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接15版)
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为王洪波。截至报告期末,王洪波先生除发行人外无其他投资。
六、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方面的独立性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独立性。
(一)经营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设备、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被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占用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薪酬管理体系,与员工均已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或任免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股东会聘任,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均未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运营,不与控股股东、关联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发行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非正当干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王洪波,持有发行人70%的股份。
2、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2016年3月31日,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洪波以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潘增刚,持有发行人30%的股份。
3、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参股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参股公司。
4、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本公司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本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本节“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二)关联交易原则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往来,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并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往来同等对待。
公司向关联方之间采购、销售货物和提供其他劳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对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货物及劳务,公司在服务完成后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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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简介
王洪波,男,1976年生,大学学士。现任齐成石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曾经先后从事汽车运输业、贸易及沥青运输及经营行业。
2、监事简介
潘穷穷,女,1984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2003年至2009年在山东黄河会计师事务所广饶分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09年8月至今任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总经理王洪波,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简介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1、董事简介”。
潘增刚,男,1962年生,大专学历。现任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5年至2004年从事汽车运输及油品贸易,2004年6月至2009年7月任东营市祥龙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付刚,男,1958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75年3月至2004年6月在山东齐鲁石化工作,先后担任资料员、技术员、技术副经理等职务;2004年6月至2010年8月在山东鑫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2010年9月至今在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
宋金莲,女,1971年生,大学学历,会计师。现任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1年1月至2001年1月在广饶县饲料厂从事会计工作;2001年至2009年在山东半球面粉集团担任财务经理一职;2009年10月至今任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刘春堂,男,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6年至2012年担任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3年至今担任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宗树吉,男,现任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经理。从事油品行业近40年,具有较强的油品知识和丰富的油品渠道。1992年至2000年自营运输油品;2000年至2008年担任淄博公德石化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9年至今担任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经理。
王绪利,男,高级工程师,1975年生,大学学历。现任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理。1997年至2008年在山东齐鲁石化工作,主要负责生产技术;2009年至今在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经理,主管生产工作。
(二)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现任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三)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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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3月31日,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债券的情况。
九、发行人业务介绍
