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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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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6-071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的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在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加强公司体系内企业的资源整合,协同管理,在管理层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发展战略继续稳步向前推进。

1、2016年2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6] 225 号《关于核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52,855,245股新股,用于购买天夏科技100%股权。

2、2016年3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购买标的天夏科技100%股权的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2016年4月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天夏科技正式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二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会议决定将公司中文名称由“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29日,公司完成了名称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50400198229854U的营业执照。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16年5月3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索芙特”变更为“天夏智慧”。

4、201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五次会议、监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选举陈国民、梁国坚、夏建统、高友志、胡宝钢、贾国华、陈晓东、陈芳、管自力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巍、杨伟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5、2016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六次会议和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广州东盟长升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总价 6,482.0702 万元向广州东盟出售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包括:2,890.62万元出售广西红日娇吻洁肤用品有限公司75%股权,3,591.45万元出售梧州索芙特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控股子公司陕西集琦康尔医药有限公司51%股权,1.00 元出售广东传奇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1.00 元出售索芙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6、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1.85 亿元,比期初数增加662.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7.42亿元,比期初数增加731.55%;实现营业收入3.47亿元,同比增加 54.96%;取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52.38万元,同比增加27961.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6.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91.99%。

(二)目前公司两大业务情况现状

1、传统的化妆品等业务

A、公司曾凭借着差异化的营销理念在中国日化行业独树一帜,先后推出了十八个系列的近百种高性价比产品,从海藻减肥香皂到木瓜白肤洗面奶,从防脱育发香波到祛斑、瘦身系列产品等。公司通过自身的努力在中国日化行业中逐步获得了较高声誉。公司良好的产品品质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同,先后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315信用品牌”等一系列的荣誉。同时,传统业务也面临着诸多的不利因素,公司的化妆品企业面临较大的生存竞争压力。

B、日化行业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化妆品行业是中国对外开放最早的产业之一,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国际知名化妆品生产企业依托强势的品牌地位以及强大的资金实力,主要占据了我国一线城市的高端化妆品市场,我国前10大中高端化妆品品牌主要来自欧美、韩国、日本,而国内本土化妆品生产企业依托性价比优势及对国内消费者消费习惯的了解,主要在中低端化妆品领域参与市场竞争。但目前,这些大型外资品牌持续投入到中低端市场进行竞争;许多本土品牌也与各路资本合作,以更激进的营销方式争夺市场份额,使竞争更趋激烈。目前,国内化妆品生产企业家数众多,但市场份额不到20%。国内化妆品市场较为分散,集中度不高,超过1%份额的品牌已是市场上较为常见的品牌。国内品牌在高档化妆品领域很难与外资品牌相抗衡。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原材料价格与人力成本的持续上升以及公司一直采用“索芙特”单一品牌战略,使得公司近年来传统业务在市场竞争中一直未能取得大的发展和质的突破。公司从近几年,虽然加大了产品结构和营销模式的调整,但仍然没有改变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扣非后净利润总体下滑的趋势。

2、智慧城市业务

A、国家大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产业发展处于战略机遇期

在新型城镇化和信息化的力量推动下,2012年12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个文件,开始试点城市申报。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将智慧城市纳入国家级战略规划,智慧城市得到国家层面的支持。随着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将会为行业发展注入更多的推动力。

2014年8月29日,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部、住建部、交通部等八部委印发《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同时要求加快发展智慧城市产业,作为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为智慧城市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智慧城市作为城市创新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融入到城市生产、生活、管理的各个方面,极大地提升了城市的生产效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实现人与城市的和谐发展,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选择。

B、智慧城市市场空间广阔,发展前景光明。

智慧城市上升为国家战略,随着政策红利的进一步释放,智慧城市产业规模将会迎来快速增长。截止2015年,我国智慧城市试点已接近 300 个,智慧城市由概念规划期进入项目建设落地期。自 2010 年以来全国智慧城市投资额保持年均14.81%的复合增长率,预计未来十年智慧城市建设投资将超过万亿元。

C、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主营业务包括软件产品销售、系统集成建设与运营服务。借助于天夏科技自主研发的XGIS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的核心技术,完整的硬件设备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系统集成、项目建设、运营服务产业链,领先的XGIS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成熟可复制的“1+N”的运营模式,知名的市场品牌和丰富的项目经验,领先推出的系统集成及总包业务模式,天夏科技的营业收入近年实现了快速成长,营业收入由2012年2,838万元增长至2015年的104,560万元,增幅达3,584%。目前公司的智慧城市业务增长迅速,处于蓬勃发展的趋势中。

