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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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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6-069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2016年上半年经营概述

2016年上半年,公司经济走势仍然不很乐观,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主导产品竞争更加激烈,国际市场占有率有所下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进一步降低。新产业发展虽对公司经营总量有一定的贡献,但整体经营运行质量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亏损额依然较大,影响了公司整体的经营效果。报告期公司收入下滑,全年减亏控亏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3亿元,同比减少36.48%,实现利润总额-1.29亿元,比去年同期减亏2900万元,同比增加18.35%。

截止2016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30.05亿元,负债总额16.85亿元,资产负债率56.08%。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提高经营运行质量为中心,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对外抓市场,对内强管理,大力推进产品结构调整,鼓励和推进技术含量高、盈利能力强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一步压缩和限制货款回收差、没有边际贡献、处于严重“失血”状态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尽力保持企业资金健康运转。同时,突出重点技术质量攻关,不断强化公司基础管理,全力降低“两金”占用,坚决止住“出血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计划推进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以市场开拓为先导,推进产品结构调整,扩大中高端产品市场。

按照“一厂一策、一品一策”的方针,坚持以提高经营运行质量为中心,突出钽铌主业,以市场引领产品结构调整。一是主导产品钽粉钽丝的市场份额在逐步恢复,与主要客户的订单正在加紧落实;二是进一步稳定扩大钽铌制品的市场份额。高端材料国际询单增多,部分材料的试用样品已顺利交付客户。积极主动参与国储招标,中标并签订了钽锭和铌锭的国储订单。三是稳步推进钛材、电池、光伏等新产业。电池、光伏、研磨产品以去库存为重点,积极扩大销售。四是超导、涂层紧跟军工配套项目转型换代。五是大力收缩贸易规模,严控经营风险。

2、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突出重点课题攻关,不断提高产品技术质量水平。

一是强力推进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重要课题均由一名公司领导担任总负责人。二是35项公司级科研课题正按计划加紧实施,部分技术研究初步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三是加强项目、专利、标准管理,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科技部、自治区科技厅等部门项目,与多家企业、科研机构进行对接,谋求和实现项目合作。四是强化运行控制,积极开展质量改进,对内审发现的不符合项和需整改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3、以两金占用为重点,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想方设法盘活存量,着力压控两金占用,从内部管理上要效益。一是对各单位存货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制定各单位存货占用目标,同时,针对各生产单位原料在线现状,制定并实施公司主要原料采购审批制度,规范原料申报、采购、审批流程,对存货占用起到明显管控作用。二是强化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运用各种资金,努力降低筹资成本,防范财务风险和外汇汇率风险。三是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建立了《公司应收账款专项清理方案》,制定各销售单位应收货款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执行《客户信用管理及应收货款管理制度》,将监督、报告、控制和奖惩的措施细化到每一单不同账龄的管理上,做到“一单一对”、“到期即收”的严格管理体系,全力控制货款风险。

4、以提质增效为抓手,不断精耕细作,努力挖掘内部成本潜力

公司成立了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确定了提质增效的关键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将19条措施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分厂、车间、班组、岗位、员工,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一是编制成本费用控制预算,逐项制定控制指标,出台详细考核办法,对存货、产品单耗、直收率等逐月考核。二是细化原料采购审批制度,对各子分公司原料采购统一管控,引进网上竞价采购平台,提高竞价采购比例,降低采购成本。三是加强产品订单交付管理,提高了内转产品物料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5、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因公司已经连续两年亏损,面临暂停上市及退市风险,公司及中色东方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旨在通过重组扭转亏损局面,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期间,公司完成了出售主业资产、置出非主业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中介机构出具了正式的审计评估报告,军工资产重组审批、各家银行贷款处置专项审计报告、财务顾问专项检查等工作,并获得了国务院国资委正式的批复同意股权转让事宜。因标的公司在七月份时未能按各中介机构要求提供全部核查资料,致使财务顾问没能按期提供正式重组报告书,经2016年7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议案》。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29日开市起复牌。

(二)2016年下半年工作任务:

1、强抓提质增效

以提质增效工作为抓手和切入点,强化管理,提升效益,推进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一是通过订单拉动生产,加强生产组织,严控原料采购,严控单耗,配额供料。二是通过工艺完善、装备改进、人员培训、工序转料控制等多种方式,努力抓好单耗(直收率)和总收率的管理,同时提高各种钽铌物料的综合增值使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三是加强现场能源利用管理,严格能源统计考核,努力提高水、电、气、蒸汽能源使用效率。

