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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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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201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6年9月1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9月1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带路A份额(场内简称:带路A,基金代码:150273)、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一带一路分级,场内简称:带路分级,基金代码:160638)。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带路A份额与鹏华带路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带路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带路A份额与鹏华带路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带路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带路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8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带路A份额持有人。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将按1份鹏华带路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带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带路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带路A份额的份额数,即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带路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带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61,25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场内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鹏华带路A份额、鹏华带路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鹏华带路A份额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带路A份额和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 鹏华带路A份额持有人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9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带路A份额和带路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带路A份额暂停交易,带路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带路A份额于2016年9月5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9月5日上午10:30复牌,带路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9月5日带路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9月2日的带路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带路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6年9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9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鹏华带路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一带一路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带路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带路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鹏华带路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带路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一带一路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6年9月1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9月1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高铁A份额(场内简称:高铁A,基金代码:150277)、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高铁产业分级,场内简称:高铁分级,基金代码:160639)。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高铁A份额与鹏华高铁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高铁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高铁A份额与鹏华高铁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高铁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高铁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8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高铁A份额持有人。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将按1份鹏华高铁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高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高铁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高铁A份额的份额数,即

计算公式同上。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61,25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场内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鹏华高铁A份额、鹏华高铁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鹏华高铁A份额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高铁A份额和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高铁A份额持有人

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9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高铁A份额和高铁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高铁A份额暂停交易,高铁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高铁A份额于2016年9月5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9月5日上午10:30复牌,高铁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9月5日高铁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9月2日的高铁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高铁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6年9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9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鹏华高铁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高铁产业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高铁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高铁产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高铁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鹏华高铁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高铁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高铁产业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6年9月1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9月1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新能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A,基金代码:150279)、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新能源分级,场内简称:新能源,基金代码:160639)。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新能A份额与鹏华新能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新能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新能A份额与鹏华新能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新能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新能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8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新能A份额持有人。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将按1份鹏华新能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新能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新能A份额和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新能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新能A份额的份额数,即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新能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新能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61,25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鹏华新能A份额、鹏华新能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鹏华新能A份额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新能A份额和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新能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新能A份额为

鹏华新能A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20亿份鹏华新能A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新增持有100,000,000份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2)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数为

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9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新能A份额和新能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新能A份额暂停交易,新能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新能A份额于2016年9月5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6年9月5日上午10:30复牌,新能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9月5日新能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9月2日的新能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新能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6年9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9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鹏华新能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新能源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新能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为跟踪中证新能源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新能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鹏华新能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鹏华新能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新能源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四)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

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新丝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6年9月1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9月1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新丝路A份额(场内简称:新丝路A,基金代码:502027)、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新丝路分级,场内简称:新丝路,基金代码:502026,包括场内份额、场外份额)。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新丝路A份额与鹏华新丝路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新丝路A份额与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新丝路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8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新丝路A份额持有人。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将按1份鹏华新丝路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新丝路A份额和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新丝路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份额数,即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新丝路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A类份额和场内基础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61,25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鹏华新丝路A份额、鹏华新丝路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前一个会计年度末鹏华新丝路A份额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新丝路A份额和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新丝路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新丝路A份额为

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为

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9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新丝路A份额、新丝路B份额及场内新丝路分级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新丝路A份额及场内新丝路分级份额暂停交易,新丝路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新丝路A份额及场内新丝路分级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新丝路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16年9月5日新丝路A份额复盘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9月2日的新丝路A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由于新丝路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6年9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9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16年9月5日场内新丝路分级份额复盘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9月2日的新丝路分级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场内新丝路分级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与2016年9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9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新丝路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新丝路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为跟踪新丝路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新丝路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由于鹏华新丝路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持有较少鹏华新丝路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新丝路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五)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

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6年9月1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折算基准日为2016年9月1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钢铁A份额(场内简称:钢铁A,基金代码:502024)、鹏华钢铁分级份额(基金简称:鹏华钢铁分级,场内简称:钢铁分级,基金代码:502023,包括场内份额、场外份额)。

三、折算频率

每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鹏华钢铁A份额与鹏华钢铁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对鹏华钢铁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鹏华钢铁A份额与鹏华钢铁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对于鹏华钢铁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鹏华钢铁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8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钢铁分级份额分配给鹏华钢铁A份额持有人。鹏华钢铁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鹏华钢铁分级份额将按1份鹏华钢铁A份额获得新增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钢铁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钢铁A份额和鹏华钢铁分级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鹏华钢铁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钢铁A份额的份额数,即

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鹏华钢铁B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鹏华钢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即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A类份额和场内基础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五、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本基金成立后第2个会计年度9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鹏华钢铁分级份额当天折算前资产净值为8,661,250,000元。当天场外鹏华钢铁分级份额、场内鹏华钢铁分级份额、鹏华钢铁A份额、鹏华钢铁B份额的份额分别为55亿份、10亿份、20亿份、20亿份。本次定期份额折算前每份鹏华钢铁A份额净值为1.065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为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钢铁A份额和鹏华钢铁分级份额,即20亿份和65亿份。

(1)鹏华钢铁A份额持有人

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钢铁A份额为

鹏华钢铁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持有的鹏华钢铁分级份额为

鹏华钢铁分级份额持有人在定期折算后总共持有6,662,500,000份鹏华钢铁分级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300元。

六、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9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钢铁A份额、钢铁B份额及场内钢铁分级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并进行份额折算。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钢铁A份额及场内钢铁分级份额暂停交易,钢铁B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9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钢铁A份额及场内钢铁分级份额于该日开市起复牌,钢铁B份额正常交易。

七、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16年9月5日钢铁A份额复盘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9月2日的钢铁A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钢铁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6年9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9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16年9月5日场内钢铁分级份额复盘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9月2日的钢铁分级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由于场内钢铁分级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与2016年9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9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鹏华钢铁A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成鹏华钢铁分级场内份额分配给鹏华钢铁A份额的持有人,而鹏华钢铁分级份额为跟踪国证钢铁行业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鹏华钢铁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由于鹏华钢铁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持有较少鹏华钢铁A份额数或场内鹏华钢铁分级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鹏华钢铁分级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赎回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五)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6年08月29日起,本公司增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点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福建海峡

银行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基金”)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8月29日起,对通过福建海峡银行认\申购、定期定额申购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186)的投资者给予前端认\申购费率优惠。

1、适用的基金范围

鹏华兴安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186)

2、活动时间

自2016年8月29日起,结束时间以鹏华基金或福建海峡银行公告为准。

3、费率优惠具体内容

(1)投资者通过福建海峡银行认\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上述适用的基金,均享受5折认\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福建海峡银行官方公告为准。

本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认\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不包括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福建海峡银行所有。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福建海峡银行的相关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4、重要提示

(1)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基金网上交易申购业务也按照与日常申购相同的方式处理(例如同时限制或暂停申购),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请投资者详阅相关公告的规定。

(2)上述适用的基金优惠前的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相关公告。

(3)福建海峡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鹏华基金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93-9999

海峡银行网站:www.fjhxbank.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788-999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