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25 公司简称:青松建化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公司不存在优先股的情况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水泥制造业,主营业务为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2、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由于2012年以来,新疆区域内投资新建水泥项目相继投产,水泥供应量大幅增加,新疆区域内水泥市场竞争加剧。2015年,新疆水泥市场产能严重过剩,市场需求萎缩,水泥价格持续下滑,2016年水泥市场持续低迷。报告期内,由于销量下降,公司主导产品水泥的单位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水泥销量比上年同期减少15.30%以上,水泥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恢复性地上扬,主导产品水泥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经营效益较上年同期有较大的好转。
(1)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总收入72,815.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4%;营业总成本100,001.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79%;利润总额亏损24,579.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8,676.58万元;净利润亏损25,248.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亏损8,402.14;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17,122.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6,143.47万元。
(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较年初有所增长,比年初增长8,509.80万元。
(3)库车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已经于2012年11月投入生产,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60万吨水泥熟料改扩建项目于2012年8月完工,于2013年3月投入生产。新疆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7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协同处理2×300t/d生活垃圾及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一期,于2015年5月结束试生产,于2015年8月正式投产。由于疆内水泥产能过剩,市场竞争加剧、需求萎缩,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微利或者亏损状态。
3、下半年的工作重点
(1)积极推行行业自率,并通过自律、协同拓展自律空间,提高自律的综合效益。
(2)严格做好四降:降成本、降单耗、降库存、降应收账款。
(3)全面强化资金管理,严控资金风险。
(4)实施错峰生产,降低熟料库存,减少库存熟料的降质降损。
(5)重视品牌建设,加强质量管理,依靠质量开拓市场。
(6)强化安全责任制和安技措施的落实,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
3.2 主营业务分析
3.2.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导产品水泥、建材销量同比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导产品水泥、建材销量同比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导产品水泥、建材销量同比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工资和折旧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支付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利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提高现货销售比例、加大对以前年度应收款项的清收力度,增加了上半年经营活动的现金收入;实行错峰生产,各生产线开工时间较上年减少,消化库存等原因,减少了上半年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水泥市场低迷,公司减少了对生产线的投资支出,在建项目也陆续投产等导致相应支出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取得借款较同期减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升。
3.2.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无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无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无
(4) 其他
根据乌鲁木齐市化工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搬迁通知要求及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乌国土资函[2015]1395号: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米东区乌奇公路的水泥生产线全线搬迁,拟将位于米东区乌奇公路原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挂牌号2015-C-165)等,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房、生产线的搬迁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补偿事宜正与乌鲁木齐政府相关部门协商沟通中。
3.3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3.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3.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4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品牌优势
公司是新疆发展历程最久的水泥制造企业之一,"青松牌"水泥,获新疆首批名牌产品,曾获国家部委和自治区多项荣誉,在新疆享有较高的声誉。公司品牌的优质内涵,在开拓优质客户、扩大产品销售、稳定市场份额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2011年8月21日在中央电视台召开的"2011 CCTV中国上市公司峰会"上,公司入选"央视财经50指数",并被评选为"十佳回报公司"样板企业,2012年8月,公司再次入选"央视财经50指数"和"十佳回报公司"样板企业。自上市以来,公司曾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奖章、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坚持技术创新谋求发展的战略,不断地引进和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致力于新产品研发、生产技术改造和生产过程的工艺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和污染。围绕区域市场产品使用特点,打破传统技术工艺,公司开发出多种特种水泥产品,包括HSR G级高抗油井水泥、低碱无收缩HSR C水泥、HSR H级油井水泥、HSR D级油井水泥,G级和H级油井水泥通过了国际通用的美国石油协会API认证。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成为疆内油井水泥、道路水泥、大坝水泥等特种水泥的主要供应企业。
3、产能战略布局优势
公司已经在乌鲁木齐、乌苏、五家渠、库尔勒、库车、阿克苏、和田、克州、伊犁河谷完成了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战略布点,水泥生产线沿绿洲重点城市布局,能够充分扩大公司产品的覆盖范围、优先获取较高品味的石灰石矿产资源、降低销售物流成本和资源采购运输成本,并在各水泥消费地区占据先发优势。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公司形成了符合行业发展特点、与自身经营特色、特有区域优势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都配套低温余热发电和实施新线周边环保绿化规划,基本实现南疆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总产能中新型干法产能将达到100%以上,在戈壁荒滩中建成绿色环保水泥企业。
4、区域规模优势
公司拥有水泥产能超过2000万吨,全为新型干法水泥产能,对该区域内水泥销售价格的形成有较大影响力。随着新型干法水泥需求的不断增长和落后产能的逐步淘汰,未来公司在区域内市场竞争秩序、优化市场定价、整合区域市场等方面均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5、稳定的资源供应保障优势
石灰石是水泥生产的重要原材料,公司目前拥有充足的石灰石资源,石灰石矿品位较高,可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此外,公司2008年参股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拥有大平滩煤矿探矿权,预计可采储量1.56亿吨,按照投产后年产240万吨计算,可供开采年限达50年以上,公司拥有的优先购买权是煤炭供应的有力保障。
6、政策支持优势
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区域性重点水泥企业之一,在开展项目投资、重组兼并等方面将获得各地政府在土地核准、审批、信贷投放的优先支持。公司同时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最大的工业企业之一,享有兵团特殊体制和经济结构调整所赋予的产业政策扶持优势和各种优惠政策优势。
3.5 投资状况分析
3.5.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本报告期无新增股权投资情况。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无
3.5.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3.5.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6.1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本报告无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或者调整情况。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3.7 其他披露事项
3.7.1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2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3 其他披露事项
无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原控制子公司阿克苏青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控制权发生变动,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增资导致公司持股比例从65%下降为25%,从而丧失控股权,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郑术建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证券代码:600425 编号:临2016-028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2日发出,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6-029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22日发出,于2016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认为:公司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报告上会审议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31日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证券代码:600425 编号:临2016-030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12松建化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2]124号),公司2012年度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7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3.53元,共募集资金2,850,77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4,458,646.70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796,312,353.30元,扣除应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7,155,278.54元,实际筹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157,074.7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43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0元;(2)流动资金累计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000,000.00元;(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200,000,000.00元。
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573,518.76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07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09年7月29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5年8月27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2012年6月26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阿克苏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林园(兵团)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2015年2月7日公告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该项资金已于2016年2月2日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用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2016年2月27日公告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