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临2016-1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会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6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到会董事11人,实际到会11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王玉普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并批准如下议案及事项:
一、关于提名并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并聘任戴厚良先生为公司总裁,聘期自2016年8月26日起至2018年5月27日。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均同意提名并聘任戴厚良先生为公司总裁。
二、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戴厚良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上述两项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总裁变更及董事辞职的公告》。
三、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社会责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调整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王玉普、委员戴厚良、王志刚、张海潮、焦方正、马永生、阎焱、樊纲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主任委员樊纲、委员戴厚良、蒋小明组成;社会责任管理委员会由主任委员王玉普、委员戴厚良、汤敏组成。
四、关于2016年上半年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五、2016年半年度股息分派方案。
同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2016年中期股息0.079元/股。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均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六、关于2016年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2016年上半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414万元。
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八、关于存放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自2016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修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对公司在国际会计准则下母公司对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十一、公司“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
上述第七、八和十项议案内容详见中国石化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附件。
以上所有议案同意票数均为11票,均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16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公告编号:临2016-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
总裁变更及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中国石化”)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并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戴厚良先生(简历附后)被选举为董事会副董事长并被聘任为本公司总裁,总裁任期自2016年8月26日起至2018年5月27日止。
本公司董事会谨借此机会欢迎戴厚良先生担任新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已收到李春光先生的辞职报告,李春光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中国石化执行董事、总裁职务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社会责任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春光先生确认其与中国石化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本次辞任须提请中国石化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宜。
李春光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本公司董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16年8月26日
附件:戴厚良先生的简历
戴厚良,53岁。戴先生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1997年12月起任扬子石油化工公司副经理;1998年4月起任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7月起任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2月起任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4年12月兼任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5年9月起任中国石化财务副总监;2005年11月起任中国石化副总裁;2006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董事、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2年8月兼任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3月兼任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董事、高级副总裁。2016年5月起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028股票简称:中国石化公告编号:临2016-2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以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本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提交中国石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14年发布了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该修订允许权益法作为企业单独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续计量的一项会计选择,若选用权益法进行计量,则需追溯调整。修订后的准则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本公司为消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之间的差异,自2016年1月1日起,在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单独财务报表时,选择对于联营公司的权益以及对于合营公司的权益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执行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并追溯调整后,本公司2016年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分别增加年初于联营公司的权益人民币80.56亿元、年初于合营公司的权益人民币6.44亿元、年初留存收益人民币86.72亿元和年初其他储备人民币0.28亿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以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石化独立非执行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中国石化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国石化独立股东和中国石化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