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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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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6-044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疲软,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大,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在去产能去库存的大潮中,实体企业的困难与机遇同在。公司所处的电解二氧化锰行业竞争仍非常激烈,企业产品的竞争力显得尤为重要。随着年初非公开发行完成,企业包袱减轻,站上了新的高点,公司紧紧围绕 “强管理,抓项目,夯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周密部署。一方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力降成本,走差异化竞争道路来不断夯实主业,生产经营稳步向好;另一方面抓项目建设,捕捉机遇积极进行产业布局,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一、夯实主业,生产经营稳步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科学合理的组织电解二氧化锰产品的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性能关,加强研发改进工艺,调整产品结构,细分产品类别,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保持产品规格最全、性能高的差异化竞争优势;通过原材料采购招标、人员优化分流、目标责任考核等一系列内部管理措施降成本增效益;及时调整客户分类,对部分风险较大的电池厂商适当减少供货量以及缩短账期,以加强风险控制。在激烈的竞争态势下,公司保持了行业龙头地位,增强了市场竞争力。但受行业低迷的影响,电解金属锰生产线继续处于停产状态,矿石的产量和销量均较上年同期下降。

污水处理公司运营稳定,截至报告期末,二期B扩建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目前二期B扩建项目已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公司的日处理能力达到20万m3/日。

主要产品产销量如下表:

单位:万吨

二、抓项目,积极进行产业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积极进行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产业布局,通过充分的市场尽职调查,新设了如下项目:

1、启动了1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的建设,该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完工投产。

2、与广州力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和自然人共同设立了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20%。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年产1万吨的纳米级磷酸铁锂的研发、生产、销售,第一期工程年产3000吨,该公司正在进行磷酸铁锂生产线的建设,预计年底投产。

3、正在加大锰酸锂专用电解二氧化锰产品等方面的研发和投入,将原有产品做精做好,力争在锰酸锂领域寻找突破。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已开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其参与投资设立的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均为磷酸铁(二次电池中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的原料)生产企业,上述两家企业的产品由公司代理销售。

公司已经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将积极的在锰系等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和污水处理等环保产业两大领域积极布局,实现主营业务的“双轮驱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2016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6-04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0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下午15:00点在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步步高大道5号五矿尊城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充分讨论了议程中列明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年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2-383 号),2016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096,468.73元,加上年初的未分配利润-100,922,938.07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5,019,406.80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金为819,625,230.63元。

鉴于公司目前股本规模较小,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且公司处于发展的重要时期,以锰系等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和污水处理等环保类产业为核心的双主业发展战略正在稳步推进,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持续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2016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拟以截至 201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15,999,99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股本129,599,99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814,648,339.74元,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变更为345,599,985股。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预案实施完成后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通过《关于拟与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农银裕动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并购基金通过参股、并购、孵化、培育等方式,为公司储备并购项目,降低公司的并购风险,最终实现对优质资源的整合。并购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首期认缴出资规模不低于3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并购基金首期认缴出资规模的20%。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3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与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

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修改后:

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决定于2016年9月20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3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6-04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30日下午16:0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步步高大道5号五矿尊城25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泽华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通过《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2-383 号),2016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096,468.73元,加上年初的未分配利润-100,922,938.07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5,019,406.80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金为819,625,230.63元。

鉴于公司目前股本规模较小,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且公司处于发展的重要时期,以锰系等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和污水处理等环保类产业为核心的双主业发展战略正在稳步推进,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持续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2016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拟以截至 201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15,999,99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股本129,599,99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814,648,339.74元,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变更为345,599,985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1和议案2的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31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6-04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发展战略,为推进公司投资及整合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公司拟与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国际”或“乙方”)共同发起设立农银裕动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并购基金”或“基金”)。并购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首期认缴出资规模不低于3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并购基金首期认缴出资规模的20%。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农银国际是公司关联方,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事项时没有需回避表决的董事。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31200000055015

法人代表:金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注册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113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财务顾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

控股股东:农银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实际控制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的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农银国际设立并管理的潇湘成长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15,65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7.25%,因此农银国际是公司关联方。上述股票系在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自上市之日(2016年1月20日)起锁定36个月,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和减持计划;农银国际与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农银国际资产总额为20,876,847.23元,净资产为14,966,989.97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4,661,119.73元,净利润为4,864,907.19元。(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农银国际签订《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农银裕动新能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约定的并购基金相关情况如下:

(一)合作模式

1、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发起设立农银裕动新能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作为甲方的产业并购整合平台。

2、并购基金由乙方担任基金管理人(GP),甲方作为基石投资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担任有限合伙人(LP)。

(二)并购基金设立规模及出资方式

1、并购基金认缴出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首期认缴出资规模不低于3亿元。

2、首期基金中,甲方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并购基金首期认缴出资规模的20%,乙方及其指定主体认缴出资额不低于并购基金首期认缴出资规模的10%,其余出资由乙方负责向其他投资者募集。

