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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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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6版)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6-067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第二次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结合公司拟修改募集资金数额与用途的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再次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拟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2017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16年11月底完成。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7,900万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和发行股票数量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公司2015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458.35万元,公司201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1,570.38万元,公司发展进入稳定期,出于谨慎性,假设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与2015年度持平、较2015年度增长10%、较2015年度增长20%三种情形。(该数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不代表公司2016年实际经营情况)。

4、假设2016年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 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假设1:假设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15年持平:

假设2:假设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2015年度增长10%:

假设3:假设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2015年度增长2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虽然公司将合理有效使用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但是募投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根据上述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较上年出现下降的情形,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的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方向, 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综合实力的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进一步增强。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有助于14万吨钢结构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和利润贡献主要来源于建筑钢结构业务。公司建筑钢结构项目订单逐渐增多,建筑钢结构项目的公司投入也会逐渐增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投向公司14万吨钢结构工程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保障了“14万吨钢结构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有助于公司紧抓行业发展契机、夯实主营业务、实现发展战略。

2、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处于较高水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入建筑钢结构项目,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大、资产负债率将相应降低,从而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本次发行既是公司保障项目正常实施的需要,也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建筑钢结构业务和化纤业务,其中建筑钢结构业务中大跨度空间钢结构、高层重钢结构、轻钢结构和住宅钢结构是公司主要产品,公司建筑钢结构业务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贡献的主要来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投入建筑钢结构项目,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在建筑钢结构业务方面的开发和实施能力。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近年来成功建设多个知名建筑钢结构项目并多次获得建筑奖项,涵盖体育场馆类工程、机场航站楼类工程、高铁站房类工程、会展/会议中心类工程、文化展馆类工程、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和国(境)外工程等,如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杭州奥体中心主体育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航站楼T3A\T3C、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和广州新电视塔等,公司在钢结构研发、设计、安装方面总结并积累了大量经验,形成了有效的业务流程,同时锻炼了人才队伍,公司设有中国钢结构产业总部及研发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甲级设计院、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研究院和工艺研究所,能够保障公司钢结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技术和品牌优势,本次募投资金主要投入公司承接的钢结构建筑项目,公司在项目方面的储备情况较好,有效保障了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丰富储备,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四、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提升公司运行效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承接14万吨钢结构工程项目。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的背景下,建筑钢结构以其独特的优势将在铁路、机场为代表的基础设施,体育馆、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设施,写字楼、商业用房、民用住宅等房地产建筑得以进一步推广应用。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在建筑钢结构业务方面的开发能力,有利于扩大公司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实现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在建筑钢结构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储备了完善的生产技术,形成了成熟有效的管理模式。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尽快完成,实现对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贡献,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严格执行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精神和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方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本人同意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若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6-068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为了发展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申请提用总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主债权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滨海新区分行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20%,即8,4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为两年,即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2、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为了发展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支行申请提用总额度为10,000万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空港支行处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三年,担保期限三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1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为了发展经营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提用额度为1,500万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处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主债权期限为一年(具体起始日期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1,5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西十四道31号

法定代表人:郭丁鑫

经营范围:钢结构、网架及配套板材的设计、制造、安装;承接与以上相关的土建工程。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天津东南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157,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02,941.84万元,占本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21%,全部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6-069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为了经营发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人民币13,000万元整以内(含)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信用证和非融资性保函。公司同意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13,000万元整以内(含)的综合授信业务。

在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中,公司同意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以自有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基村段前锋北路44号共10处物业作为抵押担保,我公司同意为以上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敞口13,000万元整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公司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为了发展经营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提用总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主债权期限为一年。公司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在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办理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为综合授信金额的100%,即3,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为两年,即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请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22.54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石基村前锋路44号

法定代表人:周观根

经营范围: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造与安装。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广州五羊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的担保尚需相关银行及其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执行,单项担保事项的协议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

公司同时将依据《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审批及签署担保合同,将严格依照协议执行控股子公司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并严控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有利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157,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02,941.84万元,占本公司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3.21%,全部为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6-07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8日-2016年9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2日

6、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8、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12日。截至2016年9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其他相关人员

9、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6年8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9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邮编:311209

3、登记时间:2016年9月13日至2016年9月14日,上午9 :00—11: 00,下午14 :00—17: 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1209

2、会议联系人: 蒋建华 张燕

3、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传真:0571—82783358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5。

2.投票简称:“东南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东南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9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