(一)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柴油、汽油(限润滑油改质项目)、石脑油、丙烯、丙烷、液化气、硫磺、氨溶液、芳烃。(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生产销售:润滑油、基础油、轻蜡油、蜡油、渣油、燃料油、焦炭、沥青;销售:化工产品、石油焦、塑料、橡胶制品;经核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不含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主要从事柴油、蜡油、石脑油等油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主要产品为柴油、蜡油和石脑油,渣油为原油或燃料油处理的副产品,石油焦为渣油二次加工的副产品。发行人产品定位于油品的精细加工,产品质量较好,发行人已通过中国化工、中国石化的供应商认证。
公司成立之初主营油品贸易,在转为石油加工企业后仍保留了部分油品贸易业务,主要贸易产品是燃料油和稀释沥青。公司拥有库存能力30万吨,通常根据成品油价格及加工成本情况确定用于贸易的燃料油及稀释沥青的数量。随着公司生产能力的扩大,油品贸易业务占比逐年下降。根据公司规划,将收缩油品贸易业务规模。
为完善生产链条,提高产品性能,公司于2014年5月开始建设160万吨/年芳烃装置及液化气综合利用装置和配套工程(以下简称“160万吨/年芳烃及液化气装置”),具体包括200万吨/年原料油预处理装置(溶剂脱沥青)、160万吨/年液化气及轻芳烃装置、产品精制装置、30万吨/年气分装置、6万吨/年MTBE装置、20,000m3/h干气制氢装置以及80万吨/年轻芳烃加氢脱硫装置。
截至2016年3月末,160万吨/年芳烃及液化气装置已建成投产,公司综合加工能力进一步增强,已具备生产国五汽油的能力,并且进一步完善了石油化工产品链。
截至2016年3月末,公司拥有原料油一次加工能力56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能力200万吨/年、加氢能力270万吨/年、液化气及芳烃生产能力160万吨/年、延迟焦化能力40万吨/年、气分能力30万吨/年以及MTBE生产能力6万吨/年、干气制氢生产能力2万标立/时,年综合加工能力达1,266万吨。
发行人属于油品加工行业,该行业统计产能产量由于加工原料指标的不确定性,导致出油率不同,其口径一般按照一次性加工能力和综合加工能力核算。发行人产能装置建设沿革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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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报告期内产品产量、销量明细主要为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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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柴油、蜡油、石脑油、渣油以及石油焦,以及自成立之初因开设的油品贸易涉及的燃料油以及稀释沥青。其中,渣油为原油或燃料油处理的副产品,石油焦为渣油二次加工的副产品。
柴油,广泛用于大型车辆、铁路机车、船舰的燃油机燃料;蜡油广泛用于加工标准汽油;石油脑可用于生产多种有机原料;渣油常用于加工制取石油焦、残渣润滑油、石油沥青等产品或作燃料使用;石油焦可视其质量而用于制石墨、冶炼和化工等工业。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中各产品板块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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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中各产品板块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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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润的产品板块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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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受国际原油价格呈现较大幅度下跌影响,国内成品油价格呈现持续下跌模式,国内众多的石油加工行业经营利润被不断压缩,受此影响发行人销售收入虽然呈现逐年上升,但是发行人经营利润率呈现较大幅度的下滑。
(四)主要产品规模及上下游情况
发行人为石油炼化生产企业,主要从事柴油、蜡油、石脑油等油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石油炼化生产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柴油、蜡油、石脑油、渣油、石油焦,油品贸易业务主要产品为燃料油和稀释沥青。
1、主要工艺流程简图
2016年1-3月,公司共生产柴油34.57万吨、汽油14.94万吨、渣油18.31万吨和蜡油11.03万吨。发行人石油炼化生产业务的主要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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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公司提供资料整理
2、产品销售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渠道,产品主要供周边石化企业使用。公司产品定位于油品精细加工,质量较好,产销率长期维持在90%以上。公司柴油未经调配,经过脱硫加氢后直接销售给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石化”)等周边大型石化企业。2013年2月,公司通过了中国化工的供应商认证,加入其供应商队伍,产品主要供应中国化工下属公司使用,包括华星石化、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等。随着中国化工石化板块的不断壮大,双方业务合作稳步增长,中国化工已成为公司下游最大客户。2015年,公司与中国石化山东分公司就加入外围采购名单达成框架协议,产品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
针对周边中小型客户,公司采用预收款或款到发货的销售结算方式,账期较短;对于中国化工、中国铝业等长期合作的大客户则给予一定额度的赊销,账期约为90天。随着产品销量的增长,公司应收款项规模增长较快,应收账款周转率呈波动下降趋势。公司对客户的运营资质、信用情况进行调研,并辅以实地考察,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通过与下游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形成了稳定的客户资源,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销售成本,2014年及2015年1-9月,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22%和0.15%,占比极低。
① 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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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主要为燃料油、原油和稀释沥青,根据生产产品的不同对原材料进行配比。通常来讲,原油与优质燃料油配比或单独进入常减压装置,稀释沥青可与油浆调和后作为原材料进入装置加工。根据我国进口原油使用规定,当年进口原油量优先满足国企原油炼制指标,有小部分进入市场,但采购价格略高。公司自成立起选择用燃料油作为主要原材料,2014年开始通过各大贸易公司采购原油及稀释沥青。
