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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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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新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4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作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仍然较大,新兴市场的增速并不乐观。上半年国内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持续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行业形势,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坚持做好主业,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逐步推进各项工作。2016年上半年,公司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1、加大“机器换人”的研发和投入力度,着重提升人均生产效率;2、加强和改善产销联动机制,不断改善销售服务体系;3、不断完善三级考核制度及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247.66万元,同比增长14.53%;实现利润总额5,538.58万元,同比增长17.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86.44万元,同比增长7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3,885.58万元,同比增长97.40%。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收购深圳尤迈少数股东权益和人民币汇率波动及营业收入增长影响所致。

2016年5月23日,公司因筹划并购相关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2016年6月6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策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2016年7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7月14日披露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2016】第61号)之要求更新和修订的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2016年7月14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介绍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就市场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公司声音”栏目进行了网络文字直播。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7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并于7月1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201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可见2016年8月20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审批核准。后续进展请关注公司披露的信息,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6年下半年,公司将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同时,仍将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公司优势资源,继续发展好公司原有的打火机、喷雾器、医疗器械产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 万元投资设立宁波新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医疗科技”),公司认缴实缴全部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并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完成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宁波新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地址:慈溪市崇寿镇永清南路 8 号;法定代表人:张超;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7 日;经营范围:医疗器械技术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疗器械、塑料制品、模具、五金配件、家用电器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股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宁波新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新华

二O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