2、全力开拓市场,不断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公司要想方设法争取订单,巩固现有市场,重视大客户,珍惜小客户,紧抓市场每一个机会,全方位扩大市场占有率。必须树立强烈的市场意识和质量观念。一是通过与钽粉钽丝各大客户会谈,积极争取新的订单,努力扩大市场份额;二是钽铌产品要针对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全盘着手长远考虑,保证市场占有率;三是加快技术改进和新品开发,提高质量,保证交货期,精益求精,持续改进,满足和超越顾客期望,进一步强化公司在钽铌行业的地位和形象。

3、加强科技质量管理,促进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升

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一是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聘任制办法,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聘任工作,有效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与个人共同进步和成果共享。二是加强科研攻关和协调,全力完成公司2016年35项科研课题目标,同时,以市场为导向,有针对性做好2017年公司科研课题的选题立项,选准点、谋好局。三是做好项目推进验收和标准工作。四是围绕公司生产线和用户市场反映较大技术质量问题,采取技术攻关、个别突破的原则开展工作。五是以6S管理为载体,从“人机料法环”各环节,严格产品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监督检查,切实解决质量异常问题。

4、压控两金占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强化生产关键、重点环节监控,合理布置生产任务,提高内转产品物料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同时,做好存货占用量及金额统计分析,并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加大考核力度,努力降低在线存货。二是严格原料采购审批,通过比质比价,保质保量按需适量采购,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三是紧盯应收账款不放,根据公司应收账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按照“谁的业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奖惩到人,确保应收货款的降低。四是以内控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预算职能作用发挥,加强资金平衡计划与管控,全面强化费用控制,提高资金管理与资源配置的结合度,做好事前资金管理与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5、继续推进海外资源开发,保证原料供应

钽铌资源是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面对目前公司经营困境和压力,公司需积极应对非洲政治和市场变化,克服困难,坚持从资源一线解决资源问题,拓展低成本供货渠道。积极寻找钽铌资源开发的机会,尽可能核实海外资源的储量和品位,获得有效的勘探报告,为进一步的资源开发合作提供有效的依据。

6、想尽一切办法,为公司扭亏脱困而努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6-066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李春荣监事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会议。监事会主席丁建林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讨论审议:

一、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二、以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公司2016-067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6-067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分别于近日收到丁建林监事、李春荣监事的书面辞呈,丁建林先生因工作分工原因请求辞去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李春荣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丁建林先生和李春荣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对丁建林先生和李春荣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治理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马晓明先生、牛正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新任监事将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后方可当选。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30日

附:个人简历

马晓明先生,汉族,196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1984年毕业于宁夏农学院经济管理系,同年分配至自治区审计厅从事审计工作。

1984年在宁夏自治区审计厅从事审计工作。2000年在宁夏大古铁路公司从事财务工作,任总会计师。2006年在中色(宁夏)东方集团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工会主席。1997年-1999年连续三年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优秀公务员,2000年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优秀党员。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牛正刚先生,汉族,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6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冶金机械专业。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钽改办公室技术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企管部计划员、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主任助理、副主任、陕西省山阳县新兴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资源部部长、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企管部部长、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发展部部长。曾多次荣获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优秀管理干部。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6-06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1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监高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光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6年8月30日《证券时报》公司2016—069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秦宏武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证券时报》公司2016-070号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证券时报》公司2016—071号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产业发展战略和确保2016年生产经营目标的完成,公司拟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三年(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其中4.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为续贷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人民币高新技术企业转型升级贷款,1.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为续贷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人民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事宜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春光、钟景明、陈林、赵文通、何季麟、朱景和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证券时报》公司2016—072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春光、钟景明、陈林、赵文通、何季麟、朱景和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证券时报》公司2016—073号公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0日《证券时报》公司2016—07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6-070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秦宏武先生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秦宏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秦宏武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秦宏武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秦宏武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秦宏武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6-071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6年8 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党丽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党丽萍,汉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0年毕业于甘肃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同年至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7年到证券部工作。曾多次荣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优秀团员、先进管理工作者等荣誉。