3、并购基金成立时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不低于首期认缴出资规模的50%,且单个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不低于100万元,其余实缴出资按项目进度缴付。

(三)存续期限

并购基金存续期为五年,其中投资期三年,管理及退出期两年,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再延长期限。

(四)投资方向和目标

1、并购基金将根据甲方所处行业的发展,以上下游企业、服务和应用领域的相关企业为方向选择投资对象,重点关注新能源电池和电池材料等符合甲方需求的企业。

2、并购基金通过参股、并购、孵化、培育等方式,为甲方储备并购项目池,降低甲方的并购风险,最终实现对优质资源的整合。

3、并购基金不得从事下列投资行为:

(1)不得开展可能导致甲方违反中国证监会或所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投资或其他业务经营活动;

(2)不得对外借款及担保;

(3)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五)经营管理

1、日常管理。并购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作为并购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并购基金的日常经营事务,投资项目筛选、立项、组织实施、投资后监督管理及投资项目退出等工作,项目最终的投资及退出决策均通过投资委员会决定。甲方可协助乙方进行投资项目的筛选、立项、组织实施及投资后的监督、管理及投资项目退出等工作,并负责投资项目的经营方案制定和投资项目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2、投资决策。并购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对项目投资与退出事项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评审委员组成,甲方及其关联方合计推荐2名委员,乙方推荐2名委员,其他有限合伙人推荐1名委员,甲方推荐委员拥有一票否决权。在项目评审过程中,4名委员以上赞成方可通过。

3、并购基金托管。并购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托管给有托管业务资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与其签署《托管协议》,相关托管费按《托管协议》执行。并购基金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并购基金的投资对象、资产的核算、资产净值的计算、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六)管理费用及业绩奖励

1、管理费用。基金管理人每年按基金实缴出资到位总额2%收取管理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支付。

2、业绩奖励。业绩奖励按投资项目逐个提取,每个项目退出时,扣除基金成本和相关费用后,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次获得每年10%的基准收益;超额收益部分,基金管理人提取20%的业绩奖励。单个项目退出时,如出现亏损,则后续项目应先弥补亏损,再按前述约定计算基金管理人超额业绩奖励。

(七)特别约定

1、并购基金应优先向甲方出售所投项目。甲方承诺在达到约定的条件后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收购并购对象。在甲方放弃收购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协商后,在基金收益最大化原则下,也可以选择出售给其他上市公司或独立上市等方式。

2、避免同业竞争。并购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应避免投资标的与甲方的同业竞争,如涉及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项目,并购基金应承诺在符合条件时将投资的项目出售给甲方。

3、在并购基金投资某个具体项目前,应就未来对该项目的整合形式、方法、时间等协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合路线图;并视具体项目、项目公司主要利益方等情况,考虑是否需就上述整合路线图与项目公司主要利益方等达成三方或多方一致意见。

4、并购基金每年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且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农银国际合作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可按照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搭建产业并购整合平台,通过参股、并购、孵化、培育等方式为公司储备新能源电池和电池材料优质资源,并以产业整合和并购重组的方式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稳健地进行外延式扩张,推动公司加快实现战略目标并提升盈利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因并购基金投资周期较长,公司预计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短期的经营与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合作是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共赢,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投资事项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

并购基金自身并不涉及经营具体业务,主要是以股权投资为主。同时,由于该并购基金投资方向将重点关注新能源电池和电池材料等行业,不能排除所投资企业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风险。

合作双方拟签订的《框架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并购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应避免投资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如涉及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项目,并购基金应承诺在符合条件时将投资的项目出售给公司。

若并购基金或其投资的企业与公司产生关联交易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1、审批和设立风险

合作的《框架协议》尚未签署,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湘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以及湘潭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并购基金的成立尚存在不确定性。

2、资金募集不到位的风险

由于本次产业基金规模较大,存在未能按时、足额募足出资额以满足投资需求的风险。

公司和农银国际将根据产业并购基金发展需求如实履行出资义务;同时,产业并购基金对外募集资金时,将根据实际项目资金需求和募资要求灵活安排募资方式及结构,以确保所募集资金及时满足实际投资需求。

3、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风险

产业并购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宏观经济、国内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并购基金的设立募集、重大投资或并购的进展情况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拟与农银国际合作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决策程序合法公正,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与农银国际合作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可借助农银国际丰富的投资资源和专业的投资管理经验,按照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搭建产业并购整合平台,通过参股、并购、孵化、培育等方式为公司储备新能源电池和电池材料优质资源,并以产业整合和并购重组的方式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稳健地进行外延式扩张,推动公司加快实现战略目标并提升盈利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3、本次合作是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共赢,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与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湘潭电化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取得湘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湘潭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湘潭电化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稳健地进行外延式扩张,整合新能源电池和电池材料行业的优质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本次对外投资是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及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6-046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9月20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16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至9月20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步步高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审议《关于拟与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关于拟与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2时,关联股东应当放弃表决权。公司将就上述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步步高大道5号五矿尊城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圆圆、冯艳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政编码:41120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至9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 (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