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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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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6-029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8月26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高国富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其中:吴菊民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霍联宏出席会议并表决;哈尔曼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高国富出席会议并表决。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201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对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及其中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

本公司2016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的变动计入本期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6年6月30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合计约人民币40.31亿元,减少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40.31亿元。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16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本公司2016年中期报告及其中因执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详细情况见本公告议案一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16年中期初步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资产战略配置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内部风险控制比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风险合规总监、合规责任人、首席风险官李洁卿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6-030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8月26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戴志浩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宋俊祥、张新玫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宋俊祥书面委托袁颂文出席会议并表决,张新玫书面委托戴志浩出席会议并表决。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201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在公司A股201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时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

1.公司A股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A股201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A股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监事会审议了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中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

本公司2016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的变动计入本期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6年6月30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合计约人民币40.31亿元,减少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40.31亿元。监事会同意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16年中期报告〉的议案》

在公司H股2016年中期报告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时财务报告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

1.公司H股201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H股2016年中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H股2016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监事会审议了本公司2016年中期报告中因执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等保单相关负债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详细情况见本公告议案一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风险合规总监、合规责任人、首席风险官李洁卿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