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9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4)。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6 年 8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8 月 30 号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29 日至 2016 年 8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3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9 日15:00 至 2016 年 8 月 30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8 月 25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州香雪国际公寓会所一楼中心会议厅(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香雪八路9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为:
1、《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1、2项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经公司2016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8 月 26 日至 2016 年 8 月 29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510663。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演辉,联系电话:020-62800131,传真:020-62800132,邮箱:xuyh@goaland.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99 投票简称:“高澜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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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议案无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总议案表示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议案编码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9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30 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 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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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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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传真号:020-62800132)到公司(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