检测进行统一的管理。成立运营调度中心,对各站的运营进行调度、监控以及数据分析,用以优化能源站的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方面的技术及应用得到进一步提升,继续优化车联网和新能源车分时租赁系统,支持多运营主体、多地运营模式。开发了新能源公务车,拓展新能源车的运营方式。公司“互联网租车业务管理系统”项目被列为2016年重庆市“互联网+”试点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LF200-10R、LF250-16P等摩托车新产品,完善KP系列车型,布局大排量街车,针对国内市场推出新品踏板车及多款踏板车改型项目,以及针对目标市场的改型升级项目。推出NBS150、DRF300、NBD125等新款发动机产品。先后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授牌,“减小油泥摩托车减震压缩量”QC项目荣获重庆市QC成果发表一等奖并推荐国优成果。力帆KP赛车队参加全国摩托车场地锦标赛CMBC获得150CC公开组冠军。

报告期内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汽车金融业务所有申报材料已准备完毕,汽车金融信息系统进入后期测试阶段,专业人员基本到位。

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2016年上半年资产规模突破15亿元,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新增银联代扣通道,先后与相关单位进行了租赁项目资产包转让合作,同业合作的开展进一步拓宽了资金渠道,保障了力帆汽车购买客户稳定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汽车租赁业务受理量同比增长333%。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和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5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4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6年8月2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6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会议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5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6年8月2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16年8月26日(星期五)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6名,实际参会监事6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会议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