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53 公司简称:申华控股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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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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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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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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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继续放缓,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受房地产和基建投资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所回升,但制造业投资出现行业分化,国内消费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在国内经济逐步适应稳定新常态的形势下,公司上下攻坚克难,坚定落实公司“成为国内领先的集汽车文化产业园、汽车租赁、汽车销售、专用车制造、汽车物流、汽车金融、汽车回收再利用等于一体的汽车消费综合服务提供商”的发展战略,开启公司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之路,着力实现“品牌经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改革创新、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六大突破,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和重点工作。上半年内,公司各项具体业务进展如下:
1) 汽车文化产业园:渭南汽车文化博展中心各项工程建设进度按计划进行,目前已完成体验性赛道景观工程竣工及综合展厅主体工程的建设,4S店及综合展厅的招商工作也在逐步推进,预计年内可实现一期项目开园;开封汽博园项目于2015年末竞得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2015-50”号宗地用于汽博园建设用地,报告期内完成了该幅土地的出让合同签署等后续工作,目前正加紧进行各项设施的设计规划,以及推进园区内各细分项目板块的可行性研究。
2) 汽车租赁:上半年内,华晨租赁通过广告投放、跨业务合作等多种渠道进行含华颂等品牌汽车在内的推广,通过与滴滴、UBER 等专车平台、与携程、去哪儿、订车网、宝驾等自驾租车平台合作进行市场拓展,华晨租车实现在25个城市开展业务,短租门店拓展到50家,车队运营规模增加至7500辆。
3) 汽车销售与服务:上半年,公司下属4S店继续在华东和西南等地开拓二级销售网络,同时,公司正在筹划建设含多品牌销售、综合维修等功能为一体,以客户关系为中心的“华晨之家”多功能店。上半年内,公司实现整车销售63,112台,同比增长37.42%。
4) 专用车制造:公司紧紧围绕客户需求进行细分专业车的研发和定制,上半年内医疗车领域研发完成全顺V348三款车型的国五升级、经典全顺半监护型救护车等,公司研制的医疗救护车在多个省市的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部门使用,获得较好反响;公司在房车领域完成整体式C型不拓展房车、大海狮B型房车及拖挂式房车等三款车型,并通过设立丽途房车俱乐部等方式积极拓展房车用户。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专用车销售13932台,同比增长114.77%。
5) 汽车金融服务:由公司持有45%股权的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运营良好,顺利完成对华晨租赁的1.45亿元资金投放,并积极开发其他对公及零售业务资源。
6) 新能源板块:上半年内,公司下属6个风电项目实现平稳运营,公司下属申华东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末投资建设的云南楚雄牟定20MW光伏发电项目已于2016年6月20日正式并网发电。
7) 房地产板块:上半年内,西安“曲江龙邸”项目销售情况良好,上半年完成销售309套,销售面积36,448.66平方米;湖南洪江市湘水国际一期项目预计可在今年四季度实现销售。2016年7月7日,公司与易城股份签署了《申华金融大厦合作改造合作运营合同》,双方拟对公司下属产业申华金融大厦进行合作改造合作运营,截止本报告日,合作改造事宜已进入实施阶段。
此外,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于2015年末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2016年3月,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华晨集团非公开发行2亿股股票顺利实施,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变更登记。公司通过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1,8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117,547.1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6,882,452.83元。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86亿元,2016年度计划为98亿元,完成了年度计划的47.8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6.7%,主要是由于公司推出新车型,加大了营销力度,推动整车销售业务有较大增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43万元,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通过转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本期无此类收益,上述原因使本期利润减少。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合并范围与2015年度相比增加2户,主要为通过收购方式增加两家子公司,分别为北京长翔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楚雄长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对其持股比例均为100%。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58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业经营数据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发布的临2016-59号公告。)
二、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发布的临2016-60号公告。)
三、 关于向华晨租赁进行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发布的临2016-61号公告。)
四、 关于合资设立辽宁申华商品交易中心的议案。
该议案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发布的临2016-62号公告。)
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59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第四号——电力、第五号——零售》的要求,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现将 2016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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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分行业情况
1、 汽车产业:
(1) 汽车租赁:截止报告期末,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实现在25个城市开展业务,短租门店拓展到50家,车队运营规模增加至7500辆。
(2) 汽车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汽车整车销售未新开或关闭4S门店。公司上半年内累计完成汽车整车销售63,112台,同比增长37.42%,主要是由于公司推出新车型,同时推出有利营销政策,推动整车销售量有较大幅度增长。
(3) 专用车制造:上半年内,公司专用车业务在医疗车领域研发完成全顺V348三款车型的国五升级、经典全顺半监护型救护车等,公司研制的医疗救护车在多个省市的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部门使用,获得较好反响;公司在房车领域完成整体式C型不拓展房车、大海狮B型房车及拖挂式房车等三款车型,并通过设立丽途房车俱乐部等方式积极拓展房车用户。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专用车销售13932台,同比增长114.77%。