公司地处胜利油田附近,石化企业密集,且油品质量较好,同时与东营港、潍坊港距离较近,交通便利,原材料采购优势明显,其燃料油主要通过周边石化企业或国内代理商进行采购。2013年9月,国家商务部以商贸函【2013】635号文件公布了2013年全国新增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企业名单,齐成石化获得了燃料油自主进口权资格,近年来在国际燃料油市场采购中与维多石油集团(瑞士)、摩科瑞能源集团等国际油品巨头积极合作,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2012年以来,随着公司综合加工能力的增强,原料油采购量逐年增长。受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影响,原料油采购价格均逐年降低。原油与燃料油相比,出油率高、对设备腐蚀程度较轻,但我国对民营企业原油使用有较多限制,公司原油加工量相对较少。公司原油主要通过金甲联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甲联创”)购买,并成为金甲联创在山东地区唯一战略合作生产实体,每年可获得120万吨指标配额原油。由于金甲联创提供的指标配额原油产自新疆,含硫量略高于胜利油田、大庆油田等地所产油的含硫量,故公司购买原油的价格约低于市场价格400元左右,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成本。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160万吨进口原油使用权申请正在审批中,该申请获批后,原材料供给渠道将进一步拓宽。
稀释沥青产品性质介于燃料油与沥青之间,且无需缴纳进口关税、消费税,价格相对具有优势,但出油率略低。针对2014年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波幅大的情况,公司调试生产方案,提高稀释沥青利用率,进而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由于原油具有多重属性,且易受国际政治力量博弈影响,原油价格波动较频繁且波幅较大,燃料油、稀释沥青等产品价格也与原油价格高度相关。为规避原材料跌价风险,公司严格按照生产部门制订的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对库存量进行科学管理。2014年下半年以来,原料油价格的频繁波动给公司原材料采购构成一定影响。
国际原油处于较大波动期间,发行人为更好的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发行人主要采取如下几步措施:
(1)首先对自身库存进行了合理的规划,加快原材料、产成品周转,保持三快原则“快进、快加工、快出货”,维持合理的库存加工量,原材料加工维持在15-20天加工量,主营产品柴油维持在3-5天销售量,其他产品一律不留库存。
2014年度公司160万吨/年混合油全馏分加氢精制装置项目投产使用,提高自身生产加工能力,生产能力的扩大,让发行人更加从容的保持原材料与产成品的合理库存量,新装置的投产运行也让发行人在自身产品质量与数量上面得到较大的提升,提高发行人产品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2)调整销售模式,由原来的“先生产再销售”模式变更为“以需定产”模式,首先根据销售订单确定加工量,由生产部门根据销售订单确定生产计划,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指定采购订单。该生产销售模式在油价持续下跌的时代,能够更好的规避产品价格变动风险,在低油价时机,公司能够抓住机遇,提高开工率开拓新客户,通过薄利多销的方式实现公司经营收入的发展。
(3)发行人利用自身生产加工优势,积极建立优质、良好的采供渠道。
2014年发行人与金甲联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齐成石化作为金甲联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地区唯一实体加工企业,每年最高可从该公司采购120万吨原油,采购价格较市场价格每吨低300-400元之间,发行人从自身采购渠道找突破,通过自身努力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经营利润。
(4)改进装置生产,寻找低成本的加工原材料。
2014年发行人开始采购稀释沥青,2014年进口稀释沥青6.6万吨,稀释沥青油品指标略低于燃料油,价格具有较大的优势,同时进口稀释沥青不需缴纳关税、消费税,进一步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
综上所述,发行人根据民营企业自身的体制灵活优势,积极调整生产经营模式,通过自身努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销售部门每天召开销售会议,对比其他竞争单位报价,确定销售价格,在同样销售价格的基础上,通过企业自身降低采购成本,在产品的质量上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更高的利润。
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3月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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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公司提供资料整理
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采用的方式包括:直接定价,根据市场现行价格进行定价;国际进口采用布伦特期货或者现货价格或者新加坡普氏报价加权平均价格。公司的燃料油和原油采购价格均由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货款一般通过汇票或国内信用证进行结算,主要供应商为金甲联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由于国外采购稀释沥青无需缴纳进口关税和消费税,公司稀释沥青大部分从印度尼西亚采购,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货款结算方式有电汇、国内信用证及国际信用证,通常有1至2个月账期。公司合作供应商较多,根据原材料价格调整采购方案。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下游交易情况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包括原油、燃料油、稀释沥青。
发行人原油采购与金甲联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齐成石化作为该公司山东地区唯一一家实体加工合作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得120万吨原油,采购价格较市场价格低300-400元之间,每年最多可节省采购成本4.8亿元。
发行人燃料油采购主要是从市场采购,2014年度集中在国内采购,由于发行人地处胜利油田腹地,周边油品贸易企业及加工企业较多,市场采购较方便,通过多年的经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渠道,能够满足公司对燃料油的需求。
2013年经国家商务部商贸函(2013)635号文件批复,发行人具备5万吨燃料油进口配额,可自主进口燃料油。
发行人采购的稀释沥青主要来源有两个渠道:
①国际进口:2014年发行人国际进口稀释沥青6.6万吨,稀释沥青油品指标略低于燃料油,因价格具有较大的优势,同时稀释沥青进口环节不需缴纳关税、消费税,进一步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国际主要客户包括班尼威尔有限公司、忠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阳光石油新加坡有限公司等国际知名的油品贸易商。
②国内采购的稀释沥青主要为国内其他油品企业的外贸油,国内采购价格相对比国际采购价格每吨高约50元,但是供货时间较短、货物运输速度快,能够较好的弥补进口环节的时间差。