(三)公司未来的主要发展思路和方向

鉴于上述公司2大业务的发展现状,为了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健康发展,公司未来主要的发展思路如下:

1、逐步剥离原有传统业务,继续推动公司的战略转型。

2、抓住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的战略机遇,大力巩固和发展智慧城市业务,以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为主业,未来五年内以智慧城市建设运营产业布局的战略发展方向,成为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领域的龙头上市企业。

3、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印度、土耳其等国际市场的智慧城市业务,争取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齐驱并驾,协同发展。

4、以智慧城市产业为基础和依托,通过并购方式积极发展物联网、大数据和云平台等相关业务,构建产业协同的生态链,形成公司业绩的新增长点。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2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6] 225 号《关于核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52,855,245股新股,用于购买天夏科技100%股权。

2、2016年3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购买标的天夏科技100%股权的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2016年4月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天夏科技正式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期合并报表范围中应增加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于2016.04-2016.06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发生数、合并涉及资产负债表等相关数据。

3、公司原持有的红日娇吻75%股权、索化公司100%股权、陕西集琦51%股权、广东传奇100%股权、香港公司100%股权于2016年05月26日与广州东盟长升商贸有限公司签署出售资产的相关协议,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所涉及的资产产权已经全部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已经全部转移。但在半年报报告期还未全部办理好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合并范围应合并2016.01-2016.06利润表及现金流量等发生额,资产负债表所涉及内容不再合并。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

陈国民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6-069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 1 幢北四楼A4068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陈国民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6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已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已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事项进行表决审议。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16年8月3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6-070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8月29日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方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6年8月30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合理,未发生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6-072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议《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港币 ,以自有资金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对外投资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香港子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香港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Teamax Hong Kong Limited(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1亿港币,公司出资比例100%;

3、注册地:香港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司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换汇,作为对香港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

5、拟定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经营投资及相关行业项目投资。

三、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香港子公司是公司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步骤,能积极推动公司的国际化进程。作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联络窗口,香港公司的设立能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是公司搭建公司海外业务和投资发展的重要平台;是公司进行收购兼并,拓展国际智慧城市业务的重要平台;公司计划通过该平台在印度,土耳其等国际市场积极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及相关投资事宜。

2、设立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可以充分借助香港自由通商贸易港口的有利资源和优势,利用香港丰富的投资与贸易洽谈商机,拓展公司业务。鉴于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后,由香港公司进行的投资为境外投资,涉及中外法律体系的不同环境,如有某一环节未能得到政府批准,项目投资工作将不能继续,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6-073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6年9月14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事项拟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管自力已发出《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具体内容刊登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5、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1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9月14日下午15:00。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9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8、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得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期、禁售期

1.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6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8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1.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1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2、《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含其子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6年8月24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9月12日(9:00-11: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3、登记地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国华、李瑞莹

联系电话:0571-87753750

联系传真:0571-81951215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邮政编码:310053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2。

2、投票简称:天夏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 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9 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3、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天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1.01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1.02 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致: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62)的股东,兹授权_________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4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本人)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填入相应股票数,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6-074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管自力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管自力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1中文名称: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英文名称: Teamax Smart City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1.3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新兴二路137号

1.4股票上市时间:1996年12月16日

1.5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6股票简称:天夏智慧

1.7股票代码:000662

1.8法定代表人:陈国民

1.9董事会秘书:贾国华

1.10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

1.11邮政编码:310053

1.12公司电话:0571-87753750

1.13公司传真:0571-81951215

1.14公司网址:www.txgis.com

1.15电子信箱:txzhcs@163.com

2、 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期、禁售期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解除限售条件

(6)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7)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8)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原则

议案二:《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管自力,其基本情况如下:

管自力,男,1961年12月10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讲师职称。1978年-1982年在郑州大学数学系数学专业读书,获学士学位;1982年-1993年在河南省信阳职业技术学院任教;1998年5月-2001年6月在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学习,获硕士学位;1993年-2002年5月在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其间先后担任职员、证券部副经理、项目投资部经理、公司监事会召集人,1997年公司上市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各项投资项目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2002年5月-2004年担任北京嘉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2005年担任广西奥峻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2008年担任广西中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至今任广西江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4月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23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6年9月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1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 贾国华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53

公司电话:0571-87753750

公司传真:0571-8195121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

管自力

2016年8月30日

附件: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天夏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自力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授权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编号:2016-075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大幅增加,系2016年4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购买了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科技”)100%股权。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的智慧城市相关业务进展顺利,其第二、第三季度的业绩并入公司的财务报表(第一季度业绩不并入公司1-9月份财务报表),对公司业绩的增长有巨大贡献。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上述业绩预告的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