(4) 新能源产业发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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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房地产:
上半年内,公司参股的西安“曲江龙邸”项目销售情况良好,上半年完成销售309套,销售面积36,448.66平方米;湖南洪江市湘水国际一期项目预计可在今年四季度实现销售。2016年7月7日,公司与易城股份签署了《申华金融大厦合作改造合作运营合同》,双方拟对公司下属产业申华金融大厦进行合作改造合作运营,截止本报告日,合作改造事宜已进入实施阶段。
公司下属房地产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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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盛吉高新时代项目已进入尾盘清理阶段,目前只剩余地下车位。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60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资金管理规定》 及相关规定,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4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2亿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9元,共计募集资金51,800万元。2016年3月1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16]2387号《关于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证报告》。根据验证报告,募集资金51,800万元于2016年3月10日已全部到位,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117,547.17元,申华控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6,882,452.83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当前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西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上海农商银行滨江支行签订了《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协议”),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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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于2015年11月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了北京银行4500万元贷款(借款期限为2014.11.4-2015.11.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已于2016年5月31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5079号《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00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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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61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华晨租赁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增资标的名称: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华晨租赁”)
2、 增资金额:人民币6亿元
3、 风险提示:华晨租赁业务规模扩张较快,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华晨租赁”)成立于2003年6月,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个人汽车租赁、商务车租赁等,目前注册资本1亿元。
为支持公司汽车租赁业务的高速发展, 公司拟向华晨租赁提供总额为6亿元的增资。增资完成后,华晨租赁注册资本将由现有1亿元人民币增至7亿元人民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议案。
2、 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增资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方: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1号
法定代表人:祁玉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946,380,317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国内商业(除专项审批规定),附设各类分支机构,汽车及配件销售,项目投资,投资控股,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及相关业务咨询(上述经营范围设计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件和许可证经营)。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情况: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申华控股的资产总额为865,457.10万元,归母净资产为181,107.97万元,营业收入为715,235.03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298.45万元。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华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浦东新区书院镇船山街82号352室
法定代表人:吴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
股权结构:增资前后,申华控股均持有其100%股权。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财务情况: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华晨租赁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2,550.66万元,净资产为641.3万元,营业收入为5,161.36万元,净利润为-7,594.08万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华晨租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8,353.41万元,净资产为-6,015.79万元,营业收入为5,408.05万元,净利润为-6,657.09万元。
经营情况:华晨租赁成立于2003年6月,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原主营业务为向社会企业提供商务车租赁及赛会接待配套服务。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华晨租赁于2014年起逐步开展个人汽车租赁、O2O在线平台等产业,经营规模得到迅速提升。目前,华晨租赁运营网络覆盖上海、杭州、宁波、南京、重庆、三亚、沈阳等25个城市,拥有约50个租赁门店,车队规模已达到7500台。
四、 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有效改善华晨租赁的资产结构,其融资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也将得到大幅改善提高,有利于其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五、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华晨租赁业务规模扩张较快,存在一定的运营风险。公司将对其运营情况进行密切关注,督促其完善并严格遵守风险控制制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62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设立辽宁申华商品交易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标的名称:辽宁申华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 投资金额:5000万元,其中申华控股出资1500万元,持股30%。
3、 特别风险提示:商品交易中心的运营尚需得到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管委会的批复。同时,商品交易中心的运营过程存在交易行为中常见的履约风险、软件风险、资金风险等。