发行人属于油品化工行业,产品价格波动与国际原油价格波动趋势相符,受限于行业的特殊性,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频繁,公司在采购和销售签订合同时,全部根据当期价格确定合同,暂无签订一年大额固定不变价格合同。
发行人采购渠道与金甲联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在合作协议范围之内公司采购产品全部是单笔单独定合同价格。
发行人2015年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山东分公司展开合作,就公司加入中国石化外围采购名单达成框架协议,双方可互相供应原材料和产成品,合同签订全部采用单笔单签,确定合同单价。
(五)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位列我国炼油行业的第三梯队(地方炼油企业梯队)前列。
我国炼油行业通过改扩建与新建相结合,炼油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4年末,我国炼油能力约7亿吨/年,中石油与中石化合计占据全国约70%的炼油产能,占据着我国原油勘探开采的垄断地位,具有绝对份额的原油进口权及成品油销售能力,位列我国炼油行业第一梯队;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化集团及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等央企凭借一定规模的原油资源及原油加工能力,位列我国炼油行业第二梯队;受上游原油供应限制和下游成品油销售渠道限制的地方炼油企业,位列我国炼油行业第三梯队。
我国地炼企业起源于特殊的历史时期,一直处于上下游均受制约的“夹缝”状态,但地炼企业对我国成品油市场稳定供给发挥着重要作用,且对当地税收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目前,地炼企业发展趋势出现分化,部分地炼企业已被具有原油资源的央企收购,部分地炼企业正向石油化工深加工方向发展。截至2014年末,我国前十名地炼企业排名中,山东地炼企业占据八家,其中齐成石化位列第五名。目前,国家新政策所倡导的一个关键方向是淘汰200万吨以下的小装置,因此部分地炼企业需按照新规定淘汰自有落后炼油装置。所以,部分地炼企业一次加工能力将有所精简。
2014年我国地炼企业排名情况
单位: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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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的竞争优势来自以下方面
1、设备优势
公司生产设备选用国内优质品牌产品,保障产品质量,目前所生产柴油产品均满足国五标准。
公司成立较晚,建设初期即定位于生产高质量油品,生产设备均选用国际国内优质品牌产品。公司使用的生产设备有无锡压缩机有限公司所产压缩机、江阴市澜新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所产加热炉、山东齐鲁石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产蒸馏塔以及抚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所产的换热器,设备质量较优,为公司产出优质产品提供保障。此外,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及滨州设计院长期向公司提供工艺及生产调试、装置设计、厂区规划等技术服务,二者皆已具备化工石化医药全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公司与大连理工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培训与技术研发合作关系,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2、环保和安全优势
公司在环保及厂区安全方面投入较大,配备多项自动监测系统,并建有自己的消防队伍。
公司环保设施齐全,在生产环节对废气污染物严格控制,已完成配套建设25,000m3/日污水处理装置、50万吨/年酸性水汽提装置、2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并对所有加热炉配套建设了脱硫脱硝装置,确保厂界无异味。2014年对废气处置装置进行改进,凭借此改进成果获得政府补贴20余万。公司实施了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措施,对于危险废物的储存、运输和处置实行全过程环境管理,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控制措施,将厂界噪声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公司在厂区安全方面投入较大,配备浙江中控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DCS系统、火险预警系统和可燃气体预警系统等,对生产装置区及罐区设置报警仪,监测有毒、可燃气体的逸散;也可对设备温度进行监控,若温度超过安全范围则设备会被自动关闭。此外,公司拥有一支26名专职消防员组成的消防队伍,并配备三辆专业消防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
3、规模优势
公司综合加工能力较强,一次加工能力在国内较为领先,具有一定规模优势。
截至2016年3月末,公司拥有原料油一次加工能力560万吨/年、溶剂脱沥青能力200万吨/年、加氢能力270万吨/年、液化气及芳烃生产装置加工能力160万吨/年、延迟焦化能力40万吨/年、气分能力30万吨/年以及MTBE生产能力6万吨/年、干气制氢生产能力2万标立/时,年综合加工能力达1,266万吨。公司一次加工能力在国内较为领先,具有一定规模优势。
2014年5月,公司开始建设160万吨/年芳烃及液化气装置,项目总投资为15.76亿元,具体包括200万吨/年原料油预处理装置(160万吨/年液化气及轻芳烃装置、产品精制装置、30万吨/年气分装置、6万吨/年MTBE装置、20,000m3/h干气制氢装置以及80万吨/年轻芳烃加氢脱硫装置),主要产品为国五汽油、国五柴油、丙烯、丙烷、液化气、MTBE等多个石油化工精细产品。截至2015年9月末,160万吨/年芳烃及液化气装置已建成投产,公司综合加工能力进一步增强,已具备生产国五汽油的能力,并且进一步完善了石油化工产品链。
截至2016年3月末公司主要生产装置情况表
(单位:万吨/年、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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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区位优势
公司地处胜利油田附近,石化企业密集,且油品质量较好,交通便利,原材料采购优势明显。
5、原材料保障优势
(1)公司拥有燃料油自主进口权
2013年经国家商务部商贸函(2013)635号文件批复,公司具备燃料油自主进口权资格,多年来在国际燃料油市场采购中与维多、摩科瑞等国际油品巨头积极合作,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2)公司申请的进口原油使用权在国家发改委已经进入审批预备验收阶段
2015年2月1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明确放开进口原油使用权。2015年4月1日,山东省环境环保厅发布《关于全省地炼企业进口原油的初审意见》,批示包括齐成石化在内16家企业已履行环评手续。2015年4月22日,山东省环境环保厅发布《关于东营、潍坊等部分地炼企业进口原油的环保意见(第一批)》(鲁环函【2015】277号),批示东营、潍坊地区的7家企业的相关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其中包括齐成石化160万吨芳烃及液化气装置项目。公司项目获得当地环保部门认定,目前已符合申请进口原油使用权的基本要求。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申请原油进口使用权160万吨,申请当前已经通过山东省发改委批准上报国家,当前进入审批预备验收阶段。
(3)公司与金甲联创达成战略合作,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原油供应
