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6-09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对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艾德”)进行单方面增资,其中增加江西艾德注册资本人民币7,080.7551万元,919.2449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在江西艾德持股比例为51%。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出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江西艾德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5),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江西艾德增资涉及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拟增加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0.5亿元。结合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3亿元,公司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增加至3.5亿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代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2016-096),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增加2016年度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0.9亿元,结合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6亿元,公司2016年度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产品购销等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增加至2.5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201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6-097),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江西艾德增资涉及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6-09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2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大楼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在实现了电池材料产业链的横向联系的基础上,本次对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艾德”)进行增资,及时补充江西艾德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在推动江西艾德快速发展的同时,增强公司与江西艾德的优势互补及协同效益,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此次增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江西艾德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江西艾德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5),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6-09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江西艾德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1、前次增资的基本情况。2016年1月12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江西艾德”)增资,其中,增加江西艾德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出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西艾德30.10%的股权。

2、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201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对江西艾德进行单方面增资,其中7,080.7551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919.2449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资本公积。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出资协议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西艾德51%的股权。

3、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长徐金富先生在江西艾德担任董事,江西艾德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对江西艾德增资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江西艾德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063492209K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正斌

注册资本:16607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3月22日

经营范围:锂电池及相关材料;碳材料;荧光材料;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制造、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2、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3、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江西艾德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元

三、增资价格确定依据

公司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认购江西艾德新增的注册资本7,080.7551万元,具有一定的溢价,主要是由于公司看好江西艾德所处的锂电池材料产业的发展前景及江西艾德现有的技术和管理团队的实力,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增资金额及来源

经协商一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对江西艾德进行单方面增资,其中7,080.7551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注册资本,919.2449万元计入江西艾德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公司拥有江西艾德51%的股权。

2、增资款的缴付

公司将视江西艾德的经营活动开展需要和项目建设进度,适时分期向江西艾德注入本次增资额。

3、股权变更登记

由江西艾德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协议生效的条件

(1)合法投资。本协议签署之时,对本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所有有关法律合法允许本协议项下的交易。

(2)内部批准。江西艾德已完成内部批准程序,批准通过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公司已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并获审批通过。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电解液供应商,江西艾德拥有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材料的关键技术,2016年1月公司通过对江西艾德进行增资及深入合作后,实现了公司电池材料产业链的横向协同,提高了公司在下游及客户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基于江西艾德在产品研发、生产及市场推广方面的良好表现,公司本次增资,有利于江西艾德及时补充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推动其新项目的开发及建设。同时,还有利于继续增强公司与江西艾德的优势互补及协同效益,继续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对江西艾德进行增资,能够补充江西艾德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推动其快速发展,并增强公司与江西艾德的优势互补及协同效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

2、本次对江西艾德增资涉及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对江西艾德增资的资金自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江西艾德增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在实现了电池材料产业链的横向联系的基础上,本次对江西艾德进行增资,及时补充江西艾德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在推动江西艾德快速发展的同时,增强公司与江西艾德的优势互补及协同效益,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此次增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江西艾德增资。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增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内容、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对外增资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其内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与江西艾德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增资,系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行业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整体发展战略。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资江西艾德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江西艾德增资涉及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6-09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8日、2016年5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2016年5月4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拟增加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0.5亿元。结合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3亿元,公司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增加至3.5亿元。

上述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业务,并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或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代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的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6-09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增加2016年度向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8日、2016年5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2016年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产品购销等业务提供担保,该等形式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2016年5月4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增加2016年度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0.9亿元。结合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6亿元,公司2016年度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向产品购销等业务提供担保的额度增加至2.5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的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时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亿元,占公司2016年6月30日净资产的11.8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此外,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6-09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编号:2016-092),公司定于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增加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增加201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前述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6年8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徐金富先生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徐金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4,866,328股,持股比例为41.4515%,徐金富先生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且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除增加前述3项临时提案外,其余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7日—2016年9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7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金富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9月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凯欣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6、《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凯欣向浦发银行广州轻纺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7、《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凯欣向浦发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8、《关于对江西艾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9、《关于增加201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增加201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1-议案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23日、2016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5-议案10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8、议案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2)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禤达燕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9

2、投票简称:天赐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8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目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对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见下表:

(4)本次股东大会有10项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7日15:00至2016年9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10项议案,若公司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禤达燕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在如下表格中勾选“赞成”、“反对”、“弃权”中的一项,不得多选;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表格填写说明:

股东(委托代理人)须对上述议案明确表示意见,持赞成意见的,在“赞成”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不选或多选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2: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