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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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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6-041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在绍兴滨海新城海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2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董事夏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委托董事李俊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男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委托董事李春波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春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半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于2016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企业集团的议案》;

基于未来的发展规划,为了加强母子公司生产经营、协作联系,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公司拟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为主体,下属8家子公司为成员单位,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企业集团登记,具体如下:

企业集团名称:浙江医药集团

企业集团简称:浙药集团

母公司: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成员:浙江创新生物有限公司、浙江昌海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来益医药有限公司、杭州来益生命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来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来益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来益生物药物研究开发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维艾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集团是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本次组建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名称及其他事项不作变更。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2016年8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2016年8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指引要求,为了严格管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以明确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2016年8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9月12日在绍兴滨海新城沥海海东大道西路97号绍兴海悦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2016年8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2、《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6-042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在绍兴滨海新城海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2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半年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时刊登于2016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集中管理公司票据,本次申请的票据池业务额度综合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票据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司申请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2016年8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6-043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额度。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票据池业务相关情况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管理模式先进的商业银行。

3、实施额度

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金额为不超过15亿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4、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回笼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呈现增长趋势。票据采用人工管理方式存在成本高、效率低,自行保管风险大,票据真伪难以鉴别、未能及时发现票据被挂失止付、公示催告等风险。下属分(子)公司持票不均,分散管理不利于内部统筹、余缺调剂。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避免公司收到假票、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对公司票据集中管理,有利于解决分(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可以激活票据时间价值,使票据除持有到期、背书转让、贴现外,有更多功能可供实现,减少货币资金占压,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开展票据池业务,一定程度上可降低融资成本,并增加财务收益。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并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增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公司审计及风控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发现或判断不利于公司发展,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医药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6-044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据绍兴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绍兴市区主要道路重名更名方案”自2016年8月起实施,“世纪大道”正式更名为“致远中大道”。据此,公司注册地址也需做相应变更,由“绍兴滨海新城世纪大道68号”变更为“绍兴滨海新城致远中大道168号”。同时,因业务发展需要,为了加快新产品上市,补充保健品的产品结构,发展人类营养品产业,公司需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增加“食品生产、食品经营”。

以上公司注册地和经营范围的变更,将涉及《公司章程》第五条、第十三条条款内容的变更。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具体如下:

公司经营范围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增加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2016-45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1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绍兴滨海新城沥海海东大道西路97号绍兴市海悦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12日

至2016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本次由公司独立董事黄董良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6年8月29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浙江医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临2016-046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2已经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和公司第七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经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6年8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16-038号,临2016-039号公告。议案5经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和公司第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6经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6年8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16-041号、临2016-042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5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 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 9 月8 日、9月 9 日(上午 9:00——11:30, 下 午 2:00——5:00 时)。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5211969

传真:0575─85211976

联系人:巫梦梦、张益飞

联系地址:绍兴滨海新城马欢路398号科创园 A 楼(综合楼)3 层 (邮编:312366)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6-046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6年9月6日至9月8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医药”)独立董事黄董良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6年9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黄董良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对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对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组建企业集团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锁业绩指标的设定也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股东三方的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组建企业集团议案,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下属子公司为成员单位,有利于加强母子公司生产经营、协作联系。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集中管理公司票据,减少货币资金占压,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一定程度上可降低融资成本,并增加财务收益。注册地变更是根据绍兴市政府有关主要道路重名更名的文件要求进行,以及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等事项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综上所述,对上述议案投了同意票。

二、 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 召开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12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召开地点

绍兴滨海新城沥海海东大道西路 97 号绍兴市海悦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一) 会议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16年9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6年9月6日至9月8日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秘办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所提交的上述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日为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马欢路398号科创园A楼(综合楼)3层

收件人:巫梦梦

邮政编码:312366

电话:0575-85211969

传真:0575-8521197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黄董良

2016年8月27日

附件: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董良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应该对授权书的每一表决事项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必选一项,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