公司原油主要通过金甲联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甲联创”)购买,并成为金甲联创在山东地区唯一战略合作生产实体,每年可获得120万吨指标配额原油。由于金甲联创提供的指标配额原油产自新疆,含硫量略高于胜利油田、大庆油田等地所产油的含硫量,故公司购买原油的价格约低于市场价格400元左右,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成本。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160万吨进口原油使用权申请正在审批中,该申请获批后,原材料供给渠道将进一步拓宽。
6、销售渠道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渠道,产品主要供周边石化企业使用。公司产品定位于油品精细加工,质量较好,产销率长期维持在90%以上。公司柴油未经调配,经过脱硫加氢后直接销售给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石化”)等周边大型石化企业。
(1)公司加入了中国化工集团山东地区供应链供应商
2013年公司加入了中国化工集团山东地区供应链供应商,公司生产的蜡油、催化料等石化产品可直接供应中国化工集团山东地区所属子公司,主要企业包括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等。随着中国化工集团石化板块的不断壮大,双方业务合作稳步增长。
(2)进入中国石化成品油外部采购供应商名单
2015年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山东分公司展开合作,就公司加入中国石化外围采购名单达成框架协议,拓宽了公司下游产品的销售渠道,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影响力。
7、工艺技术优势
160万吨/年芳烃项目及液化气综合利用装置和配套工程项目,延伸了公司生产链条,完成国家要求的油品质量升级改造的要求,通过油品的精细化工工艺,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
2016年1月1日,山东地区将全面实施“国五汽柴油标准”,公司已经率先完成“国五汽油”、“国五柴油”的产品升级,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8、政府支持优势
2015年5月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重点(2015)135号文件公布,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60万吨/年芳烃项目及液化气综合利用装置和配套工程被列为东营市重点扶持项目,政府将在财政扶持资金和胜利油田原油指标配额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十、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一)石油化工行业的整体情况
石油化工是指以石油和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石油产品和石油化工产品的加工工业,石油及石油化工产品是重要战略资源,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有重要作用,是我国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石油作为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中所占的比重迅速上升,石油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对石油及其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尤其是在发达经济体国家石油需求达到峰值以后,中国的石油需求快速增长更显突出。进入2012年上半年,受全球经济不景气,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石油需求增速有所减缓,但增长量仍保持较高水平。预计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国仍是全球石油需求增速最快的国家。
石化行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行业。从中国近年来的石油产业政策来看,国家基本明确了打造大型石化航母的战略意图。无论是原油、成品油的经营资格,还是炼油项目的审批,都对规模作了严格的限制。目前中国所有的石化企业中,仅有中石油集团和中石化集团两家具有完整产业链的大型企业,随着国家打造大型石化航母战略的实施,包括中海油、中化、延长石油在内的几家拥有一定规模和油源的石化企业也在逐步完善自己的产业链条。中石油集团、中石化集团也在对下游的炼油和化工企业进行大规模的整合和扩产改造,未来几年中国石化行业将向大型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并且有望形成3-4家产业链高度整合的大型石化企业。
(二)我国石化行业的相关政策
石油化工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等。除此之外,在资源管理及利用、投资管理、勘探开采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标准规范、油气价格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法规条例。具体到石化产品的经营流通行业,包括《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成品油进口组织实施办法》等法规文件。其中,《石油市场管理办法》从政策上放开了国产以及进口原油的销售、仓储等贸易,对原油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满足条件的企业都可以从事中国境内的原油经营活动。
2009年5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面规划了未来三年中国石化行业的发展,确立了行业发展3项基本原则,明确了6项行业发展目标,部署了11项产业调整和振兴任务,制定了10项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的实施,对于确保石化产业稳定发展、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进一步增强石化产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2015年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包括: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适度超前部署能源生产与供应能力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能源体制机制改革。从规划的内容来看,石油石化行业未来将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我国石化工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战略方向,将积极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
(三)我国石化行业发展的目标
经过十二五发展规划后,我国石化行业发展的目标将着力于破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建设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同时推动化工新能源2020年提升至亿吨级,明确提出其中煤化工产量增加到近9,000万吨。
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将是石化产业优化、化工新能源、化工新材料、传统化工升级四个方向。石化产业优化包括提升油品质量,化解过剩产能。此外,推进烯烃、芳烃、有机原料产业的原料多元化。我国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等化工新能源产能产量规模将得以升级,化工新材料以高端聚烯烃塑料、工程塑料、特种橡胶三大重点领域为突破,带动化工新材料整体自给率提升。传统化工方面,主要在于解决产能过剩问题,调整原料结构。