2011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党丽萍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邮政编码:753000

联系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电子邮箱:dlp_66@163.com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6-07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3月23日,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为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76,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四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4年4月18日,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为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四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现前者76,000万元贷款担保已于2016年4月25日到期。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为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60,000万元,实际发生了57,800万元。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矿业”)分别为本公司提供了总额为50,000万元、80,000万元的担保,实际发生了40,000万元、70,000万元的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期限为两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由于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及其相关方、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钟景明

注册资本:230000万元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业务范围: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产品(不含专营),特种新材料、镁合金、微合金炉料、多晶硅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贸进出口业务。

2、与被担保人的关系

由于中色东方持有本公司201,916,80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5.8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款的规定,即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公司与被担保人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4、被担保人(母公司)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

由中色东方向相关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公司拟继续为中色东方提供4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二年。借款期限自中色东方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担保期限自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中色东方及其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当数量的担保,本着互保互助的原则,同意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与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7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7,8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中色东方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57,80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2016年7月31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4,64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6-07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5月13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

1、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多年来生产经营产生了大量的废钽电容器,公司利用其作为原料,增加了公司解决钽铌原料的途径。公司原未预计此交易,现经双方多次协商,签订了相关购买协议后,形成了本次交易。

2、公司在新产业园区给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水电汽,因交易对方经营规模的变化,使水电汽用量增加,故而增加相应的预计交易金额。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提请本次董事会对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有关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相应调整。除此,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未发生调整变化(原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0日,公司2016-031号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春光、钟景明、陈林、赵文通、何季麟、朱景和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调整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07号

法定代表人:沈月英

注册资本:13200万元

经济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业务:钽电解电容器、铌电解电容器、铝电解电容器、独石电容器、铌声表器件、光电产品、精密陶瓷、微粉等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

2、截止2016年7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821万元,净资产-22,8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15万元,净利润-665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与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同受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制,这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条件,构成关联交易关系。

4、交易的必要性

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多年来生产经营产生了大量的废钽电容器,公司利用其作为原料,增加了公司解决钽铌原料的途径。

5、预计2016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废钽电容器,公司购买其作为钽原料,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钟景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叁亿元整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业务范围: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产品(不含专营),特种新材料、镁合金、微合金炉料、多晶硅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贸进出口业务等。

2、截止2016年7月31日母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27,919万元,净资产91,5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857万元,净利润-17,228万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因持有公司201,916,80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5.8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分析

由于新产业园区供电系统线路规划与改造,公司供电系统负荷有余量,为了提高公司变压器的负荷率,降低供电系统的损耗,故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电费交易上形成关联交易。

5、2016年预计以上内容的交易总额不超过11,614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履约风险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水电汽产品的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

水:3.15元/m3 电:0.51元/KW·小时 汽:121元/吨

2、综合服务:原则上仍执行原本公司与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签协议。

3、本公司与其他各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均原则上按照当时市场情况由双方每年签订一个总的框架协议,如果交易条件和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将另行协商重新确定交易标的、价格、额度等内容。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主营业务或辅助生产所需的正常交易内容,包括原料、材料、水电汽等,其中,购买关联方的原料交易可以解决公司的部分原料来源;向关联方提供水电汽等,是提高经营业绩的需要。预计交易总额比例不高,对本公司的利润影响不是很大,不会造成本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性。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2016年7月31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70.61万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白维、班均、刘斌认为,调整公司预计2016年有关日常经营方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要求,交易的内容符合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正常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会议记录

4、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ST东钽 公告编号:2016-074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2016年9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3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15:00至2016年9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钽业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8、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9月20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关于更换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马晓明先生为股东监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牛正刚先生为股东监事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需要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2项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8月30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六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20日-2016年9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叶照贯、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5月9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新的网络投票流程,详见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5月9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新的网络投票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2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1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选举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会计政策的运用均符合新的会计准则、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反映了东方钽业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三位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查了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除按照股东大会审批为控股股东担保外,不存在为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在通过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过程中,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三、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鉴于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公司提供相当数额担保的情况,本着互保互助的原则,我们同意公司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继续提供4亿担保额度。审议该议案时,公司遵照了《章程》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四、关于公司调整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联方及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对年初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2016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调整,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要求,交易的内容符合公司业务的开展和正常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白维、班均、刘斌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