一、 交易概述
1、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与上海世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世基投资”)、上海汇申智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汇申智科”)在辽宁省大连市合资设立辽宁申华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商品交易中心”),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世基投资以人民币现金出资3050万元,持股61%,申华控股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500万元,持股30%,汇申智科以人民币现金出资450万元,持股9%。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投资事项,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具体实施。
3、本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合资各方基本情况
投资方一: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企业住所:上海市宁波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946,380,317元
法定代表人:祁玉民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国内商业(除专项审批规定)、附设各类分支机构、中华品牌、金杯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项目投资,投资控股,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及相关业务咨询(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件和许可证经营)。
财务情况: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申华控股的资产总额为865,457.10万元,归母净资产为181,107.97万元,营业收入为715,235.03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298.45万元。
投资方二:上海世基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企业住所:祥德路302号A572室
法定代表人:邓晓彦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咨询,策划,转制策划服务,证券投资咨询,声询,传真服务,举办证券投资知识讲座,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
世基投资是扎根上海的老牌投资咨询公司,拥有证监会颁发的投顾牌照,在业内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影响力。世基投资在证券投资、金融研究、软件系统方面有多年的积累和深厚的经验,尤其是对商品交易的组织和运营,具有十分强大的运营团队,专业化的管理系统、标准化的服务体系。世基投资实际控制人张立功旗下有十余家投资平台,截至2015年末,张立功掌握投资平台业务总量在证券投顾市场处于市场前三;在石油,贵金属方面在业内排名前五,年创造交易额近2万亿元,年净利润10亿元。
投资方三:上海汇申智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住所:浦东新区川南奉公路3397号3幢202室
法定代表人:何亚西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 电力节能设备的销售及安装,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仪器仪表、玻璃制品、钟表、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凭许可证经营)、机电设备及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制冷设备、计算机及配件、玩具、陶瓷制品、建筑材料、木材、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
上海汇申智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从事高新科技民用产品开发及营销的专业公司。该公司在计算机模拟技术、智能传感技术、运动仿真技术、语音处理技术、无线控制技术,以及软件开发等方面处于业界领先水平。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辽宁申华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窑湾国际商务区42号路西侧1号
法定代表人:张立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股权情况:世基投资、申华控股、汇申智科分别持有其61%、30%、9%股权。
董事会构成: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三方股东各委派一人担任,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委派可以连任。
经营范围:市场管理服务;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需审批的事项);网上经营汽车整车及零配件、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农产品、水产品、文化艺术收藏品;互联网零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仓储服务(不含民用爆炸物)。其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
商品交易中心拟开设交易品种包括:汽车整车及零配件、白银、咖啡、白糖、铜、沥青、天胶、邮币卡等。交易中心共推出三种交易服务,分别是现货协议交易服务(含保税展示交易及电子商城服务)、单向竞价交易和商品发售交易服务。
四、 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1、 合资方式: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申华控股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500万元,持股30%,世基投资以人民币现金出资3050万元,持股61%,汇申智科以人民币现金出资450万元,持股9%。
2、 生效条件:协议自申华控股、世基投资、汇申智科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提交各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或合适的内部决议程序审议通过,并经辽宁省人民政府相关机构批准后生效。
3、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五、 合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合资设立商品交易中心,是公司在发展汽车消费产业的同时,着力以金融资本为支撑,以资本投资为补充,积极谋求盈利突破点的举措,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辽宁省是老工业基地,具有非常好的工业基础及金融发展基础,本次公司合资设立商品交易中心能抓紧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的发展机遇,促进当地的经济活力,同时为公司带来收益。
六、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 商品交易中心的运营尚需得到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管委会的批复,存在政府机构审批风险。
2、 商品交易中心的运营过程存在交易行为中常见的履约风险、软件风险、资金风险等。
3、 为有效控制交易商品交易风险,保证交易业务正常进行,商品交易中心将设立风险控制专门委员会,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及健全的交易制度,对各项潜在风险进行监管与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6-63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公司全体监事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淑君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五、 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时,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分行业经营数据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发布的临2016-59号公告。)
六、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发布的临2016-60号公告。)
备查文件: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