十二、发行人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于报告期内建设的160万吨/年混合油全馏分加氢精制装置项目因未经环评审批受到行政处罚。广饶县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3月7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广环罚字【2014】第19号)对发行人予以行政罚款人民币10万元。发行人缴纳此次罚款,并积极推进环评审批手续。于2014年8月4日,获得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东环审【2014】154号)。东营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2月8日对该装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并出具《关于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60*104混合油全馏分加氢精制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东环审【2014】262号)。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通过核查后认为,此次行政罚款金额较小、性质轻微,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除上述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外,发行人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
十三、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在存续期间内以及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十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投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况。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主要摘自公司财务报告,其中关于公司2015年度、2014年度以及2013年度财务数据均摘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年1-3月的财务数据,摘引自公司未经审计的201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非经特别说明外,本节引用的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财务会计信息均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财务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计公司2014年度、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并出具了“【2015】京会兴审字第520001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计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并出具了“中喜审字【2016】第13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并表子公司,财务报表范围有且仅有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财务报表
公司2016年3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16年1-3月、2015年度、2014年度、2013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上述指标均依据报表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EBIT=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EBIT利息保障倍数(倍)=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
四、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一)无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
(二)无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无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四)无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无短期投资损益
(六)无委托投资损益;
(七)无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八)无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无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
(十)无债务重组损益;
(十一)无资产置换损益;
(十二)无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三)无比较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期间净利润的追溯调整数;
(十四)无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符合定义规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五、本次公司债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条件的基础上产生变动:
(一)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二)假设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7亿元全部计入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四)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7亿元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五)假设本次债券于2015年12月31日完成发行,并按计划使用完毕。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发行人报表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资产负债结构变化
■
本次债券发行是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本次募集资金将成为公司中、长期资金的来源之一,使公司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和部分偿债能力指标得以优化,降低了公司流动负债比例,流动比率也得到显著改善,短期偿债能力增强,从而为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以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3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
1截止2016年7月12日该笔借款余额2.1亿元。
2 截止2016年7月12日该笔借款余额0.8亿元。
3 截止2016年7月12日该笔借款余额0.71亿元。
截至2016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明细情况如下:
■■
4 截止2016年7月12日该笔借款到期归还,暂未续作。
5 截至2016年7月12日该笔借款到期归还,暂未续作。
6截至2016年7月12日该笔借款到期归还,续作银承业务。
七、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人民币余额69,900.00万元,发行人对外担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发行人报告期内部分对外担保到期,受保单位相应的与银行续作贷款业务,发行人并未发生代偿的情形,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担保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7 截至2016年7月12日该笔担保已经到期偿还。
8 截至2016年7月12日该笔担保已经续作,最新到期日2016年12月15日
9 截至2016年7月12日该笔担保已经续作,最新到期日2017年4月28日。
10 截至2016年7月12日该笔担保已经续作,最新到期日2017年6月29日。
11 截至2016年7月12日该笔担保已经到期偿还。
12 截至2016年7月12日该笔担保已经续作,最新到期日2017年5月5日。
13 截至2016年7月12日该笔担保已经续作,最新到期日2016年11月16日。
八、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九、受限制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3月末,公司受限资产为4.40亿元,占期末总资产的比重为8.59%,其中银行保证金为4.35亿元,用于抵押的土地所有权为0.05亿元。抵押情况如下:
■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已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设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保障募集资金合规使用,并提前归集本期债券本息,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专项账户账号为377510100100126194。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与监管银行及受托管理人订立监管协议。同时,发行人将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核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安排。在使用过程中,发行人将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对资金集中管理,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并确保资金的有效运用。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已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中应披露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请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相关内容。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拟募集人民币70,000.00万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将严格遵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公司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者间接用于对外财务资助或委托贷款。
(一)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使用情况
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第一期债券”)于2016年7月20日进行簿记,2016年7月21日发行,2016年7月22日发行结束。第一期债券共募集资金4.40亿元,募集资金净额436,043,520.00元。
第一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于2016年7月22日划拨至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发行人根据监管协议对用款提出申请,经主承销审核、确认用款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以及证监会批复后予以通知监管行进行放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第一期募集资金金额已使用完毕,第一期募集资金作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使用,符合《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关于核准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用途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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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
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基础上发生变动:
(一)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二)假设本次债券总额计入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三)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为70,000.00万元;
(四)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分别计入现金及长期负债;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70,000.00万元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
本次债券的发行将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产生影响。在上述假设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增加发行人的资产和负债各70,000.00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提高5.16%,流动比率将提高0.27倍,速动比率将提高0.27倍。综上所述,本期债券发行是公司首次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拓展了公司的融资渠道,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2013年、2014年、2015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6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六)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东营市广饶镇工业园
联系人:西志颖
电话:0546-6261767
传真:0546-6261767
(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联系人:易祎、陆飞
电话:0755-82703813
传真:0755-82720650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